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葯企內部員工匿名舉報獎金翻倍,最高60萬!

葯企內部員工匿名舉報獎金翻倍,最高60萬!

葯圈兒

了解行業,了解發展,了解產品

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對於有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舉報金額原則上不少於30萬元,並可以突破標準,但不超過60萬元。

下個月起,向成都市食葯監管局舉報涉食品、藥品等違法行為,將有望獲此獎勵。

據成都日報報道,近日,成都市食葯監管局發布《食品藥品違法舉報獎勵辦法》,對八大方面內容進行了修訂,主要是:新增獎勵金計算方式、調整獎勵金計算比例、提高了單次獎勵金額、細化了重獎標準、明確獎勵主體和管轄原則、取消針對標籤瑕疵的獎勵、新增有關司法判決等事項的舉報獎勵和精簡了獎勵金髮放的內部審核流程。

同時,該辦法還包括一個匿名舉報的流程,匿名舉報人有獎勵訴求的,應當在舉報的同時提供能夠辨識其身份的信息作為身份代碼,並與食葯監管部門專人約定舉報密碼、舉報處理結果和獎勵權利的告知方式。

而經各級食葯監管部門認定,由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加倍計算獎勵金額。(但不得超過50萬元)

這意味著,投訴舉報的風險將更低,對業界的監督作用也更強。而對於部分葯企而言,防範內部舉報(「吹哨人」)的壓力也更大了。

16項涉葯舉報可獲獎勵

獎勵標準與處罰情況掛鉤,最高60萬

根據成都市《食品藥品違法舉報獎勵辦法》,16項涉及藥品的投訴舉報應獲獎勵

1. 生產、銷售、使用假藥、劣葯。

2. 醫療機構製劑未經許可擅自對外調劑和使用。

3. 未按照國家藥品標準、國務院或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生產工藝或炮製規範進行藥品生產和配製。

4. 偽造或編造藥品生產(配製)記錄。

5. 未經批准擅自委託或者接受委託生產藥品。

6. 藥品生產企業發生重大藥品質量事故未按照規定報告。

7. 編造、利用虛假資質銷售或騙購含麻黃鹼復方製劑等特殊管理藥品。

8. 違反直接接觸藥包材管理規定,擅自生產藥包材、生產並銷售或者進口不合格藥包材、使用不合格藥包材。

9. 藥品生產企業發現藥品存在安全隱患而不主動召回藥品。

10. 中藥材專業市場內銷售假、劣中藥材。

11. 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從中藥材專業市場購進中藥材。

12. 知道或應當知道藥品來自非法渠道,仍然銷售或使用。

13. 採取「走票」、「掛靠」等方式非法經營藥品。

14. 需要冷藏或冷凍的藥品在其儲存、運輸過程中脫離「冷鏈」。

15. 醫療機構違規銷售血液製品(含特殊藥品復方製劑)等重點品種的。

16. 零售藥店違規銷售含麻黃鹼復方製劑等特殊管理藥品以及抗菌藥物等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品。

在以往的處罰中,有些案件雖然貨值不大、罰沒金額較小,但社會危害很大,比如疫苗案,如果獎勵只與涉案貨值或罰沒金額掛鉤,則投訴舉報人只能拿到較少的獎勵金。

針對這一情況,成都市的獎勵辦法,新增對於被舉報人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確認追究刑事責任,且司法機關未對舉報人予以獎勵的,應該按以下標準獎勵舉報人。

1. 被告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的獎勵5萬元;

2. 被告人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刑罰的獎勵7萬元;

3. 被告人被判處7年以上(不含無期徒刑)刑罰的獎勵10萬元;

4. 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獎勵15萬元。

同時,對於重大獎勵,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於30萬元,並可以突破標準獎勵,但不得超過60萬元

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

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等品種,且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舉報故意摻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

其他省級以上食葯監管部門認定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舉報。

獎勵金5年漲40倍

投訴舉報成「神助攻」 「吹哨人」將至?

此前針對食品行業問題多發,曾有專家呼籲建立「吹哨人」制度,也就是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儘早發現問題,並告知監管部門,從內部攻破不遵紀守法的企業的堡壘。該制度在19世紀末期,針對美國的食品安全問題,曾發揮過積極的作用。

近年來,雖然「吹哨人」制度並未真正建立,但,投訴舉報獎勵已成為我國食葯監管的重要手段,各地發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金額也逐年攀升。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僅成都市發放的獎勵金就分別為4萬元、30.7萬元、79.61萬元、128萬元和183萬元。

同時,隨著投訴舉報制度的日趨完善,不斷有重大涉葯案件因投訴舉報而被查處,如:日前引發各界熱議的長春長生的「狂犬疫苗記錄造假事件」,即因內部人士舉報,國家葯監局飛檢「東窗事發」。

而每逢節假日,也是投訴舉報的高峰。

今年春節前夕(2月6日),原國家食葯監管總局公布3家葯企飛檢通報,因涉事企業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10年修訂)相關規定,要求當地食葯監管部門收回相關藥品GMP證書,並對其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其中兩家企業——湖北民康製藥、安國路路通,是因遭到投訴舉報。

2017年國慶中秋長假前夕,廣西新龍製藥、河南省濟源市濟世葯業,也因遭到投訴舉報,被飛檢發現問題,進而撤銷GMP證書。

這類投訴舉報來自內部,往往專業性強,針對性強,普通患者或者醫療市場無法反饋,這也是投訴舉報,特別是「吹哨人」制度受到青睞的原因。目前上海、山東等地已發文鼓勵內部人士投訴舉報,而上海更是自2016年起已全面推行「吹哨人制度」。

來源:健識局

歡迎關注「葯圈兒」

長按下方二維碼關注「葯葯圈」

認識、了解、熟悉產品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葯圈兒 的精彩文章:

國家醫保局葯采試點將啟動,仿製葯稱霸70%市場!

TAG:葯圈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