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700公里!一輛有50年歷史的汽車打破了陸地速度的世界紀錄
一項新的陸地速度紀錄是每小時448.757英里(722.1千米/小時),更令人驚訝的是,這項紀錄是在一輛50年歷史的汽車挑戰者2號上創造的,它在1968年首次嘗試了這一壯舉。
原來的紀錄是由傳奇的速度控米奇·湯普森創造的,所以他的兒子,69歲的丹尼·湯普森,在他父親的馬達的翻新版本中創造了新的標準。
同樣的地點——博尼維爾鹽灘廣闊的平原,速度愛好者們的最愛,以及許多陸地速度記錄嘗試的場景。
近年來,由於渦輪噴氣發動機和風扇發動機的發動機,陸地上的車輛以更驚人的速度行駛,但這一輛車是特別的——這款車在半個世紀前就已經超過了2012年使用內燃機汽車所取得的陸地速度記錄。
在過去的幾年裡,小湯普森一直在小心翼翼地恢復挑戰者2,保持大部分外觀完整,同時升級內部以符合現代賽車標準。
最高時速是在第五英里。
現在所有的努力都得到了回報,448.757英里每小時的速度成為活塞動力汽車的新紀錄。官方數據是車輛在兩天內的平均外行(446.605英里/小時或718.7公里/小時)和返程(450.909英里/小時或725.7公里/小時)。
丹尼·湯普森(Danny Thomps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從項目開始的第一天起,這就是我們的目標。如果沒有我的團隊的非凡努力,這一切都不可能實現。」
「那些自願加入我這個瘋狂冒險的男人和女人是今天成功的原因。我對他們感激不盡。
50年前,米基·湯普森(Mickey Thompson)在挑戰者2 (Challenger 2)的比賽中試圖打破世界紀錄,但卻被雨水沖毀了許多鹽灘。他和他的妻子Trudy在1988年被悲慘地謀殺了,丹尼又過了15年才把注意力轉向挑戰者2。
丹尼·湯普森。
這款升級版的挑戰者2和1968年的豪車一樣,有68個鋁製面板,不過原先的福特427引擎已經被兩台乾式硝酸燃料Hemi V8引擎所取代,每台引擎的速度是原來的兩倍——2500馬力(1800千瓦)。
「1968年,我的父親、卡爾?克拉夫特公司的瘋狂科學家們,以及南加州的一個精英齒輪組,創造了一種他們認為有潛力成為世界上最快的熱桿的汽車,」湯普森說。
「我花了50年時間,花了很多精力,做了一些修改,但我覺得我終於能夠實現他們的夢想,就像我自己的一樣。」
「挑戰者2」重2359公斤(5200磅),這有助於它在高速行駛時的穩定性。
一旦創造了高速記錄,一輛汽車就必須在夜間被扣押,然後第二天再行駛,看看它是否能達到原來的速度。在這種情況下,挑戰者2號在第二天跑得更快。
相比之下,此前由喬治·波提特在2012年創造的時速439英里(706.5公里/小時)的「速度惡魔」紀錄。考慮到客機以550英里/小時(885.1公里/小時)的速度巡航,你可以看到我們正在談論的速度。
湯普森說:「我要感謝你們所有人和我一起踏上這段瘋狂的旅程。」
「這種興趣、支持和鼓勵對我和工作人員都意義重大。在你們的支持下,我們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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