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領域央地權責劃分改革方案發布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從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個方面劃分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作為我國央地劃分改革中的首個細分領域方案,該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具體而言,在公共衛生方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全國性或跨區域的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上劃為中央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此外,醫療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和醫療救助),以及計劃生育方面,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方案指出,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強化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屬於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的,由中央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或提出原則要求。
推進路徑上,方案明確,在保持現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兼顧當前和長遠,分類推進改革。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且改革條件成熟的事項,進行改革調整;對尚不具備改革條件的事項,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並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作相應調整。
業內指出,目前我國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體系框架初步形成,但也存在劃分體系不夠完整等情況;部分事項財政事權劃分不明確、不科學;存在多種中央和地方分擔比例,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需要通過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以解決。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方案出台令人振奮,中央地方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是中央地方財政關係的核心內容,在醫療衛生領域破冰,對下一步在其他領域推進有重大示範意義。
蔣震指出,方案分四部分內容作了界定,明確了劃分比例,還附加了劃分情況表,一目了然,很具體也具有可操作性。此外,方案中提到的基本原則符合當前實際情況,例如提出適度強化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在醫療衛生領域,中央大包大攬不行,全給地方也不行,構建中央地方相關聯的合適的機制十分重要。下一步還要制定更加細化的職責清單,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