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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連小說都禁毀,百姓還讀什麼書?

乾隆帝在位期間,清朝達到了康雍乾盛世以來的最高峰,國力強盛,進一步完成多民族國家的統一,社會經濟文化進一步發展,國庫資金存儲最高達到7800萬兩,「是為國朝府藏之極盛」,財力、人力、物力雄厚,而乾隆帝專斷獨權、好大喜功,有強烈的權利慾,不僅要權力絕對集中,而且要全天下皆服從他一人甚至將其奉為神聖,不允許有不滿、輕忽之意,如此的主客觀形勢,乾隆朝在文化專制方面更為殘酷苛刻,甚至造成一種鴉雀無聲的局面。

其實,乾隆帝即位之初,改變了雍正帝治政從嚴之風,效法康熙帝治政從寬,在文化管制方面還是頗為酌情的,但乾隆十六年(1751)發生了涉及範圍廣、影響程度深的「偽奏稿案」,這樣大規模的文字獄在歷史上是罕見的,其後清朝文字獄更加頻繁,逐漸進入高潮乃至登峰造極的地步。乾隆一朝製造的文字獄主要有乾隆二十年(1755)的胡中藻之獄、乾隆四十一年(1776 )的沈德潛之獄、乾隆四十三年(1778)的徐述夔之獄、乾隆四十六年(1781)的尹嘉銼之獄等等。

這些文字獄很少是真正因反對清朝統治而催禍的,大多是觸犯了忌諱、用字不慎不當等,文網嚴密,吹毛求疵甚至無中生有。乾隆在位六十年所製造的文字獄,比其他皇帝更為慘酷,規模也更為浩大,每一次文字獄的興起,無不伴隨著大批圖書的禁毀,如「應毀錢謙益著作書目」、「應毀屈大均著作書目」、「應毀徐述夔悖妄書目」等,往往只要此人有一處悖妄,那他的所有著作全都一併抹殺。「清代的禁書史也就是一部血淚斑斑的文字獄之史。」

比文字獄更具毀滅性的是《四庫全書》的纂修。乾隆三十八年(1773 ),在乾隆帝主持下,紀陶等高官、學者開始纂修《四庫全書》,也開始了一場延續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 )的大型查禁書活動,對書籍進行焚毀、刪削、篡改,這是書籍的一場整合,也是書籍的一場浩劫。一開始乾隆帝的口吻頗為寬鬆,勸誘與威肋、相結合,「凡有字義觸礙,乃前人偏見,與近時無涉。其中如有低毀本朝字句,必應削板焚篇,杜遏邪說,勿使貽惑後世。然亦不過毀其書而止,並無苛求。膚辦事光明正大,斷不肯因訪求遺籍罪及收藏之人」。

但隨著違礙書籍查繳工作的深入,乾隆帝的要求更為苛刻嚴密,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 ),乾隆四十三年(1778)、乾隆四十四年(1779)、乾隆四十六年(1781)都多次重申禁書之令。統計《文津閣四庫全書》、《四庫禁毀書叢刊》、姚勤元輯《清代禁毀書目四種》、孫殿起編《清代禁書知見錄》以及王彬編著《清代禁書總述》可知,這套叢書共收入書籍3400餘種,其中子部收入小說家類123種和小說家類存目196種;共禁毀書籍3000餘種,其中小說14種。刊布的各種禁書目錄有:四庫館奏准禁毀書目326種,軍機處奏准禁毀書目970多種,各省奏檄違礙書目、禁書總目、外省移咨應毀書目2621種,等等,各種禁書目錄多有重複。江浙地區成了查繳的重點地區。

這場禁書運動,調動的衙門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所涉及,禁毀的書籍主要類型有詩文集、史著、雜著、奏疏等,聲勢浩大、影響深遠。

伴隨著慘酷的文字獄和《四庫全書》的編纂,乾隆朝的禁書活動更為變本加厲。而在文字獄的壓抑陰影下,清廷尤其是乾隆朝的禁書標準也明確清晰,主要有:關於明朝的史料檔案、涉及北方少數民族的體現種族意識的書籍、觸犯了清廷皇權的忌諱的書籍,這些都被乾隆帝歸為違礙一類,必須嚴禁焚毀的。但是查繳時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導致負責查禁的官員往往斷章取義、牽強附會甚至望文生義、無中生有,使得銷毀的範圍大大擴大。

