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莆田上門女婿暴打殘疾妻子和2女兒,結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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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城廂法院作出了一份特殊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對象是殘疾人盧某。到底發生了什麼?
事情還得從2018年1月2日說起,當日,盧某及其父母到殘聯反映,盧某系智力二級殘疾,丈夫王某繫上門女婿,雙方育有兩個女兒。王某平常不盡照顧家庭的責任,經常要求盧某向父母和親戚借錢,王某沒錢花就打盧某和孩子,盧某曾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故向殘聯求助。
今年7月18日,盧某以王某長期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為由,向該院提起離婚訴訟,並提交了報警回執、受案回執、家庭暴力告誡書及莆田市公安局華亭派出所製作的詢問筆錄等為證。
案件受理後,該院立即啟動與區殘聯的聯動機制,承辦法官與區殘聯共同進村入戶走訪,向當事人及其單位了解具體情況。之後,該院還委託區殘聯對盧某遭受家庭暴力的程度及現實危險性進行評估。區殘聯在經過調查、走訪後,快速向該院出具了評估報告。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明確的重要司法救濟手段。8月8日,區殘聯代受害者盧某向該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日,該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該院經審查認為,莆田市城廂區殘疾人聯合會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救助服務職責,代盧某提出人身安全保護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於是,裁定:
一、禁止被申請人王某對申請人盧某及其近親屬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王某在距離申請人盧某工作單位200米範圍內活動。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會成為一紙空文,向王某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當天,該院向當事人所在的村委會和派出所及盧某工作單位的派出所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監督王某履行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據悉,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出台了《關於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這既是該院反家庭暴力的又一次有益嘗試,同時也是該院積極回應殘疾人的司法需求,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動。
據了解,這是全國首份由殘聯代為申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也是福建省首份反家暴「遠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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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平安城廂、綜合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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