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適當的獎勵應不應該通過現金來實現?
原標題:給孩子適當的獎勵應不應該通過現金來實現?
有這麼一個小故事:
一群孩子經常在獨居老人門前玩耍,但獨居老人非常討厭孩子的喧鬧聲,於是,他對孩子們說:我非常喜歡你們的笑聲,如果明天還來,我給你們1美元。第二天下午,孩子們玩的非常高興,且比以前更加活躍、放肆,這位老人給了他們錢,並許諾他們下次來還有報酬,第三天老人只給了孩子50美分,第四天時,孩子們僅僅得到25美分,老人解釋說,他的錢已經不夠了,並央求孩子:我非常喜歡你們的笑聲,你們明天能以10美分的價格來玩嗎?孩子們遺憾地告訴老人,他們不會再來了,這樣得不償失,因為在他房子前玩一下午才只有10美分!!
這個經典的心理學案例十分清楚向我們展示了:金錢向孩子們慾望驅使的動向。當我們認為做某件事情是因為外部的獎勵,這從實質上就降低了對該事情的內在興趣和堅持。所以,如果這個行為有過度合理的理由,通常會帶來隱性的代價,現金獎勵孩子做家務就是這個原因。
我們國家就是非常喜歡利用物質來獎勵孩子,無論學習、生活、勞動各個方面都是。很多父母認為在家庭教育當中,可以通過物質獎勵, 來肯定孩子在學業、家務勞動中的付出等,然而往往會適得其反。讓孩子對金錢產生錯誤的認知感,認為錢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當學習、幫助父母成了一種盈利方式,學習的快樂,勞動的滿足感,他就體會不到了。
「倒垃圾給5塊錢、語文考100分給100塊......」出現某種行為之後給予適當的獎勵,行為就會傾向於重複出現。就像我們開頭闡述的那個案例,一旦某個人的行為目標本身只是為了外部的獎勵,那他做這件事的實質就失去了對事情本身的內在興趣和堅持下午的動力。
那應該如何教育孩子呢?還有一個正面的心理實驗如下:
心理學家給兩組孩子看了機器人玩具,對其中一組說:玩玩具是不對的,你要是玩了我會懲罰你;對另一組說:別玩玩具,因為那是不對的。當心理學家離開之後,兩組孩子都基本沒有玩玩具,但是1個禮拜之後,孩子有機會再次接觸玩具,但心理學家不在場,也沒有發出警告,真正的區別顯現出來了,對於第一組孩子,基本都玩了機器人玩具,而第二組孩子仍舊只是少數幾個人玩了機器人。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自發的動機才是最持久有效的動力。物質的獎勵在這個漫長的學習過程中是非常脆弱的,並且會極大的消磨求知的樂趣。那麼這種獎勵就變成了以犧牲興趣為代價換取短期的自律,非常不划算。
上面這個實驗基本顛覆了傳統式利用獎勵來教育孩子的方式,要知道,賄賂和威脅、獎勵都只是能起到一時的作用,要想有長期的效果,必須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來,獎勵、威脅並不會讓孩子懂得某個行為是錯的,而發自內心的選擇和堅持,則能形成是非觀。
培養孩子一個良好的習慣,我們可以嘗試找到一種對孩子不需要外部的獎勵和實質的威脅、讓孩子自覺遵守的規則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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