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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評學徒范曾:離及格還早

前天,因事到館中,偶然相遇,又偶然見到你去年為安徽某報繪的商鞅畫像,佩了一把不帶鞘的刀,覺得不大妥當。因為共同搞了服裝十多年,怎麼您還不知道戰國末年還不佩刀,只用劍。劍用玉作裝飾,劍柄劍珥用玉,劍鞘中部也用玉,即過去人說的「昭文帶」,而應當叫做「璏」。劍名「轆轤」即可以上下,如取水井上轆轤作用。平時前端必低下,坐下才方便,使用時再提起,過長,拔不出時,必向後由肩上拔,秦始皇在緊急中聽彈箏宮女的歌聲,才應急救了自己。

您還畫過沂南漢墓列士傳,很不錯,我說明也寫得很清楚,大致不看說明,才弄錯。不想想秦國法律嚴極,哪容商鞅露刃上殿議事!作歷史畫,一個參加過服裝史的骨幹畫家,常識性的錯誤,提一提,下次注注意,免得鬧笑話,有什麼使你生氣理由?主席不是告過我們馬列主義重在實踐應用,不在夸夸其談?歷史畫停頓到過去的戲劇、版畫和近代連環畫上,不過關。才要我們搞服裝史,多嚴肅的一件任務!你參加過這工作,審查時是重重複復一直到最上級康老認可,才會通過決定付印的。……你說你負責,正因為你不懂得什麼叫「集體」,也對於業務上常識不夠認真學,才告你錯誤處,仔細想想看,是幫助你還是束縛你?若這是使你天才受約束不易發揮,回想回想你當時來館工作時,經過些什麼周折,一再找我幫忙,說的是些什麼話,難道全忘了嗎?你可以那麼自解說,這是一種手段,重在能留下,利用我一下,免得照學校打算,下放鍛煉幾年,去掉不必要的驕傲狂妄。其實對你長遠說,大有好處。經過十多年同事看來,學校當時判斷是完全正確的,錯的倒是你的老師劉先生,一再向我推薦,保證你到我身邊不僅業務上能得到應有的提高,以至於在工作態度、學習態度、做人態度上也有幫助。我由相信劉先生所說,他和我相熟四十年,總比你懂得我多許多。不然就不會把郭慕熙和大章同志向我推薦了。他相信我到這個程度,而事實上他兩人和我共事前後廿多年,彼此印象都很好。私人可以說毫無關係,一切都從工作出發,保持了很好的友誼和理解,從來不感到我比他們高一著,一切工作都合作得很好。此外,之檀、李硯雲、張毓峰、老史……大都前後共事快廿年了,總能保持到很好的工作關係,為什麼你倒恰恰相反?這倒很值得你回想回想,毛病是在您的方面,還是我的責任?對別人那麼好,對你卻會到前天情形,很值得您認真想想,來博物館時候經過種種,以及文化大革命時,由於你只圖自保,不負責任的胡說,損害我一家人到什麼程度。現在照你昨天意思,以為我「垮了」,在館中已無任何說話權,甚至於是主要被你的小手法弄垮,而你卻已得到成功,滿可以用個極輕蔑態度對待我。即或是事實,也太滑稽了。你那麼善忘,容易自滿,蠻得意開心,可忘了不到半月前,在永玉處說些什麼?我既然早就垮了,無可利用處了,你要我寫字幹嘛?是對我還懷了好意,還是想再利用作為工具?還是對永玉明天也會照對待我那麼來一手?范曾老兄,你實在太只知有己,驕傲到了驚人的地步,對你很不好。從私說,我對你無所謂失望或生氣,因為我活了七十多歲,到社會過獨立生活已快六十年,見事見人太多了,什麼下流、愚蠢、壞人都接觸過,同時好的也同樣接觸過,受的人事教育太多了,不然,怎麼能設想,由標點符號學起,用不到十年,就寫了六七十本小說?而由小學生身份,轉到國立大學去教寫作,混了廿五年,不被哄走?而且把多少「襲先人之餘蔭」的在大學裡習文學、教文學的「大作家」,几几乎全拋到後面去了。若果你處到我這個地位,怎麼辦?或且得意到真正瘋狂,更目空一切自我膨脹到不易設想!

我卻只覺得工作剛好開始。因為工作在國內,不競爭。若為找個人出路,藉此地位想做個什麼長還不容易?可是不這麼想,只想再努力學下去,搞個半世紀,用成績和世界上、文學史上第一流短篇作家比,才是學慣用筆的本來意思、目的。說是「野心」大得出奇,也可以。但和你有個極大區別,就是從不利用人,甚至損害人,去達到個人目的。更不會存絲毫驕傲心。只覺得工作嚴肅,一切得踏實做下去,學下去。因為目標遠,等於五萬米賽跑,沒有人拍手,是必然的。相反,配合不上社會現實,形成脫節現象,因而在社會變動中,終歸前功盡棄於一旦,也難避免。這就是你所謂垮的意思?所謂垮,至於已是廿五年前事情,你不明白處,不妨問問劉先生,表面說,垮得夠慘!因為在國內一些妄人,寫現代文學史時,罵得我一文不值。我所有書全部燒毀,永遠不許出版。几几乎同是五三年事,逃到台灣的蔣匪殘餘官僚文化人,也還不放過我,正式下了個命令,我的所有作品,全部燒去,永遠不許出版。這就太怪了,為什麼許多左的作品不禁止,巴金、茅盾、老舍……不禁止,獨獨我的被禁止,這就值得玩味思索,必有一定道理!是不是有不少作品,正觸到官僚群的弱點,而在台灣、在二千萬華僑中還會有影響,因此惱羞成怒,才加以毀滅性的打擊……

沈從文在1977年4月4日寫給汪曾祺的信中依然對這件事難以忘懷:

我們館中有位「大畫家」,本來是一再託人說要長遠做我學生,才經我負責介紹推薦來館中的。事實十年中,還學不到百分之一,離及格還早!卻在一種「巧著」中成了「名人」,也可說「中外知名」。有一回,畫法家商鞅的形象,竟帶一把亮亮的刀,別在腰帶間上殿議事。善意地告他:「不成,秦代不會有這種刀,更不會用這種裝扮上朝議政事。」這位大畫家真是「惱羞成怒」,竟指著我額部說:「你過了時,早沒有發言權了,這事我負責!」大致因為是「文化革命」時,曾胡說我「家中是什麼裴多斐俱樂部」,有客人來,即由我女孩相陪跳舞,奏黃色唱片。害得我所有工具書和工作資料全部毀去。心中過意不去,索性來個「一不做,二不休」,扮一回現代有典型性的「中山狼」傳奇,還以為早已踏著我的肩背上了天,料不到我一生看過了多少蠢人做的自以為聰敏的蠢事,哪會把這種小人的小玩意兒留在記憶中難受,但是也由此得到了些新知識。我搞的工作、方法和態度,和社會要求將長遠有一段距離。

——摘自《沈從文全集》第2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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