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此間的少年》侵權案一審宣判,江南需賠付金庸經濟損失168萬!

《此間的少年》侵權案一審宣判,江南需賠付金庸經濟損失168萬!

據相關媒體報道,8月16日也就是昨天,國內首例同人文侵權案件宣判了。由武俠宗師金庸訴九州創始人之一江南,就江南作品《此間的少年》侵權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江南作品不構成著作權侵犯,但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正當競爭,江南對此判決欣然接受。對於法院沒有判定著作權侵犯表示高興,同時也認為不正當競爭也相當於為他敲響了警鐘!另外也說因其得名得利,當有此一劫的說法,得到大家的肯定。

由此可見,江南本人三觀極正。不像某唐,抄襲事實已成鐵證,卻不思悔改,反而污衊原作者!相比較而言,江南真的是一個比較值得支持的作者!但這並不是鼓勵大家學習江南的做法,但他的人品還是值得大家學習的!

江南和金庸都是小編比較喜歡的兩位作家,金庸不必多說,某種意義上他代表著武俠文化。而江南,知道的人可能比較少點。他廣為人知的身份是九州的創始人之一。代表作是《九州縹緲錄》但讓江南走向文學之路的便是那本描述北大學子校園生活的《此間的少年》,這本書藉助金庸書中的名字,描述學子們校園生活。

也讓江南走向大眾,成為了一個作者。但毫無疑問,真正讓江南脫穎而出除了他的文筆與構思,還有一部分得益於金庸的名氣。如他所說,憑藉金庸得名得利,賠償168萬,無可厚非!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小凡愛電影 的精彩文章:

TAG:小凡愛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