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男子「號服」還沒脫就又作案 家還沒回又要被送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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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昨日,嵩縣公安局民警給記者說了一件事兒:我們剛抓到一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他剛從看守所出來,穿著看守所的「號服」就開始作案,真夠瘋狂的。
嵩縣公安局舊縣派出所民警說,7月13日,常師傅報警稱他的錢包被盜。常師傅在鎮上經營一家手機維修店,當天一個年輕男子到店裡,趁其不注意將店裡共裝有900元現金的兩個錢包盜走。該男子20多歲,穿著好像是罪犯才穿的那種灰色「號服」。
啥樣的人會穿著「號服」偷東西?民警調出事發地周邊監控視頻,經過十多天的調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程某,並在嵩縣汽車站附近將其抓獲。經查,程某今年21歲,伊川縣人,曾因盜竊於2013年被伊川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今年年初,程某又因盜竊被漯河當地警方刑拘,直到上個月才從看守所被釋放,因沒其他隨身衣物,他只好穿著「號服」返鄉。然而,他到洛陽後並沒回伊川老家,而是在市區遊盪作案,得手後又到嵩縣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刑拘,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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