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能做些什麼才不算白活?(人生感悟)
美文
08-20
這是一個使人困惑的問題。一個人從懂事開始,只要不是白痴,在這件事上,都會有少年的煩惱,成年的迷茫,老年的無奈。
我曾看到一則報道,說的是美國一位普通警察,他在20出頭時幹警察這一行。接手的第一個案件是一個姦殺案。一位七八歲的小女孩,在豆蔻年華,被歹徒姦殺,可是就是破不了案。大家都失去了破案的信心。但他總忘不了那小女孩天真無邪的臉。痛苦折磨著他,他常常覺得,那張天真的臉在怨艾他,那歹徒邪惡的臉在嘲諷他。
於是,他開始了漫長的破案生涯。
他什麼事情都不幹,為那案件,他成年走街串巷。他的同僚與上司都以為他是白痴。他成了這一案件里孤獨的長跑者。
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他70多歲的時候,他終於將這歹徒繩之以法。有人問他,你一生就做了這一件事,你覺得值不值?
他說,我覺得很值。我使那些歹徒知道什麼是法律的尊嚴。一個人一生只要做好一件事,就不算白活了。
他的話耐人尋味。世上的事林林總總,塵世的誘惑斑駁陸離。可能你能幹很多事,那也要看機遇與能力。如果你別無選擇,那你就認真地做好一件事。
以前,一個母親說,我這一生,什麼都沒幹,就拉扯大幾個孩子;一個農民說,我什麼都不會幹,就種了一輩子地。
其實,他們都是成功者,因為他們終其一生,干好了一件事,也就值了。
日本有一位三輪車工,他一輩子蹬三輪車。進入二十一世紀,他也已古稀之年了。路上跑的,都是現代化的轎車,可他依然踽踽獨行於長街小巷,他與他的車成了全日本的惟一。人們都對他報以敬意。
在一些人看來,他生活得卑微而默默無聞,但他做自己喜歡的事,且一輩子做下去,這本身就是有意義的人生。
在英雄輩出的年代,做一個平庸的凡人,這也許就是充實而自信的人生。
這樣的人,其實是值得敬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