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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為何一再強調「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 短史記

文 | 諶旭彬




胡適曾反覆闡述和傳播過一個觀點:「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此言究竟何意?




胡適的

公開

解釋




胡適提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這一觀點,至晚可以追溯到1948年9月。



當時,胡適在上海某校演講,如此說道:





「前年在美國時去看一位老師,他年已八十,一生努力研究自由歷史,見了我說:『我年紀愈大,我才感到容忍與自由一樣重要,也許比自由更重要。』不久他就死了。講自由要容忍,理由很簡單:從前的自由是皇帝允許我才有的,現在要多數人允許才能得到。

主張左的容忍右的,主張右的容忍左的,相信上帝的要容忍不相信上帝的,不相信上帝的要容忍相信上帝的

。不像從前,我相信神,你不相信神,就打死你。現在是社會允許我講無神論,講無神論也要容忍講有神論,因為社會一樣允許他。……

我雖是老朽,我願意接受有自由的世界;如果一個是容忍一個是不容忍的世界,我要選擇容忍的世界。

」①




上述觀點廣泛傳播開來,則要待到1959年3月16日台北《自由中國》雜誌刊發胡適的文章《容忍與自由》。



胡適在文章中寫道:





「(康耐兒大學的史學大師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於十七、八年前)說,『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布爾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這句話我越想越覺得是一句不可磨滅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一個政治團體總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張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見解必定是錯的,必定是敵人。一切對異端的迫害,一切對『異己』的摧殘,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論的被壓迫,都由於這一點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心理。

因為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顯然,胡適這段話,於現實政治是有所指的。




在文章的最後,胡適回歸到了對自我的約束:




「我曾說過,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

我們著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②




同年11月20日,《自由中國》雜誌創刊10周年紀念會上,胡適發表講話,對自己提倡「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目的,做了一番解釋:





「我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中提出一點,我總以為容忍的態度比自由更重要,比自由更根本。我們也可說,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會上沒有容忍,就不會有自由。

無論古今中外都是這樣:沒有容忍,就不會有自由。人們自己往往都相信他們的想法是不錯的,他們的思想是不錯的,他們的信仰也是不錯的。這是一切不容忍的本源。如果社會上有權有勢的人都感覺到他們的信仰不會錯,他們的思想不會錯,他們就不許人家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所以

我在那個時候提出這個問題來,一方面實在是為了對我們自己說話,一方面也是為了對政府、對社會上有力量的人說話,總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雙方面的事。

一方面我們運用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時,應該有一種容忍的態度,同時政府或社會上有勢力的人,也應該有一種容忍的態度。大家都應該覺得我們的想法不一定是對的,是難免有錯的。因為難免有錯,便應該容忍逆耳之言;這些聽不進去的話,也許有道理在裡面。這是我寫《容忍與自由》那篇文章主要的意思。」③




圖:蔣介石1958年4月10日於台北南港與新任「中研院長」胡適合影




不便明言的隱衷




除了向民間(我們自己)和當局(政府、社會上有力量的人)喊話,「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雙方面的事」之外,胡適還有另一重不便明言的目的。即:




重申《自由中國》雜誌同仁「建設性批評」的溫和立場,以換取當局的「容忍」,為雜誌爭取生存空間。




1959年3月16日的《容忍與自由》一文,三易標題,將胡適的上述心思顯露無遺。




該文初題為《政治家的風度》,後改作《自由與容忍》,最後確定為《容忍與自由》。後一番變動較易理解,調整「自由」與「容忍」的先後順序,顯然是為了呼應「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這一主題。前一番變動,則可謂意味深長:




由《政治家的風度》這個第一版標題,可知胡適寫這篇文章的本意,是想要勸說「政府、社會上有力量的人」,希望他們懂得「容忍」

。他思慮再三,最終放棄這一標題,顯然是不欲惡化《自由中國》與當局的關係。




1957~1959年,因批評蔣介石的「反攻」政策,《自由中國》雜誌與當局關係,已變得相當緊張。1957年,台灣軍方曾以「極機密」的特種指示,在軍中不點名地掀起一場《向毒素思想總攻擊》的批判運動。胡適很清楚批判運動的矛頭指向的是自己和《自由中國》同仁,在給趙元任的信中,他如此寫道:





