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勞任怨幹活,卻被老闆無情解僱!原因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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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小張23歲一個長相容貌中上農村出來的姑娘,大學畢業留在省城工作,在一個剛成立沒多久的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職位是行政助理,月薪3000元/月;主要工作是負責建立公司人事考勤制度,規整管理所有文件資料,月末登記人事考勤記錄;上班時間是每天9:00到下午17:00;小張上班後每天都8:00到公司,並且每天都主動把所有的辦公桌打掃乾淨,並算著時間把每個同事的杯子里裝上熱水,讓每個同事來上班都能喝到熱水;小張自工作以來一直堅持做這件事,期間人事部副經理有意無意的提點她,其實她不用做這些事;小張覺得自己做這些事情,即能給大家幫助和便利,又能和大家相處好人際關係,自己累點也沒關係;
沒想到半年後,人事經理找她認為她不適合這份工作,並和她解除了勞動合同,為什麼小張任勞任怨幹活,最後確被離職了呢?小張想不通自己哪裡做得不好,自己很主動的把活都幹了,自己本職工作也都完成得很好,為什麼會被離職呢?
原因:小張工作內容不飽和,從小張的工作內容來說1、建立人事制度只是辛苦一段時間就建立好了,之後也不需要太多時間;2、規整所有文件檔案並且分類管理,因為是新公司所有文件檔案還沒有放滿一個文件櫃;3、人員考勤記錄登記只是月末幾天進行考勤的審核;從小張的工作內容來看,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她的工作只需要3小時就可以完成了,小張出於好心每天幫大家做事,可是作為老闆就會認為她的工作量過少,才有精力做其他不是她份內的事情,有時候不是好心就能得到認可的,在這裡需要提醒大家,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內容和時間,才能保住自己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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