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一些教會,走著走著就變成了傳銷教會,保健品教會?
本人曾經在北京的家庭教會服侍12年。接觸過形形色色不同類型的家庭教會。由知識分子群體所組成的教會,分析起聖經來,也都是一套一套的,但很多的時候總是缺乏行動力。有經商人士所組成的教會,雖然財物豐富,但卻也對全職傳道人比較刻薄。有外地來北京打工經商的弟兄姊妹所建立的教會,雖然人已經在北京了,可是習慣和傳統仍然是他老家的那一套。前些年我甚至還見過一個溫州人在北京的會堂,主日證道的時候用的是溫州話。總之,這形形色色的家庭教會,雖然人群結構不同,教會的發展方向也不一樣,但是,最基本上來講還都是勤勤懇懇,規規矩矩的傳福音建教會的。
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都有,確實也有很多比較奇葩另類的家庭教會。比如有些家庭教會,他們上至牧師傳道,下至同工信徒,幾乎人人都參加傳銷活動,賣保健品、美容化妝品。這種怪異的現象並不僅僅是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型城市教會有發生,甚至在一些三線四線城市,也有這樣的狀況。導致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這間教會傳福音的渠道和機會比較少,而往往那些做傳銷、直銷的人總是希望接觸不同的人群,以擴展他們的業務。這點上真好與教會要傳福音卻苦於沒有對象不謀而合。再比如在大城市生活壓力比較大,需要更多的收入來源,而加入傳銷丶直銷活動可以是一個很好的兼職。因此也有不少的基督徒兼職做直銷。站在個人的角度來講,從事直銷的工作本也無可厚非,就算是信徒個人在教會裡面,推薦一些比較靠譜的保健品、營養品,也是可以理解的。做買賣不就是基於你情我願嗎?但是,此類事件慢慢增多,一旦由量變導致質變以後,原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就成了教會的問題。本來單純只為傳福音的活動,可能會演變為傳銷的拉人頭髮展下線。本來純粹分享福音可能會和產品介紹攪和在一起。本來基督徒在一起,主日禮拜彼此交通,互相勉勵的,可能很多的話題都會被扯到直銷傳銷的話題上去。
造成這種狀況的表面原因,的確是容易找的,可是更深層次的原因才是值得我們思考和憂慮的。首先我們拋開那些從一開始就以傳銷、直銷為目的,而開展的所謂的「家庭教會」活動。因為那種「教會」嚴格意義上來講,並不是真正的教會,它們只是借著教會的名義,為他們斂財找一個好的渠道而已。我所指的是那些原本教會並沒有這種風氣的,但是逐漸被影響,甚至被拉下水,原因首先是因為,這個教會缺乏必要的紀律和章程。教會的牧者沒有從源頭一開始就制止信徒在教會內宣傳或組織傳銷,直銷類的活動。教會當然要歡迎那些正在從事直銷活動的基督徒參加教會的活動,但是必須得事先聲明不能在教會當中去宣揚他的理念和產品。但是如果有信徒個人願意購買他的產品,在私底下他們有達成什麼協議,教會應當以不干涉的原則來處理。總之界限就是不能借著開展教會事工的名義來推展他的直銷理念或者銷售產品。
除了紀律和章程方面的原因之外。教會牧者同工,自己身體力行的見證也是很重要的。雖然我們並不應該過分的反對信徒個人從事直銷,或者買賣保健品、營養品的活動。但是,作為教會的牧者同工卻不應該從事這些活動。理由並不是因為這些活動有什麼不好的,或者說會給人帶來什麼傷害?反而有人因為做這些生意也發了財。作為教會的牧者不能參與這些直銷活動的理由是他必須要清心的尋求神,而不被金錢所左右,佔據他們的心思。所以牧者得首先約束自己,在凡是與金錢往來有關的事情上謹慎自己。正所謂保羅所說的,「凡事都可做,但並不都有益處」。所以作牧者的需要放棄很多。至於作教會同工的為什麼不能從事直銷活動呢?那是因為教會同工,他有很多的時間和很多的機會,要參與到教會的各項服侍當中,他要與不同的弟兄姊妹來搭配一同參與到教會的事工中。如果不守住這個界限的話,往往在一些情況下會不由自主的將直銷活動和教會的侍奉活動攪和在一起。可能在起初,在一兩件事情上看不出有什麼大的問題,但是一旦形成了習慣之後,那麼這個教會就會逐漸演變成所謂的傳銷教會保健品教會。
既然信徒個人開展直銷活動,推薦各種產品,並沒有什麼是非問題,那為什麼在教會裡面不可以從事這些活動呢?或者說這些教會就算是演變成了所謂的傳銷教會,保健品教規,又有什麼不妥的嗎?當然,他的不妥之處還是相當明顯的,首先直銷活動是帶著明顯的功利性目的的,就是為了掙錢。這個與教會的天然屬性就背道而馳,教會的存在是為了拯救靈魂,是為了訓練門徒,培養信徒的靈命,只需要帶著毫無功利的心去付出的。顯然如果教會有任何功利的心思去開展,這些所謂的「教會活動」的話,這個教會就已經不是基督的教會了。再有一個,直銷所推薦的是某一個產品,不管這個產品怎麼怎麼好還只是一個物件而已。但是教會推薦的卻不是某一個什麼產品,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是無價的,不應該以任何東西去衡量,更不能拿任何的東西去與之比較。更不能將,其他的事物與傳揚,耶穌基督的救恩參雜在一起。但凡有任何的參雜,就如保羅所說,這是「另一個福音」了。
那麼對於那些已經做成了所謂的傳銷型教會,保健型教會的所謂「教會」,規規矩矩的教會應該有的態度是要拒絕和這樣的教會有任何的事工合作,並且也要拒絕這樣教會的牧者與同工與你教會有任何的往來。至於要不要指責或者規勸這樣的教會或牧者,那個就在於你是否有這樣的能力和感動了。但是一般情況下,人掉進錢眼兒里出不來的。
TAG:絕對溫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