「這半年來所謂『圍剿《自由中國》半月刊』的事件,其中受『圍剿』的一個人,就是我。」④




1958年,因批評了蔣介石的連任問題,《自由中國》的處境變得更為惡劣。



3月16日的文章,收尾落在「我們自己」

要懂得容忍

,而非「

政府、社會上有力量的人

要懂得容忍。這種處理,也是為了

顯示《自由中國》同仁對當局並無敵意




這種用心,在同年11月的公開講話中,表達得更為直接。




殷海光曾對胡適3月份的文章提出過批評,認為「就咱們中國而論,自古至今,容忍的總是老百姓,被容忍的總是統治者」,建議「適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話,還得多向這類人士說去」。⑤



胡適在11月的公開講話中,回應道:





「殷先生這番話,我也仔細想過。我今天想提出一個問題來,就是:究竟誰是有權有勢的人?還是有兵力、有政權的人才可以算有權有勢呢?或者我們這班窮書生、拿筆桿的人也有一點權,也有一點勢呢?……

我認為我們這種拿筆桿發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輕自己。我們要承認,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不過我們的勢力,不是那種幼稚的勢力,也不是暴力。我們的力量,是憑人類的良知而存在的。

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友,不要把我們自己看得太弱小;我們也是強者。但我們雖然也是強者,我們必須有容忍的態度。」




這番回應,將知識分子的道德力量(人類的良知)與當局的政治權力相提並論。如此避實就虛,自然並無多少說服力。

講話末尾,胡適以《自由中國》雜誌精神領袖的身份,批評了雜誌具體事務的負責人雷震,勉勵眾人「容忍」、「克己」、「管束自己」⑥……這些話,與「我們自己也要懂得容忍」,都是說給當局聽的。




上述兩文刊發後不久,胡適私下還曾告誡雷震:





「你說的話,我自己說的話,都會記在我的賬上。你不知道嗎?『殺君馬者道旁兒』。人家都稱讚這頭馬跑得快,你更得意,你更拚命的加鞭,拚命的跑,結果,這頭馬一定要跑死了。現在你以為《自由中國》出了七八版,你很高興,這都是你的災害!」⑦




胡適希望,雜誌能夠降低批評的調門,緩和與當局的緊張關係,以求保全。





圖:胡適(右二)陪同蔣介石視察「中央研究院」




與蔣介石談「容忍」




《自由中國》雜誌最終沒有能夠保住。

雷震亦因組黨,於1960年10月被判入獄10年。




11月18日,自美國返台的胡適,圍繞雷震案,與蔣介石就「容忍」一事有過一番談話。




據胡適日記,談話中,「

總統說:我對雷震能十分容忍。如果他的背後沒有匪諜,我決不會辦他。




胡在表達了自己對當局並無敵意之後,請求蔣拿出雅量來「容忍」雷震等人:





「十年前總統曾對我說,如果我組織一個政黨,他不反對,並且可以支持我。總統大概知道我不會組黨的。但他的雅量,我至今不忘記。

我今天盼望的是:總統和國民黨的其他領袖能不能把那十年前對我的雅量,分一點來對待今日要組織一個新黨的人?

」⑧




就筆者所見,這很可能是蔣、胡之間,關於「容忍」問題的最後一次直接交流。




胡適不厭其煩地談論「容忍」,與他對蔣介石的個人觀感有很大關係。




自30年代以來,胡、蔣之間有很多交流,蔣曾給胡留下了一些不錯的印象。比如,1934年,因蔣于軍事、內政、外交、財政、教育等領域無不積極干預,胡認為「這不是獨裁,只是打雜」,托蔣廷黻帶信給蔣,勸他「全力專做自己許可權以內的事」,蔣很快做出回應,發布公開聲明,限制自己手令的傳達範圍。胡適在日記中評價:





「此事可見他知錯能改過。」




1935年,胡適甚至刊文讚譽蔣「確有做一國領袖的資格」,理由是:





「他長進了,氣度變闊大了,態度變得平和了……並且『能相當的容納異己者的要求,尊重異己者的看法』。」




也是因為相信蔣有「容忍」的器量,胡適曾多次在公開場合給蔣以難堪。




如,胡1958年出任「中研院」院長,蔣親臨現場並講話,讚揚胡適的德行並號召眾人致力於復興「明禮義、知廉恥」的傳統道德。胡卻公然唱了反調:





