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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第一波,就已經考慮到擴展稅源,最終是對不錯

原標題:商鞅變法第一波,就已經考慮到擴展稅源,最終是對不錯


除了連坐制度之外,商鞅的第一波法令,還有以下幾條重要規定:


首先是強迫分家,一戶人家裡面,有兩個成年男子還不分家的,收稅加倍。這是一個很聰明的規定,因為秦法規定,是按照戶來收稅的。如果你都不分家,一個大家族裡好幾百人,只能收一家的稅,國家的稅收就跟不上了。所以,強迫你們分家,多來一些戶口,就可以擴展稅源。稅收多了,國家就強大了。



另一個是,嚴懲私鬥。在商鞅來秦國之前,秦國私鬥成風(畢竟民風剽悍),一旦打起來就容易死人或傷人,要知道,在那個年代,人可是最寶貴的資源啊!秦法甚至有規定,不具備勞動能力的未成年隸臣妾(刑徒的一種),都要發口糧,就是因為他們長大後,會成為寶貴的勞動力。秦法用現在的眼光看,確實比較嚴厲,但也絕不是動輒殺人的,因為殺了一個人就失去了一個寶貴的勞動力啊。扯遠了,繼續說私鬥。商鞅看到了私鬥的害處,所以下令,嚴禁私鬥,你想打架可以,來參軍,為國家戰鬥,這叫公斗,這是鼓勵的。商鞅這條法令十分見效,十年之後,秦國人都勇於公斗,怯於私鬥了。


第三點是秦國很重要的一個法律,就是斬首記功。士兵們每砍下敵人的一個首級,就可以提升一級爵位。這對士兵們的誘惑可是相當大的啊,因為有這個制度的激勵,所以,秦國的老百姓都非常願意參軍,參軍之後也都苦練殺敵本領,到了戰場上,作戰也十分勇猛,因為,殺敵往高尚了說,是為國家戰鬥,往自私了說,也是為了自己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啊!法相思想是非常容易鋪捉到人的內心的,可以通過這種制度,激發出每個人的潛力。有人說,商鞅的這個規定太血腥,培養出了一群殺人機器,秦國士兵已經不是正常人,而是虎狼等,這話純粹就是扯,士兵按照斬首記功,這已經是最公平的方式了,換了你當兵,拿不到功勞,你還願意當兵嗎?不按照斬首記功,難道還按照飯量記功?直到明朝都還用斬首記功呢,我怎麼沒見你用這個去黑明朝的法律?不過,到了秦始皇時期,倒是很可能廢除了斬首記功的方式,因為時代已經變了,商鞅時期,秦國需要救亡圖存,需要最大限度地激發出士兵的潛力,士兵要殺敵保國,所以,採用斬首記功。到了秦始皇時期,統一全中國已經提到了日程上來,現在作戰的敵人,很可能以後就是秦帝國的子民,殺戮過重,是損失了以後的勞動力啊。所以,秦始皇時期,極少有斬首記錄,就是王翦滅楚之戰,也只是把幾十萬楚軍擊潰了而已,並沒有斬盡殺絕。這些敵國的士兵,秦軍沒怎麼殺,大部分都抓回了秦國,修長城、秦始皇陵、馳道……這些工程,很多都是由他們來完成的。後來陳勝吳廣造反,章邯赦免了他們,組成了軍隊,把陳勝吳廣給打得屁滾尿流,這是後話了。



第四點,商鞅開始拿宗室開刀了,規定,即使是宗室成員,只要沒有軍工,也不能封侯。這個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貴族就是天生富貴」的這種不公平現象,是有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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