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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天子朱元璋厲害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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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厲害在哪裡?

朱元璋有一點是格外需要讚歎的,他是中華歷史上出身最低、起點最差的開國帝王,而其所處的歷史環境和面對的主要對手之強也並非一般人所想的「元朝已毫無戰鬥力」、「陳友諒、張士誠no zuo no die」,客觀的講,朱元璋在一個名為「皇帝建國」的遊戲中毫無辦法的選擇了一個地獄難度並順利通關,順便可能留下了一個後人不得不讚嘆不已的記錄,我覺得以此而論他無愧於華夏歷史上不出世的英豪。考慮到另一點,他可能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由南向北統一中華——注意,是統一中華——並且建立了大一統帝國的人,堪稱不朽。

朱元璋的厲害主要在三方面:其一用人,其二心狠,其三勤奮。也可以總結為:穩,行事穩; 准,用人准; 狠,殺人狠。

先說其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韓信)》,上問曰:「如我能將幾何?」信曰:「陛下不過能將十萬。」上曰:「於君何如?」曰:「臣多多而益善耳。」上笑曰:「多多益善,何為為我禽?」信曰:「陛下不能將兵,而善將將,此乃言之所以為陛下禽也。且陛下所謂天授,非人力也。」

朱元璋與劉邦有個很大的共同點就是用人,知人善任。也就是韓信所說:善將將。朱元璋創業初期被郭子興趕走之後,他招募了徐達、湯和、周德興、馮國用、馮國勝(之後的馮勝)兄弟、李善長、朱文正(侄子)、李貞(姐夫)、李文忠、常遇春,創業中期(佔領南京之後),他又迎來了劉伯溫、丁普郎、傅友德,從後來的情況來看,他現在班子,絕對是豪華陣容。

我們從這些人的能力和他們干過的事情來評價朱元璋的用人能力,徐達「與常遇春皆為軍鋒冠」,所以常為先鋒;馮勝李文忠擅長奔襲,建國之後,奉命北伐,追著元朝殘餘到處跑;朱文正擅長防守,朱元璋打張士誠期間,防守洪都(南昌),頂著陳友諒的六十萬大軍硬生生防守三個多月。文官方面,就不多說了,劉基李善長之於朱元璋,正如張良蕭何之於劉邦,劉基擅長兵法謀略和帝王之術,負責籌劃全局,李善長有智計擅長法家之術,所以負責賞罰章程,後用為丞相(宰相)。

另外,從後來他用常遇春的妻弟藍玉剿滅元朝,以及整死能打仗的將領,給孫子朱允炆留下能防守的耿炳文也可以看出他的用人務盡的能力。

可以說,古今中外,善用人的明主確實不少,然如老朱這般文武兼備,打天下、治天下都功大於過的就不多了。所謂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老朱用人也是唯才是舉。手下袞袞諸公德行良善的有幾個人?然都能為他所用,也約束得了。所用良將多是淮右平民,才能也許並不能為人所重。然而老朱用主將之長,以一郡之人才,平定九州,當年明月都說「何安徽之多才?」其實這些人本也是平庸之人,之所以有不世之功,也離不開老朱的不棄。

不過,他其實也用錯過人,就是他兒子朱棣,他對自己的子孫太過於寬容,留下朱棣守國門,結果這孩子奈不住寂寞,就殺了回來。

其二心狠

劉基之死,徐達之死,藍玉之死,朱文正之囚,李善長之死,廖永忠之死,傅友德之死,周德興之死,馮勝之死。

除此之外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恆案,藍玉案(洪武四大案)隨便google一個詞條,就可以知道是怎麼回事,這裡不一一說明。功臣之死,固然有他們自己的失誤,但是這樣死絕,又不能不說朱元璋心狠,而且洪武四大案,隨便一個拉出來都死上萬人。

排除以上,建國之後,數次北伐,直到藍玉殺到貝加爾湖,把黃金家族正統幾乎趕盡殺絕。不得不說,小時候受過苦的創業者,想留給後代幸福生活,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