需要注意的是,製造文字獄和纂修《四庫全書》時,所禁毀的主要是包括詩文、史著在內的正經著作,小說戲曲並不是禁毀的重點。小說,尤其是通俗小說的「不入主流」,在此處倒成了萬幸之事,令它們不像詩文、史著一樣在這場浩劫中慘遭焚毀,而能夠盡量遠災避禍,得以留存。

小說雖然不是乾隆朝查禁的重點,但是並不意味著在動蕩的文化環境中能獨善其身,乾隆朝在纂修《四庫全書》之前,正式下達了3條禁毀小說的中央法令。乾隆三年(1738)議准:

「蓋淫詞穢說,最為風俗人心之害,例禁秦嚴。毀不盡;……若不嚴行禁絕,不但舊板仍然刷印但地方官奉行不力,致向存舊刻銷且新板接踵刊行,實非拔本塞源之道。……凡民間一應淫詞小說,除造作刻印,《定例》已嚴,均照舊遵行外;其有收存舊本,限文到三月,悉令銷毀。如過期不行銷毀者,照《買看例》治罪。其有開鋪租賃者,照《市賣例》治罪。該管官員任其收存租賃,明知故縱者,照《禁止邪教不能察緝例》,降二級調用。」

乾隆帝即位之初,效法康熙帝治政以寬,乾隆三年(1738)下達的這條法令,正是查看了康熙五十三年(1714)的定例,加以參照制定的。與之前康雍朝所頒布的法令相比,此條法令不僅禁止刻印、買看、市賣淫詞小說,而且增加了禁止「開鋪租賃」的內容。租書是普通平民接觸小說的重要途徑,《生涯百詠》卷一《租書》寫道:「藏書何必多,《西遊》、《水滸》架上鋪;借非一瓶,還則需青蛀。喜人家記性無,昨日看完,明日又租。真箇詩書不負我,擁此數卷腹可果。」而乾隆三年(1738)的這條禁令,正是看到了租書的普遍性,將其納入禁止之列,再次擴大了禁毀的範圍,更進一步阻斷了民眾接觸淫詞小說的各種途徑。同年刑部響應皇帝的議准,奉旨頒行了相應的刑事處罰。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上諭內閣:

「滿洲習俗純樸,忠義察乎天性,原不識所謂書籍。……近有不肖之徒,並不翻譯正傳,反將《水滸》、《西廂記》等小說翻譯,使人閱看,誘以為惡。甚至以滿洲單字還音抄寫古詞者俱有。似此穢惡之書,非惟無益;而滿洲等習俗之偷,皆由於此。如愚民之惑於邪教嚴行禁止。……親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惡書所致,於滿洲舊習,所關甚重,不可不將原板盡行燒毀。」

乾隆帝甚至將滿洲純樸習俗的丟失,歸咎為這些所謂的穢惡之書,邪教匪人之亂也是因看此惡書所致。這是清廷第一次明令提出禁毀《水滸傳》這部小說。乾隆十九年(1754)又再次禁《水滸傳》,將《水滸傳》的罪名定為「教誘犯法之書」,要毀其書板,禁其扮演,一體嚴禁。而在製造文字獄和纂修《四庫全書》的過程中,從乾隆三十八年(1773)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 ),幾乎每年都會奏准禁毀書籍,尤其是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布的《違礙書籍目錄》和乾隆四十七年(1782 )浙江布政使刊布的《禁書總目》中,都涉及到少數的小說書目。

此階段禁毀小說與查禁詩文時的標準大致相同,禁毀的主要是書中存在違礙文字、低毀當朝字句的小說,據目前可見資料統計得知乾隆朝共禁毀小說15種,其中有10種是創作於明末清初的歷史演義小說和時事小說。大致如下:

1,《水滸傳》,以誨盜之罪於乾隆十八年(1753)、乾隆十九年(1754)遭禁。存世版本較為複雜,大致有繁本與簡本兩個系統。

2,《退虜公案》,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的《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

