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秦檜南宋初年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賜死

秦檜南宋初年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賜死

秦檜(1090-1155年),字會之,生於黃州,籍貫江寧(今江蘇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隨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1138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歷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

元佑五年(1090年),秦檜生於湖北黃州(今湖北黃岡黃州區)江邊舟中,先居住在常州,後徒居江寧遂為江寧人。 父親秦敏學,做過玉山縣令、靜江府古縣(今廣西永福縣)縣令。秦檜早年做過私塾的先生,靠微薄的學費度日,他對自己的生活處境很不滿意,曾作詩說"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 政和五年(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補為密州(今山東濰坊諸城)教授。接著又考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

秦檜之妻王氏系統的很多親戚,包括岳父王仲山,都降金當敗類。然而他在北宋末年,卻是另一種表現。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初,秦檜上奏,認為對南犯的金軍不宜顯示出太怯懦的態度,使自己的力量削弱 。十一月,金兵包圍京師汴京(今河南開封),派使索求三鎮,秦檜上書言軍機四事:召百官詳細討論、加強守備、將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

靖康元年(1126年)閏十一月,汴京失守,宋欽宗奉表投降,被拘於金營。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宋徽宗、宋欽宗被廢為庶人,莫儔、吳開從金營回來,傳金軍元帥之命要推立異姓為帝。 留守王時雍召百官共議立張邦昌,監察御史馬伸主張共進議狀,保存趙氏江山。 秦檜表示支持,遂寫議狀,上書金帥乞立趙氏為帝,被拘押在金營。

金帥兀朮派蕭毅等到臨安,宋金簽訂紹興和議。 十二月,因岳飛在議和、立嗣等問題上和自己衝突,秦檜便誣告岳飛曾說自己和宋太祖都是三十歲任節度使,謾侮先皇、意圖謀反,又以受詔不救淮西等罪名,將岳飛賜死獄中。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喜歡喝檸檬紅茶的小紅 的精彩文章:

TAG:喜歡喝檸檬紅茶的小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