其三勤勞

朱元璋其人,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勤奮皇帝之一,先引用一段話:

吳晗先生統計過,從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僅僅八天內,朱元璋收到了一千六百六十六件公文,合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平均每天要看兩百份文件,處理四百件事情。

然後說幾個事情:1,朱元璋給官員的年假是:一年三天,冬至、過年、朱元璋的生日;

2,他親自製定了非常完備的社會制度,包括戶籍,流動人口,公務行政,甚至街道清潔;

3,明故宮沒有御花園,只有御菜園。

當然,以下這些因素也值得稱道。

其一,得國正。有個大學者說三代以後得國最正者,唯漢與明。匹夫本沒有篡逆之心,只是順天下大勢而為。雖說心狠手辣,但用的多是陽謀。至於溺死小明王,可能是手下的勸進,就算真是老朱授意,也無傷大雅。本來連像樣的名字都沒有的人呢,起個名字還是「誅元章」。

其二,謀大局。能讓赤貧的暴富者拋棄虛榮,遠離享受,大概是最難的事情。古今的農民領袖,從地壟田間殺出來,得了一兩座城池,恨不得立刻南面稱孤,福蔭子孫。然而,老朱又不是。自己能忍住,手下人怎麼約束?趙宋不就是無奈黃袍加身了嗎?其實能謀大局的不止老朱一人,手下人多數也和他一心。

其三,曉戰略。老朱有了滁、和、應天這些地方,夾在張、陳之間,其實最為困難。這裡不是一方角地,可以穩妥的像漢高祖、光武那樣以關中、冀州為資本,爭奪天下進退自如。又讓人想起上個世紀的德國梟雄。同樣兩線作戰,同樣一馬平川,老朱卻守住了,且兩線都打贏了。再比較一下漢高祖吧。其實二人都是都是戰略大師。高祖避開秦軍鋒芒,入主關中。老朱與蒙古交好,蕩平東南。都是戰略設計的傑作。然而,高祖也有鴻門之險,以及拋妻棄子的落魄。老朱一生沒有什麼憂患,一步步穩紮穩打,最終復漢家江山,可以說戰略最為成功。

其四,精治國。打天下的本事,不值得誇耀,在打天下的人中,老朱可以說治理的最好,可與隋文帝比肩。還是之前那位學者,說朱家的功勞主要不在一統天下,而是重續製作,我覺得對。所謂製作,是國家政治體制。胡元亂華,綱常盡失,法度無存,故雖御馬控弦無敵於歐亞,然無百年之運,打哪兒來回哪去。洪武父子,皆有製作之功。朱元璋把明朝從上到下,從裡到外設計了一遍,無論中央還是地方,很多都沿用至今。尤其是稅收和軍隊尤為精彩,民不加賦,國用充足,唯獨對吏治十分苛刻。此後數十年漢族達到對四夷從未有過的優勢,動輒五十萬大軍,出塞千里,勒石記功,驅韃奴於外蒙,剿黃金于海畔,遠甚於秦皇漢武。而國內民生安樂,欣欣向榮,滿清也得承認朱家父子理政「治隆唐宋」,拓土"遠邁漢唐"。所以變章服小結,全國體政制,滿清才苟存二百年。

其六,好運氣。時勢造英雄,每個英雄運氣都不差。老朱的運氣只需要在他那個層次的人之間來比。遠說漢高祖,高祖的家庭是他的不幸。夫人太過厲害,不僅兒孫無奈,連手下大將都慘死刀下。兒子不爭氣,八個兒子四個死於呂后之手,劉恆運氣好忍辱負重才得以繼位。孫子雖然個個英豪,蕩平諸呂,殺伐決斷,少年英雄,有乃祖之風,但是都英年早逝,連王爵都不能保持。老朱也有喪子之痛,不過孫子還是個謀國之君。自己活得長,老婆死在自己前面。最亮點的是,兒子更是不世出的雄主,能力和他爸不相上下。後代子孫,雖說什麼樣的人都有,但殺戮功臣卻讓士大夫鐵了心的忠誠。有明一朝,中興數次,死諫之人屢見不鮮。那時的官吏即便貪墨橫行,也不是貪生怕死,能以死求忠名,還不被打倒,不被同僚陷害,可見三觀之正,令後代的清、民國諸君汗顏。不能不說這是這個開國之君的運氣!