3,《巢J闖小說》,亦名《剿闖小史》、《剿闖孤忠小說》、《域闖小說》、《忠孝傳》,明代懶道人口授,葫蘆道人署筆,書中有擁護南明的思想,稱滿人為「虜」或「靴子」,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存世有明弘光元年(1645)興文館刊本、清初刻本、清乾隆間抄本、民國間鉛印本。

4,《樵史演義》,亦名《樵史》、《樵史通俗演義》,或謂陸應腸撰,書中有違礙之處,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存世有清初刻本。

5,《定鼎奇聞》,亦名《新世弘勛》、《盛世弘勛》、《新史奇觀》、(( )ilk治皇過江全傳》、《鐵冠圖全傳》、《新世弘勛大明崇禎傳定鼎奇聞》,清順治間蓬篙子撰,全書以《剿闖通俗小說》為藍本,「詳載逆闖寇亂之因由,恭紀大清蕩平之始末」(慶雲樓刻本卷首題字),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存世有清順治八年(1651)慶雲樓刻本、順治八年(1651)載道堂刻本、嘉慶十一年(1806 )文淵堂刻本、光緒十八年(1892 )文運堂刻本、姑蘇稼史軒重刻本。

6,《虞初新志》,清漲潮編,「內有錢謙益、吳偉業著作,應剷除,抽禁。」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存世有康熙間刻本,乾隆間刻本,嘉慶間刻本,民國鉛印本。

7,《五色石傳奇》,清代筆煉閣主人編述,成書於康熙前期或乾隆初年,徐述夔系文字獄中著名人物,其一切著作均遭禁毀,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除八卷本外,另有《遍地金》四卷和《補天石》四卷,實即《五色石》之前四卷和後四卷,當為書賈割裂本書而改題書名。

8,《八洞天》,清初徐述夔撰,徐述夔系文字獄中著名人物,其一切著作均遭禁毀,乾隆四十三年(1778)江寧布政使刊發《違礙書籍目錄》收入此書。此書刊行後,頗具影響,還被譯成滿文。

9,《歸蓮夢》,蘇庵主人新編、白香主人校正,乾隆四十四年(1779)湖北巡撫姚成烈、乾隆四十六年(1781)兩江總督薩載均奏毀此書。存世有康熙、乾隆間清得月樓刻本。

10,《英烈傳》,全名《皇明英烈傳》,亦稱《新刻皇明開運輯略武功名世英烈傳》、《官板皇明全像英烈志傳》、《繡像京本雲合奇蹤玉茗英烈傳》,《繡像京本雲合奇蹤玉鼎英烈傳》改題為《雲合奇蹤》乾隆四十六年(1781),湖南巡撫劉墉奏查禁毀此書。存世有明三台館刊本、清懷德堂與英德堂刊本、金陵德聚堂刊本。

11,《鎮海春秋》,明代吳門嘯客編,內容與《遼海丹忠錄》近似,「事詞指,俱多違礙」,乾隆四十六年(1781),浙江巡撫陳輝祖奏繳禁毀此書。存世有明崇禎刻本。

12,《丹忠錄》,亦名《遼海丹忠錄》,陸人龍著,翠娛閣主人陸雲龍序,成書於崇禎三年(1630),寫遼東戰事,真實再現明王朝和後金政權的爭鬥,乾隆間四十七年(1782 )浙江布政使刊發《禁書總目》收入此書。存世有崇禎翠娛閣刻本。

13,《說岳全傳》,清錢彩撰,以「有指斥金人語,詞多涉荒誕」為由遭禁,乾隆間四十七年(1782 )浙江布政使刊發《禁書總目》收入此書。刊行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存世有同治刻本。

14,《精忠傳》,因「多有未經敬避之字樣及指斥金人之語」被禁毀,乾隆間四十七年(1782 )浙江布政使刊發《禁書總目》收入此書。存世有明黎光樓刻本、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石印本。

15,《蓬軒別記》,明楊循吉撰,此書載於《清代禁書知見錄》,未知具體遭禁年份,只確定在纂修《四庫全書》期間,即乾隆三十八年(1773)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 )間遭禁毀。存世有順治間《續說郭》本、明馮夢龍輯《五朝小說·明人百家小說》清初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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