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個月就離婚,前夫家人卻讓我退回30萬:我憑什麼還給你?
編者按:
結婚和維持婚姻相比,維持婚姻要更難一些,因為很多人結婚之後沒多久,可能就面臨著離婚的危機;也有一些人選擇離婚十幾二十年後再離婚。
那些閃婚閃離的人更多,結婚之前本就不夠了解對方,卻錯以為對方就算自己這輩子那個對的人;但遇到一個對的人,又怎麼可能是幾個月時間就能夠完成的呢?
很多時候,離婚比結婚更是一件繁瑣的事情,因為夫妻兩個人可能會因為「分財產」而鬧得不可開交,變成了「仇人」一般。
下面就是一個女讀者發給我的私信,女讀者說結婚一個月就發現自己的丈夫有生理缺陷,她認為這對她來說是「騙婚」;但離婚的事情並不容易,因為前夫家人告訴她:想離婚可以,先退回我們家30萬就離。
一、女讀者私信:
和前夫通過相親認識,我媽認識的一個朋友介紹,都說這個男生挺靠譜,人挺老實;然後相親、見面、交往,幾個月後結婚,這一切好像太快,但是家人覺得我該嫁了,年齡不小了(28歲)。
可是結婚才1個月,我就發現丈夫好像有一些「性冷淡」,對於夫妻生活總是充滿抗拒,我認為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欺騙,於是我決定離婚。
但是他家人卻說:想離婚可以,但是你得先退回我家30萬,這包括,當初給你買的三金、彩禮、定親錢,還有包括辦婚禮的喜宴錢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你得還給我家30萬,要不然就別想離婚。
我聽到他們這樣說,更加堅定了我離婚的決定,這樣的家庭,怎麼會這麼厚臉皮呢?
我家當初還陪送了全套傢具、家電怎麼不說?
我還沒有說他們兒子騙婚呢,結果現在卻來「倒打一耙」。
現在我的想法就是,別說30萬了,就是3萬我都不給,如果不同意,我就和他打官司,這樣的家庭,既然他們厚臉皮,那我也厚臉皮對他們好了。
二、作者解惑:
1、結婚本就不應該如此魯莽,至少也應該了解對方的人品,對方的家庭,而不能只通過「媒婆」給你的說法,就先入為主。
你老公這樣的家庭,看樣子也不是講理的人。
2、既然決定離婚,那就最好走官司,嚴格意義上來說,你老公的行為,就是一種變相的騙婚;結婚娶妻,自然要花錢,這天經地義,如果連一分一厘都算的如此清楚,那麼結婚還有什麼意思呢?
3、很支持你維護你自己的權益,如果不離婚的話,接下來的婚姻生活,可能你也不太好過。
今日禪悟:
狗血的事情,狗血的婚姻,總是經常發生在你我身邊;所以,結婚之前一定要認清對方的人品,當然,對方的家庭更為重要。
你們覺得,女讀者應該如何做?應該退回一部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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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嫁給「老實人」的女人,後半生都被毀了
※婆婆來幫我照顧孩子,公公卻跟著來住了一個月,我該怎麼趕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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