朱元璋的布衣情結

作者:朱永嘉 來源:《明代政治制度的源流與得失》(中國長安出版社2015年4月版)

朱元璋做了皇帝以後,始終不忘自己是淮西的布衣出身,當代人喜歡把他這個布衣情結描繪成草根文化與帝王文化兩者複雜的結合。到了他子孫為帝時,屬於草根情結這一部分便自然消退了。我們可以先考察一下,朱元璋在洪武初年,如何表述自己這一布衣情結的。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即位的詔書中,強調自己「朕本淮右布衣」,他在洪武六年(公元1374年)頒布《皇明祖訓》時,敘述自己的經歷:「朕幼而孤貧,長值兵亂,年二十四委身行伍,為人調用者三年,繼而收攬英俊,習練兵之方,謀與群雄並驅,勞心焦思,慮患防微,近二十載,乃能剪除強敵,統一海宇。人之情偽,亦頗知之,以所見所行,與群臣定為國法,革元朝姑息之政,治舊俗污染之徒。」這一段話表示他的早年經歷使他深悉元朝末年「人之情偽」,即元末官僚機構腐敗的狀況,他在那幾年遊方僧的生活中,對這方面更有切膚之痛。元末明初的葉子奇在《草木子?雜俎篇》講到:「官貪吏污,始因蒙古色目人罔然不知廉恥為何物。其問人討錢各有名目:所屬始參曰拜見錢,無事白要曰撒花錢,逢節曰追節錢,生辰曰生日錢,管事而索要曰常例錢,送迎曰人情錢,勾追曰齎發錢,論訴曰公事錢,覓得錢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補得職近曰好窠窟。」「上下賄賂,公行如市,蕩然無復紀綱矣。肅政廉訪司官,所至州縣,各帶庫子檢鈔秤銀,殆同市道矣。春秋傳曰,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彰也。豈不信夫。」這裡所說元末吏治腐敗的狀況,當是朱元璋曾親身體驗到的,有的稱呼迄今仍流傳在民間,如「人情錢」如今仍是農村家庭一筆很大的開支,「得手」「好地分」等詞也在特定人群中流行。故朱元璋在下文還強調「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採眾長,即與果斷,則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根據他過去的經歷,他對儒生(即知識分子)、對官吏都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懲治貪官污吏的鋒芒是對著官吏以及儒生,而他需要建立一個新王朝,確立新王朝穩固的統治又離不開那些官吏和儒生。

從建國開始,他便急於建立一套法律制度。這一套制度,不僅是對著民眾,更主要是對著官員,只有治官才能穩定社會秩序,百姓才能安居樂業。朱元璋是提心弔膽地登上這個帝位的,在洪武元年大宴群臣時,據談遷的《國榷》記載,朱元璋說:「朕賴諸將有今日,然憂天下之廣,生民之繁,憂懸於心,夜不得安枕。」劉基勸他說:「今事定,宜少紓其憂。」朱元璋回答說:「堯舜處治,尚有憂之,況海內人民脫創殘猶新也。」可見他憂慮的焦點是人民生產生活的恢復和穩定。朱元璋早在前一年讓李善長制定律令時,便說:「立法貴在簡當,使言直理明,人人易曉。若條緒繁多,或一事而兩端,可輕可重,使奸貪之吏得以夤緣為奸,則所以禁殘暴者,反以賊良善,非良法也。務取適中,以去繁弊。夫網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卿等慎之。」(《明太祖寶訓?恤刑》)治新邦用輕典,這個觀念他很明確,這個輕是對民眾而言,立法強調簡明是為了防止官吏因緣為奸。這個理念,他在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年)說得更加明確,他說:「用法如用藥,葯本以濟人,不以弊人,服之或誤必致戕生。法本以衛人,不以殺人。用之太過,則必致傷物。百姓自兵亂以來,初離創殘,今歸於我,正當撫綏之。況其間有一時誤犯者,寧可盡法乎!大抵治獄以寬厚為本,少失寬厚,則流入苛刻矣。所謂治新國用輕典,刑得其當,則民無冤抑。若執而不通,非合時宜也。」(《明太祖寶訓?恤刑》)朱元璋過江在江寧站住腳以後,以寬簡馭民這個思想是一貫的。

