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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營管部10天開10張罰單,9家支付機構遭罰

亞洲財經

新經濟體系的建設者和引領者

亞洲財經6月7日獲悉,5月30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互金整治辦」)向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提請對部分「現金貸」平台加強監管的函》(整治辦函【2018】59號,下稱「59號文」)顯示,近期有輿情信息反映,有部分平合通過手機回租違規放貸、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變相抬高利率、惡意致借款人逾期、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手段,逃避監管,變相開展「現金貸」業務,坑害金融消費者。互金整治辦提請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現金貸」專項整治工作中,對上述亂象進行清理整頓。

針對支付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近期連出重拳。

亞洲財經統計發現,繼8月6日對國付寶、聯動優勢2家支付機構開出巨額罰單後,在8月6日至15日的短短10天里,央行營管部合計公布了對國付寶、聯動優勢、銀通支付、商銀科技、華瑞富達、雅酷時空、資和信、繁星山谷、廣聚福9家支付機構開出的10張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頻次和金額均已創下記錄。

8月15日,央行營業管理部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北京廣聚福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8年8月9日。

8月14日,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資和信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和北京繁星山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均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營業管理部分別罰款。其中,雅酷時空違反2項上述規定,被合計罰款2萬元;資和信被罰款1萬元;繁星山谷則違反3項上述規定,被合計罰款7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8年8月10日。

8月9日,央行營管部發布的兩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北京銀通支付有限公司和北京商銀科技有限公司均因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分別罰款1萬元,作出行政處罰的時間是2018年8月2日。

8月6日,央行營業管理部發布的三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合計罰款199萬元,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也被罰款19萬元;同時國付寶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2,176,051.47元,並處罰款22,296,051.47元,合計罰款44,472,102.94元;國付寶兩張罰單合計被罰金額為46,462,102.94元。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也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079,185.64元,並處罰款12,169,185.64元,合計罰款24,248,371.28元。

6日晚間,央行營管部發布措辭嚴厲的通報,對國付寶和聯動優勢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具體披露。亞洲財經注意到,通報中對聯動優勢的處罰機構除央行營管部外,還包括北京外匯管理部,對聯動優勢的合計處罰金額也增加至26,398,899.28元。其中,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79,185.64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4,319,713.64元,罰款金額多出2,150,528元。

亞洲財經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查詢發現,聯動優勢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依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具體罰款金額沒有公布,處罰時間為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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