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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信是怎樣被處死的?真實版本比民間傳說更恐怖

夷三族、具五刑

司馬遷在《史記》中,只交代了韓信被呂后殺死在長樂宮鍾室,並沒有說明他是以何種方式被處死的。

於是,後世的一些民間野史就此展開了想像的翅膀,對處決韓信方式的描寫甚是荒誕不經,其中流傳最廣的一種,大致是這樣的:

劉邦曾經許諾韓信「五不死」:即見天不死、見地不死、見君不死、沒有捆他的繩、沒有殺他的刀。意思是,殺韓信這樣的功臣不能能讓天、地看見,否則會招致天譴。

所以,呂后就用麻袋將韓信捆綁,懸於鍾室大鐘之下,頭為大鐘所罩,腳懸空於地面,並令幾十名宮女用削尖的竹籤,將他活活戳死,腳不著地,頭不見天,也不用刀,也算不違背當年的「承諾」。

這種說法有著十分明顯的演義色彩,所謂的「五不死」頗有小說演義中 「免死金牌」性質。事實上,劉邦既不可能對功臣有如此寬宏大量的許諾,更不可能放棄生殺大權。害怕遭天譴云云,明顯受「天人感應」那一套說法的影響,此時董仲舒還沒有出生,又何來天譴一說?

這種傳說的唯一史實依據,僅僅在於韓信被處決的地點——長樂宮鍾室,所以才編造出頭懸大鐘之下,這樣光怪陸離的處決方式來。

事實上,韓信真正被處死的方式,要比民間傳說更加血腥殘酷。

《漢書·刑法志》記載,西漢從秦朝律法中,繼承了一種極為殘酷的「大辟之刑」(即極刑),叫做「夷三族」,「夷三族」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株連罪犯的父族、母族、妻族;另一部分是罪犯本人要受「具五刑」。

所謂的「具五刑」,就是要把五種刑罰統統受一個遍,具體的程序是這樣的:先在罪犯臉上刺字,再割掉罪犯的鼻子,再砍掉左右腳,然後用竹板或荊條活活打死,再砍掉頭顱示眾,最後把屍身剁成肉醬,在市場上賣掉。如果罪犯在行刑前誹謗辱罵,就先把舌頭割掉。

「夷三族」向來是與「具五刑」配套實施的。當年秦二世上台後,丞相李斯被趙高構陷,最後就是被「夷三族」,受「具五刑」而死。

《史記》中有交代,韓信的三族被夷滅,《漢書·刑法志》中也有記載,韓信的確就是受「具五刑」而死的。

在當時,與謀反之罪相對應的刑罰就是「夷三族,具五刑」,韓信密謀造反證據確鑿,所以並不是呂后故意加重韓信的量刑標準,而是當時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事實上,「夷三族,具五刑」這種刑罰,是呂后上台不久後才被廢除的。

蒯通之罪

公元前197年冬,劉邦終於平定了陳豨的叛亂,班師回朝。他得知韓信謀反伏誅的消息,既高興又憐惜,高興的是心頭大患終於消除,憐惜的是這樣一個軍事天才,竟然落得如此結局。

劉邦問呂后:「韓信臨死時說過什麼話?」

呂后回答道:「韓信說,悔恨沒有採納蒯通的計謀。」

劉邦恍然大悟:「原來是那位齊國的舌辯之士呀。」

於是詔令齊國逮捕蒯通。裝瘋賣傻,偽裝成巫師的蒯通,最終也沒能逃脫法網,不久就被帶至御前。

劉邦問道:「是你教淮陰侯造反嗎?」

蒯通說:「是。我的確教過他,那小子不採納我的計策,所以才自取滅亡。假如那小子採納我的計策,陛下怎能夠滅得了他呢?」

劉邦勃然大怒,下令:「煮死他!」

蒯通大叫:「哎呀,煮死我實在冤枉!」

劉邦問:「你教唆韓信造反,還有何冤枉?」

蒯通說:「秦朝王綱解紐、法度敗壞的時候,山東大亂,群雄並起,一時間,天下的英雄豪傑像烏鴉一樣聚集。秦朝失去了其江山,天下英傑都來搶奪,於是才智高超、行動敏捷的人就率先得到它。」

「古時候,盜跖的狗對著堯帝狂吠,並不是因為堯帝不仁德,而因為他不是狗的主人。當時,臣只知道有個韓信,並不知道有陛下。況且天下磨刀霍霍,想干陛下所做的大業的人太多了,只是力不從心罷了。您怎麼能夠把他們都煮死了呢?」

蒯通從亂世與治世的不同法則入手,為自己辯解,亂世之時,君臣名分未定,天下實行的是弱肉強食、捷足先登的「叢林法則」,待到天下承平,君臣名分已定之時,就要講究尊卑綱常,懲處犯上作亂。亂世與治世完全是兩套邏輯,所以不能用治世的法律去懲處亂世的行為。

劉邦認為蒯通說得有道理,就赦免了他的罪過,把他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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