洪武元年,朱元璋與劉基有過一段對話:「一日,問基以生息之道,基曰:『在於寬仁。』上曰:『不施實惠而概言寬仁,亦無益耳。以朕觀之,寬仁必先阜民之財,息民之力。不節用則民財竭,不省役則民力困,不明教化則民不知禮義,不禁貪暴則民無以遂其生。』基頓首曰:『此所謂以仁心行仁政也。』」(《明通鑒?洪武元年》)朱元璋這個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人民行寬簡之政,以息民力,以阜民財;另一方面對貪暴則講「禁」字,尤其是官吏及地方富豪對民眾的貪暴,要嚴加禁止。故朱元璋在刑法上的寬簡是對民眾而言,嚴禁是對官吏而言。歷代封建統治結構,都是君主通過臣子治理民眾以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而官僚機構的管理是否有效,取決於官僚隊伍行為的狀況。故在朱元璋看來治民的關鍵是治官,把官僚隊伍治好了,國家機器才能有效地運轉,民眾才能有一個安定富裕的生活。朱元璋在洪武四年(公元1372年)與劉基之間,對於如何治理國家的問題,也曾進行過討論。朱元璋手書與劉基:「近西蜀悉平,稱名者盡俘京師,我之疆宇亦日博廣,前元以寬失天下,今朕救之以猛,然小人但喜寬,遂恣謗罵國家,扇惑是非,莫能治,即今天象疊見。」(《國榷》洪武四年)於是問劉基該怎麼辦?那時劉基已退居在鄉下,他給朱元璋回了一封信,據《明通鑒》其信之大要言:「霜雪之後,必有陽春,今國威已立,宜少濟以寬大。」這個對話,說明當時的官僚士大夫對朱元璋嚴厲整頓吏治的措施已顯出不滿了。到了洪武九年(公元1377年)葉伯巨的上書中,便已講得非常明朗。他說:「古之為士者,以登任為榮。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棰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遺佚。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至,除官多以貌選。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欲人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屯田工作都發往中都鳳陽,故葉伯巨云:「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明史?葉伯巨傳》)他還講:「開國以來,選舉秀才不為不多,所任名位不為不重,自今數之,在者有幾?」可見這個時期儒生們或者叫作知識分子的人們,在朱元璋手下為官的日子實在也難過得很。

