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那些事,開啟共享生活,一種使用權的分享
繼共享單車火了之後,陸續「共享」成為了主流。共享汽車,共享雨傘,共享籃球,共享充電寶等等,紛紛出世。一下子共享經濟熱鬧了起來。根據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和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發布的《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顯示,2016 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 34520 億元,比上年增長103%。未來幾年分享經濟仍將保持年均 40%左右的高速增長,到 2020 年分享經濟交易規模占 GDP 比重將達到 10%以上,到 2025 年佔比將攀升到 20%左右。
這麼火的共享經濟你們都了解嗎?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共享經濟那些事!
首先共享經濟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呢?
1. 共享經濟的前提是不影響所有權。
2. 共享經濟的本質是一種使用權的分享。
共享經濟的特點
Uber、Airbnb、Facebook、維基百科、嘀嘀打車、Youbube、股權眾籌等被稱為是共享經濟的典型案例。
總的說來,共享經濟存在六大方面的特點:
1. 存在剩餘價值。
2. 重在使用權分享。
3. 接近零成本的分享渠道。
4. 去中心的點對點信息交互。
5. 平等與自願。
6. 建立與解除分享關係簡單。
那麼共享經濟接下來會面臨什麼問題呢?
傳統的一些企業運營都是靠規章制度,靠法治,靠監管。而共享經濟就截然不同了。相反的問題是,面臨經濟共享該怎麼去監管。而需要監管的都是因為信息是不對稱的。就好比藥物來說這是必須監管的,因為存在安全問題。
而安全問題就是信息不對稱所導致成的問題。舉個例子,只要說到黑車,大家心裡想的肯定只有不安全唯一的想法。但是其實是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可怕,那麼不安全。但是相比之下來說,肯定沒有專車或者計程車那麼安全。存在的差異就是同時都有車牌號,而計程車
有車牌號,價格也標明清楚了,而信息就對稱一點。只要有互聯網的存在,信息就完全對稱了,所以在信息完全對稱下,乘客和司機就沒有存在安不安全的問題了。
那是不是代表絕對的安全呢?那倒是也不一定。近期一條新聞說,在深圳有個滴滴快車的司機摸了女乘客的大腿。如果不是滴滴出行,而是其他的公司,我想摸了誰就摸了,沒有人會知道。而像滴滴出行這樣的公司,乘客在哪個地址上車的,大概需要花多少費用,走哪一條路線,都被系統記錄在案,是可以倒推的,所以出了任何事情誰也冤枉不了誰。所以還是存在安全的保障問題。
所以這樣說來,很明顯計程車司機可能需要監管,但網約車本身是不需要監管的,因為它靠的是信譽度,像滴滴出行、優步都有評價系統,比如說投訴,但是投訴要有有效的證據,當你上車之後一切信息都被記錄了,投訴時就可以拿來用。所以,有信息反饋機制,有自我監督機制,它是靠這樣的信譽機制維持的。如果滴滴、優步不講信譽,它這個企業就不會存在下去。傳統的計程車行業做不到這一點。
有人講,對於共享經濟,現在應該用徵稅的方式去管理。賺錢應該交稅,這沒問題,但不是所有賺的錢都應該交稅。稅有個重要功能是調節人們的利益分配,但對共享經濟的大部分提供者來說,他們獲得的這個利益是微不足道的。比如說,你有個車跟人共享了,你的收益是微不足道的。我們現在對小微企業是有照顧的,共享經濟比小微企業還小。所以說,不能因為人家賺了錢,就用稅收的方式去共享人家。因為共享經濟本身節約了資源,就是說,有了共享,人們可以不用買那麼多車了。別人買了你就可以用了。這有利於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共享經濟的出現,與政府倡導的可持續發展,在理念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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