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個稅超2015年全年 提高起征點、綜合徵稅醞釀中
來源:券商中國
財政部發布的7月份財政收支情況刷屏了朋友圈,其中主要一項數據,個稅收入和增幅引發關注。
財政部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1-7月累計,個人所得稅9225億元,同比增長20.6%。這個數據已經超過了2015年全年8618億元的個稅收入。
相比之下,所有稅收項目中同比增幅最少的要數印花稅。前七月印花稅1500億元,同比增長8.7%。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747億元,同比增長6.6%。
個稅收入同比連年增加
在個稅改革呼聲漸起之時,財政部的相關數據備受關注。
昨日財政部國庫司發布的2018年7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個人所得稅9225億元,同比增長20.6%。這一數字縱向對比已超過2015年全年的個稅收入8618億元。
來看看這幾年個稅的增幅:
2015年個人所得稅8618億元,同比增長16.8%,主要是居民收入增加,以及財產轉讓所得稅大幅增加;
2016年個人所得稅10089億元,同比增長17.1%,其中二手房交易活躍等帶動,財產轉讓所得稅增長30.7%;
2017年個人所得稅11966億元,同比增長18.6%;
2018年1-7月份,個人所得稅9225億元,同比增長20.6%。
可以看出,個稅的同比增幅呈現增加趨勢,前7月的個稅收入在超過2015年全年數據的同時,也達到了去年個稅總收入的77%,按此趨勢今年個稅收入超過去年是大概率事件。
對於個人所得稅的較快增長,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認為,在國民經濟平穩增長和積極就業政策持續發力的支撐下,我國就業形勢保持穩中向好,城鎮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居民收入平穩增長,進而帶動了個人所得稅的增長。
個稅改革箭在弦上,事關消費和減稅降費
在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基礎的經濟環境下,需要政府干預來調節市場經濟初次分配帶來的收入懸殊,稅收便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2000年以來,個稅收入持續迅速增長,2017年達到11966億元,佔全國總稅收收入比重的8.29%,首次突破8%,並在GDP中佔比達1.45%。目前,個人所得稅已成為中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
我國從早些年就開始謀劃個人所得稅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探索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列入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總體方案確定「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的時間表,進一步改革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已勢在必行,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將是改革的重點所在。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認為,未來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在前期已形成的生產要素存量分配明顯不均的基礎上,將會在一個時期內趨向更加不均。中國稅收在調控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將更為凸顯,而目前中國調節財富存量的稅種,如不動產稅、遺產與贈與稅是缺失的,這就更將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集中賦予了個人所得稅。因此,中國稅收體系中個人所得稅在目前社會感受中的地位和作用,既有「眾望所歸」的必然性,又有囿於現階段稅制不全與環境缺陷的「過度期盼」因素。
個人所得稅的方案設計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本國國情,直接關係到個人所得稅功能的發揮。在消費、投資、凈出口「三駕馬車」中,消費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動力。今年上半年,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個百分點。扣除個人所得稅後的可支配收入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消費支出,從這個意義上講,如何改革個人所得稅,要從進一步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上進行通盤考慮。
個人所得稅的功能,除了籌集財政收入,還能調節收入分配。雖然調節收入分配需要多種政策工具的組合運用,完全依靠個人所得稅「畢其功於一役」並不現實。但是,目前的問題是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是力道不夠,因此需要在這方面加把力。
國際上通常把0.4的基尼係數作為貧富差距的警戒線,一般發達國家的基尼係數在0.24到0.36之間。數據顯示,我國居民收入基尼係數已超過0.4。在做大「蛋糕」的同時,政府還需實施有效的收入分配政策分好「蛋糕」,通過改革來增強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應該是必然選擇。
特別是在減稅降費的大背景下,從目前來看,以稅制改革促進減稅降費,總量減稅但高污染高耗能要結構性加稅,從間接稅向直接稅體系轉變。下半年要落實增值稅稅率下調、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關稅稅率下調、個稅提高起征點的減稅效應。
個稅法修訂中,已收13萬民眾意見
其中修法是關鍵,《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正在緊鑼密鼓的修訂階段,徵求社會意見的階段已過,從全國人大公布的消息來看,草案徵集意見超過13萬條,關注度遠高於同期徵求意見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根據草案,起征點擬從現行個稅法規定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
在草案一審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建議將起征點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有不少民眾表示,5000元每月的個稅起征點偏低,應該從8000元起征。還有的認為,起征點無論定多少,都應該是平均工資以上才合理。
事實上,雖然草案建議起征點為5000元/月,但也並非沒有可能變動。2011年個稅草案起初建議起征點提高至3000元,經過聽取各方意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將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除提高起征點外,草案還提出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斌看來,這是本次修法的最大亮點,對於有多項勞動所得的人來說,通過這次改革,稅負就會增加,與分類徵收相比,綜合徵收更有利於實現量能納稅,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
「目前圍繞個稅改革還存在一些爭論,需要在釐清背後原因的基礎上努力尋求最大共識。」
張斌表示,比如,資本所得項目是否要納入綜合所得範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面對國際稅收競爭,中國最高邊際稅率是否要下調?
另外,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以從收入中扣除,則提供了更大的制度想像空間。不過,無論是教育、醫療還是住房,往往表現為整個家庭的開支,如何落實到個人?同時,實現專項扣除的前提,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方方面面信息的充分掌握,牽涉到部門協調合作,還需打通不少治理「關節」,目前條件下能否做到尚需確定。
賈康認為,個稅改革需考慮更有針對性地對於納稅人的婚姻狀況、子女數量、家庭合計贍養人口數量等因素,設計一些必要的專項扣除,以使個稅負擔更加合理,並配合中國今後人口生育政策向「鼓勵生育」方向上的調整演變。
印花稅增幅最小
除了個稅數據,前七月的其他數據也值得關注。
總體來看,7月份,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461億元,同比增長6.1%。1-7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1791億元,同比增長10%;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107709億元,同比增長14%;非稅收入14082億元,同比下降13.4%。
「1-7月累計收入增幅比上半年放緩0.6個百分點,主要是受製造業、交通運輸業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增值稅稅率下調,以及7月份辦理部分先進位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返還等減稅降費政策影響。」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分項來看,1-7月累計,國內增值稅38902億元,同比增長14.9%。超過2015年全年的31109億、低於2016年的40712億元和2017年的56378億。
前七月國內消費稅7773億元,同比增長16.2%。低於前三年的相關數據,2017年消費稅10225億元。
前七月企業所得稅29197億元,同比增長13.4%。高於2015年的27125億和2016年的28850億,低於2017年的32111億。
前七月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10053億元,同比增長11.5%。低於前三年的數據,2017年這一數據為15969億元。
前七月關稅1714億元,同比增長0.5%。低於前三年的數據,2017年這一數據為2998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印花稅增幅最小,前七月印花稅1500億元,同比增長8.7%。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747億元,同比增長6.6%,明顯低於2015年的2553億元、2016年的1251億元和2017年的1069億元。一般來講,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多寡與股票交易市場活躍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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