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創作關乎現實人生
文學創作關乎現實人生
文 | 李駿虎
最近看到一種觀點說,應該將小說的虛構世界與現實區分開來,使它不再與社會、政治、教育和現實生活發生關聯,這才是真正的小說藝術。在該論者看來,中國強調現代小說的社會功能,肇始於梁啟超寫的《論小說與政治的關係》,希望借小說對中國的民眾產生教化作用。而後,我們一直不斷強化對小說社會功能的提倡,因此之後的中國小說就偏離了強調藝術審美的軌道。這種說法顯然是不客觀的。中國關於文學的社會作用和現實意義的提出,並不在近代,可以上溯到唐代中期的古文運動中韓愈等大家提出的「文以貫道」,後來宋代理學家周敦頤在《通書·文辭》中引申為「文以載道」,從而形成中國文學的一個古老傳統。
梁啟超
說到中國小說的藝術審美,持唯藝術性主張的人都會舉《紅樓夢》為例(此前中國小說多被歸為「稗官野史」之流)。但曹雪芹卻很重視小說的社會功能,在《石頭記》的開篇,他就借「石頭」之口,提出了自己的小說觀,針對之前的「稗官野史」,他的評價是:「況且那野史中,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姦淫兇惡,不可勝數;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穢污臭,最易壞人子弟。」他對起到這樣社會作用的小說是反對的,然後他說自己的創作目的是:「只願世人當那醉余睡醒之時,或避世消愁之際,把此一玩,不但是洗舊翻新,卻也省了壽命筋力,不更去謀虛逐妄了。」不使世人「謀虛逐妄」,就是明顯的教化作用了,可知曹雪芹寫《紅樓夢》,並不是自我陶醉,單純追求藝術審美,而是很重視作品的社會功能和現實意義,而這反而更增加了《紅樓夢》的思想含量和藝術力量。
曹雪芹著書畫像 周思聰 作
其實道理很簡單,寫作都是有目的的,哪怕就是為了抒發情懷和自我陶醉。寫作者只需要自問:寫出來的作品是為了自己沒事拿出來看看,還是要拿去發表?只要拿出去發表,就會對讀者產生影響,對社會產生作用。古今中外為我們所熟知的「純文學」作家,並沒有隻看重文學的藝術性而不強調作品在當時之世的價值的。魯迅的例子自然不用再贅述。狄更斯為了養活嗷嗷待哺的一大堆兒女,冥思苦想地寫出了小說《聖誕頌歌》,從而流傳至今,影響著一代代讀者。奈保爾更是以《印度三部曲》痛心疾首地指出故國文明在殖民統治下的消亡。
奈保爾在上海慶祝82歲生日
沒有作家是不重視自己的作品對自己的民族、國度和生活的時代所產生的影響的。被譽為「作家中的作家」的博爾赫斯,其小說的文學性和思想隨筆的神性力量,也曾經使我以為他就是一位枯坐於圖書館中、只強調藝術審美的盲眼老人。當我參加中國作家代表團訪問阿根廷,在布宜諾斯艾利斯他工作過的圖書館看到他的手跡展時,我才知道這種認知是多麼的狹隘。我們所能看到的《博爾赫斯文集》里所收的作品,並非他的全集,只是他全部文字的冰山一角。他更多的手稿是對阿根廷和布宜諾斯艾利斯風土人情的田野調查筆記,是對各個階層的市民和再平凡不過的鄰居們的人生故事和精神世界的記錄。他是在為阿根廷500多年現代文明史在寫作民族的志書,他不是一個自我陶醉的冥想者。
我們沒有理由無視我們的時代,因為這是對寫作的誤解,文學的社會功能和現實意義與藝術性並不矛盾,反而是構成作品藝術性的重要因素。
本文發表於《文藝報》2018年8月3日1版
本期編輯 | 叢子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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