實際上朱元璋也不是一味主張重刑的人,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御史中丞陳寧討論刑罰的問題時,陳寧說:「法重則人不輕犯,吏察下無遁情。」朱元璋便表示不贊成,「上曰:『不然。法重則刑濫,吏察則刑苛。鉗制下民而犯者必眾,鉤索下情而巧偽必滋。夫壘石之岡,勢非不峻,而草木不茂;金鐵之溪,水非不清,而魚鱉不生。』」還說:「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今施重刑而又委之察吏,則民無所措其手足矣。」(《明通鑒》)問題是陳寧強調的是對民要重刑法,這一點朱元璋不贊成,希望求其宜,對官吏與儒生則是另一回事了。事實上朱元璋也表彰過不少為官正直清廉者。如端復初,那一年朱元璋把他提拔為刑部尚書,「時為刑部磨勘官,案牘填委,鉤稽無遺,上嘗廷譽之。性嚴峭,人不敢幹以私。一時僚屬多以貪敗,復初獨守清白得免,至是遂超拜尚書。會杭州飛糧事覺,逮系百餘人。復初用法平允,治其尤者,人皆服之。」(同上)如寧江知府陳灌,他長期在這個地區執政,「訪問疾苦,禁豪右兼并,創戶帖以便稽民。上取其式頒天下。至是以治最召至京師。」又如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是濟寧知府,在濟寧三年,當時中原初定,「詔民墾荒,閱三歲乃稅,吏征率不俟期……而克勤與民約稅如期,區田為九等,以差等徵發,吏不得為奸……盛夏,守將督民夫築城,克勤請之中書省,得罷役……濟寧人歌曰:『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同上)他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朱元璋在從嚴懲治貪官污吏的背景下,對官員中能廉潔奉公的人還是優待的。

朱元璋從嚴治官,主要針對兩類現象,一類是各級政府官員中貪瀆腐敗的現象,另一類是功臣宿將的飛揚跋扈欺壓百姓的現象。明初的四大案,可以分為兩類:空印案與郭桓案,是針對官吏隊伍中的貪瀆腐敗現象;胡惟庸案與藍玉案,則是針對功臣宿將中的違法犯罪現象,而且朱元璋先有警告。朱元璋對自己隊伍的管束歷來是非常嚴格的,早在攻取金華時,胡大海之子觸釀酒之法,「太祖怒,欲行法,時大海方征越,都事王愷請勿誅,以安大海心。太祖曰:『寧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竟手刃之。」(《明史?胡大海傳》)可見朱元璋治下之嚴,若有犯紀者,即使是高幹子女,他也絲毫不留情面,不管有多大的功績,該處理的他就嚴格依法處理。洪武六年(公元1374年)五月,朱元璋以功臣多倚功犯法,放縱奴僕殺人,並且隱匿不報,於是命令工部鑄鐵榜,申誡公侯。從《明太祖實錄》中可見,這些條令列舉了:凡公侯之家強佔官民山場、湖泊、茶園、蘆盪及金銀銅場鐵冶者;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倚勢在家欺毆人民者;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戶,管庄幹辦、火者、奴僕,及其它親屬人等,倚勢凌民,奪侵田產財物者;凡公侯之家除賜定儀仗戶及佃田人戶,已有名額報籍在官,敢有私托門下影蔽差徭者;凡公侯之家,倚恃權豪,欺壓良善,虛錢實契,侵奪人田地、房屋、孳畜者;凡功臣之家,受諸人田土及朦朧投獻物業者等。這些鑄在鐵榜上的條文都明確規定了處罰和處刑的條令,而且非常嚴厲,有的要處斬。

其實,當時這些鑄鐵的榜文,對功臣宿將還只是一個警告,沒有真正下手。他對文臣的處置比武臣將領要更凶一些,正由於屢禁不止,他才興大案的。當然,這也與上層集團內部互相傾軋有關。現在分為兩類進行敘述,首先是他對官僚士大夫集團的懲處,如空印案和郭桓案,以及與郭桓案直接相關的大誥、二編、三編及武臣誥的頒布,然後再敘述胡惟庸案和藍玉案的處置。這四大案的處置,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是對著明帝國建立以後新興的貴族官僚統治集團,不是對著民眾的。在君、臣、民這三者之間,歷代王朝都是君臣結合以治民,君王通過官僚建立各種官府機構來統治老百姓。而朱元璋則企圖整治官員以穩定王朝的統治,甚至一度想君民結合來整治官僚隊伍,這也是歷代統治者中少有的現象,大概與朱元璋早年的經歷和他的布衣情結有關。當然,這四大案中,錯殺、冤殺的成分很大,但從宏觀上看,整頓吏治,沒有那樣的聲勢,也難以取得成效。看問題,也許得把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比較客觀公允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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