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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數據揭露「廖氏集團」30人重大涉黑團伙罪惡

黑惡勢力

盤踞城區暴力斂財

荊門公安

亮劍出擊 歷時一年

連根拔起

8月10日至13日

湖北省沙洋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廖海濱等30人重大涉黑案件。廖海濱、羅松、劉井民、張平等30名被告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販賣毒品罪等12項犯罪行為受到指控。

這場戰鬥,荊門公安組建了44人專案組,一把手挂帥,採取異地用警,歷時一年多,查清了涉黑團伙的犯罪事實。這起重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的面目從四組數據中可見一斑。

數據一:

團伙成員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占93.3%

2003年,廖海濱因持槍傷人刑滿釋放後,在荊門籠絡大批勞釋和社會閑散人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案件,打壓其他混混在荊門的勢力,奠定其在荊門「黑老大」的江湖地位。逐步形成以廖海濱為組織領導者,以羅松、劉井民、張平等為骨幹的犯罪團伙,之後廖海濱成立「巍海拆遷公司」以暴力手段插手拆遷市場,獲取第一桶金,籠絡團伙成員。

廖海斌涉黑團伙30人中,除2人以外,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占93.3%20人有犯罪前科,其中?「二進宮」9人,「三進宮」7人,「四進宮」4人,

2006年以來,該組織又通過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串通競買等違法犯罪活動和入股公司、承攬工程等其他手段獲取非法利益近億元。部分利益用於為團伙成員安排工作、發工資、購買作案工具、提供逃避打擊經費,團伙成員則繼續實施一系列的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件以維繫組織威名。

在長達十餘年的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以廖海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團體逐漸形成一些紀律和規約,即:老大安排的事情小弟要做好、行動時必須保持聯繫暢通、出事自己接單不能供出老大、內部要團結不要內訌、不準吸毒、打架要打贏、違反規定要受到懲罰。

然而頗具諷刺的是,在庭審現場,李某、劉某等眾「小弟」當庭指出廖海濱就是「黑老大」,並揭露廖海濱當庭翻供、百般抵賴、推卸責任的犯罪事實。更有「小弟」指出「老大」廖海濱毫無擔當精神,竟將一醫南院尋釁滋事案責任推卸到他人身上,與自己心中老大形象相去甚遠。

數據二:暴力案件達32起

暴力性和手段多樣性是「廖海濱」團伙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明顯特徵。在公訴機關指控該團伙涉及的59起案件中,直接使用暴力的案件有32起,38起刑事案件涉嫌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11個罪名,21起違法案件涉及毆打他人、尋釁滋事、擾亂單位秩序等多個案由。致傷42人,其中重傷4人,輕傷14人。

在廖海濱的授意下,該組織實施犯罪多次採用「摸樁」手段,即作案前集中食宿,事先埋伏、蒙面、偷襲、使用刀具傷害他人身體,摸樁手段實施10起案件致3人重傷,14人輕傷的後果。

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3月6日晚,廖海濱從何衛東口中得知「拾橋幫」的吳某某在荊門市蔡灣市場宵夜,遂安排熊鵬駕車載張平、陳俊、楊俊攜帶砍刀到蔡灣市場。張平、陳俊、楊俊下車後持砍刀衝進吳某某等人宵夜的棚子內,對吳某某、張某進行追砍,致二人受傷。後經法醫鑒定,吳某某、張某的損傷程度均屬輕傷二級。

一醫南院尋釁滋事

打砸受害人車輛

2008年2月

團伙骨幹張平因幫老鄉處理糾紛被簡某打了兩耳光。張平被打後非常惱火,為挽回面子,決意對簡某實施報復。同年2月28日21時許,在「摸樁」得知簡某行蹤後,張平指使手下李金輝、陳俊、鄭敏、邵小力等人持砍刀追砍簡某及同伴鄧某某。追砍過程中,鄧某某右胳膊被砍斷在地,簡某背部被多處砍傷。後經法醫鑒定,鄧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簡的損傷程度為輕傷(偏重)。

數據三:名被害人不敢報案維權

以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直接造成了、確立了「廖海濱」團伙的強勢地位,稱霸於荊門城區及周邊地區,惡名遠揚,挑腳筋等殘忍手段是其團伙所慣用,對人民群眾形成了強大的威懾。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43名合法利益受損的群眾不敢報案、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更不敢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2003年7月

受害人李某在荊門某迪廳娛樂,因跳舞不小心踩了與該團伙嚴克勇一同來玩的張某一腳,被嚴克勇通知團伙成員楊俊拿刀砍傷頭部、面部,耳朵則當場被砍掉,後經法醫鑒定,其為重傷二級、傷殘程度為十級。而通過廖海濱從中協調,通過中間人賠償李某4萬損失後,李某便不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此案。直到該團伙成員嚴克勇被抓獲後,專案民警找李某調查案件,經反覆做工作,李某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說出實情。

2012年12月22日

被害人許某某被張平帶至荊門某水庫逼取40萬元碼債。在被打斷12根肋骨,淹水捆綁在樹上後,許某某還被索要130萬元。許某某傷愈出院後找廖海濱訴苦,反被廖海濱要求不得追究張平,懾於該組織的淫威,許某某不敢報案。

受害人被砍的無名指現已萎縮。

2004年至2006年

廖海濱團伙還先後暴力奪取荊門大部分拆遷工程,造成一人重傷、多人輕傷。荊門城區從事拆遷業者紛紛對該組織染指的拆遷工程避而遠之。

數據四:243卷案卷材料用運兵車移送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6年下半年,荊門市委市政府多次接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荊門市「廖包」(廖海濱)的犯罪團伙涉嫌多起黑惡犯罪。

初到荊門履職的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董煜華迅速組織專班研究,於當年8月9日組成一個5人小組對廖海濱等涉黑涉惡團伙展開秘密調查,11月18日,荊門市公安局偵查部門和沙洋縣局抽調的44名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對廖海濱犯罪團伙案件展開偵辦。

「5+2」、「白+黑」,夜以繼日,攻堅亮劍。專班民警輾轉雲南、廣東、廣西等十五個省市,兩次遠赴緬甸,行程50餘萬公里,走訪調查1500人次,獲取證據320余份,經過13個月的連續工作,全面查清該團伙的組織成員和違法犯罪事實,72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被抓獲,並釐清其中30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2017年12月15日

案件移送至沙洋縣人民檢察院起訴,僅起訴意見書就達7萬餘字、案卷材料243卷、審訊光碟610張、製作說明書448份,專班用7個大旅行箱裝好,用一輛運兵車送達檢察院。

2016年11月18日

荊門公安集中141名警力,成立「11.18」專案組,副市長、公安局長董煜華親任總指揮,分京山、鍾祥、沙洋三個專班,偵辦郭華、孔令洲、廖海濱三個盤踞荊門城區多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案。隨著廖海濱重大涉黑案成功開庭,意味著這三個黑惡團伙被徹底剷除。專案組副總指揮,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高新.掇刀分局局長熊杰很感慨,「20個月,是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支持給了我們與黑惡犯罪堅決鬥爭的勇氣,這三個涉黑團伙的剷除,有力地促進了荊門社會治安進一步好轉,2017年全市刑事案件發案同比下降45%,今年1-7月,全市刑事發案同比下降6.6%。」

end

審核Ⅰ韓紅芝

整理Ⅰ編輯Ⅰ周隗偉 馮兆楠

圖文Ⅰ荊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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