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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之一「亞羅號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

季我努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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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雷曉凡

晚清中國與西方列強發生多次戰爭,其中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之一「亞羅號事件」百年來眾說紛紜,真相顯得越發撲朔迷離。此事如果不能正確認知,將會影響我們對晚清史事的解讀。接下來我為大家簡單解說一下「亞羅號事件」。

亞羅號事件復原畫

英國帝國主義在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後,對自己在華攫取的利益深感不足。一方面英國發現開通口岸並沒有為自己帶來很多經濟利益,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是中國小農經濟的抵制,反而認為是條約內容之不足。另一方面,中國沿海、沿江地區被迫開埠後,中國居民與外來人員常常發生衝突摩擦,這令外國勢力很是不滿。1854年,英國政府援引中法簽訂的《黃埔條約》第三十五款內容:「雙方若有應行更易章程條款之處,當就互換章程年月,核計滿十二年之數,方可與中國再行籌議」以及中英《虎門條約》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希望再將條約續期,借詞來改訂對英更有利益的新約。英國提出如此無理要求後,與清廷也有簽約的美國、法國也亦步亦趨。但清廷地方官吏均以種種借口拒絕。

葉名琛

1856年10月8日早上八點,廣東水師接獲被劫商人舉報,懸掛英國國旗的亞羅號停泊在廣州黃埔。巡河水師千總梁國定登船搜索,發現該船的執照已過期12天,扣留了船上12名涉嫌走私的中國水手。經過調查,這艘亞羅號原本屬於香港籍華人蘇亞成。1854年該船在中國內地製造,1855年向英屬香港政府登記,取得一年的執照並僱用愛爾蘭籍船長,船上水手都是中國人。

原本事情到這裡可能僅僅是清軍處理走私船隻和走私船員的一起普通案件。不料事後船長誣稱眼見英國國旗被撕毀的全部過程,清朝官方予以否認。抓住這一機會,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受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兼全權代表包令的指示,於10月12日強烈抗議中國方面侮辱英國國旗,並不經英國領事的許可拘捕船員。他要求清廷以後必須尊重英國國旗、釋放全部水手,並在48小時內由兩廣總督出具一份書面道歉。事件後2天(10月10日)葉名琛答應放出9人,巴夏禮拒收。後來巴夏禮遣人向葉名琛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並要求24小時內答覆。葉名琛雖允諾放還全部12位水手,但以未扯下英國國旗拒絕道歉。

第二次鴉片戰爭

這樣「亞羅號事件」成為了英國政府蓄意挑起侵華戰爭的借口。23日英駐華海軍英艦突然闖入虎門海口,進攻珠江沿岸炮台,向廣州發動進攻。自此,第二次鴉片戰爭宣告爆發。

參考資料:

蔣孟引:《第二次鴉片戰爭》

茅海建:《苦命天子 咸豐皇帝奕》

曹凜:《晚清及相關續約中的航政管理和船隻檢查規定》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胡一舟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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