「所謂忠信孝悌禮義廉恥,這不是中國文化所獨有的,所有一切高等文化,一切宗教,一切倫理學說,都是人類共同有的。總統年歲大了,他說話的分量不免過重了一點,我們要體諒他。我個人認為,我們學術界和中央研究院應做的工作,還是在學術上。我們要提倡學術。」⑨




胡適不知道的是:蔣公開場合對他的尊重,並不代表蔣內心的真實想法。




1959年前後,蔣在日記中對胡適的評價,大多諸如此類:





「無恥政客,自抬身份,莫名其妙,不知他人對之如何討厭也,可憐實甚」(1959年11月7日)、「無恥……最不自知,故亦最不自量……用心不正」(1959年11月20日)、「徒有個人而無國家,徒恃外勢而無國法,只有自私而無道義,其人格等於野犬之狂吠」(1960年9月8日)、「自由主義之文化買辦」(1960年10月18日)……




蔣對胡適的「容忍」,也並非因為明了「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的道理,而只是出於現實政治的需要





「胡適對雷震案發表……此種真正的『胡說』,本不足道。但有『胡說』對政府民主體制亦有其補益,否則,不能表明其政治為民主矣,故乃予以容忍。(1960年9月8日)」⑩




胡適得到了「容忍」。但這「容忍」,與他所期望的「容忍」,並不是同一種。




1962年2月24日,胡適去世。




蔣大鬆了一口氣,在日記中寫道:





「胡適之死。在革命事業與民族復興的建國思想言,乃除了障礙也。(1962年3月3日後之上星期反省錄)」




「蓋棺論定。胡適實不失為自由評論者,其個人生活亦無缺點,有時亦有正義感與愛國心,惟其太偏狹自私,且崇拜西風,而自卑其固有文化,故仍不能脫出中國書生與政客之舊習也。(1962年3月2日)」。




那幅著名的輓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亦非如坊間所解讀的那般,是蔣對胡適的「高度褒讚」。對此聯涵義,蔣自己有過解釋:





「自認為對胡氏並未過獎,更無深貶之意也

(1962年2月25日)」。?





圖:1959年,南港。該年,胡適寫成《容忍與自由》,刊出後並作同題演講





注釋


①胡適,《當前中國文化問題》,1948年9月17日在上海公餘學校的演講。收錄於:耿雲志/主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12冊。


②胡適,《容忍與自由》,刊載於《自由中國》1959年3月16日第20卷第6期。


③胡適,《「容忍與自由」:〈自由中國〉十周年紀念會上講詞》,1959年11月20日講,楊欣泉記。載於《自由中國》第21卷第11期,1959年12月1日。PS:

對胡適感慨「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美國學者究竟是誰,尚待考證

——1959年的文章里,胡適說是「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和自己談話的時間是「十七、八年前」;但布爾去世於1938年,1941-1942年間胡適已無緣與之談話。1948年的文章里,胡適只籠統說是美國的「一位老師」,談話時間是「前年」;如此似更無可能是布爾,但「年已八十」「不久他就死了」等信息,卻又與布爾相合(享年81歲)。


④胡頌平編著,《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4年,P2594。


⑤殷海光,《胡適論〈容忍與自由〉讀後》,收錄於:張斌峰,何卓恩/編,《殷海光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P145。


⑥胡適,《「容忍與自由」:〈自由中國〉十周年紀念會上講詞》,1959年11月20日講,楊欣泉記。


⑦據胡頌平編著之《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這段話系1960年3月16日雷震來訪時,胡適對他所講。見該書第3217頁。


⑧曹伯言/整理,《胡適日記全集》第八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P724-726。

胡當時曾對蔣剖白:「『我願意用我道義力量來支持蔣介石先生的政府。』我在十一年前說了這句話,我至今沒有改變。當時我也說過:我的道義的支持也許不值得什麼,但我說的話是誠心的。因為,我們若不支持這個政府,還有什麼政府可以支持?如果這個政府垮了,我們到哪兒去?——這番話,我屢次對雷儆寰說過。」


⑨沈寂,《論胡適與蔣介石的關係》,收錄於《胡適研究 第2輯》,安徽大學胡適研究中心編,2000。⑩蔣介石日記,全部轉引自:陳紅民、段智峰,《差異何其大:台灣時代蔣介石與胡適對彼此間交往的記錄》,《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2期。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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