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包青天是啥級別的高官?
包拯一生當中擔任職務很多,從縣令、監察御史、到權知開封府、御史中丞,最後官做到三司使、樞密副使。
在這些官職之中,最為有名的當然是權知開封府。所謂「權」就是代理,「知」就是管轄,也可以理解為擔任。即開封府代理知府。在宋朝,開封又被成為汴京,乃是一國首都。因此,權知開封府就是代理首都市長。
開封府知府是個從二品官。權知一般來說要低一級,三品左右。包拯除了差事之外,還有一個職銜很出名,即龍圖閣大學士,故包拯也經常被人成為包龍圖。其實,在歷史上根本就沒有龍圖閣大學士,只有龍圖閣直學士。
在宋朝每個皇帝去世之後,都會設立一個閣,來存放這個皇帝生前的一些圖書、詔令等等。最早的閣是天章閣,是存放宋太祖遺物的地方。其次便是龍圖閣,是存放宋太宗遺物的地方。
宋朝皇帝經常會冊封某位大臣為某某閣直學士,這個直學士,就是在這個閣中上班,看書,寫史。到後來也就成為一種榮譽職銜。
一般來說,龍圖閣直學士是正三品官員,與權知開封府品階一致。
在宋朝正三品已經是省部級高官,與明清不同。
二品已經是宰相級別。像包拯一生擔任的最高官職樞密副使,便是進入了宰執班子序列。在宋朝,文官魁首為丞相,俗稱宰相。宰相之下有參知政事,俗稱副相。武官魁首為樞密使,級別等同宰相,但班列要低一格。樞密副使是樞密院的副長官。
文武兩套班子合起來稱為宰執大臣。
因此,包拯一生最後進入了宋朝中樞機構,算是風光無限。不過,在民間小說中,經常說包公是包相爺,這是不符合歷史的。只有出任正宰相,敕封「平章事」,或者帶「同平章事」職銜,才能被稱為宰相。
在包拯活躍的宋仁宗時期,早期赫赫有名的宰相是呂夷簡,後來是大詞人晏殊,還有富弼、文彥博等。包拯是沒有資格被稱為相爺的。
至於在歷史上能否出現小說、電視劇當中,向包拯攔轎喊冤這種情節,應該說,幾乎不可能。
首先,包拯擔任開封府知府的時間很短,也就一年多。在任期間史書只是一筆帶過,其實沒有什麼出彩之處。後來,包拯最為歷史稱道的,是出任御史中丞,連續彈劾了三任三司使,並且最終自己出任三司使。
也就是說,包拯負責的,並非幫助百姓審案,而是糾察官員風紀。
另外,在宋朝的各種告狀制度很完善,各衙門各有所思。即便是百姓到開封府告狀,基本上也不會見到包拯。就像如今,小民有冤,也幾乎不會直接找北京市長告狀。
像其他朋友提到的登聞鼓,也是宋朝的一個創舉。有冤百姓可以擊鼓鳴冤,相關司法官員自然會受理。總體來說,宋朝是一個法制建設頗為健全的封建王朝,在歷朝來說,君民重法幾乎無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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