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和不讀書,連顏值都差很遠
by
林語堂
當我們把一個不讀書者和一個讀書者的生活上的差異比較一下,這一點便很容易明白。
那個沒有養成讀書習慣的人,以時間和空間而言,是受著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錮的。
他的生活是機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幾個朋友和相識者接觸談話,他只看見他周遭所發生的事情。他在這個監獄裡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當他拿起一本書的時候,他立刻走進一個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書,他便立刻接觸到世界上一個最健談的人。
這個談話者引導他前進,帶他到一個不同的國度或不同的時代,或者對他發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討論一些他從來不知道的學問或生活問題。
一個古代的作家使讀者隨一個久遠的死者交通;當他讀下去的時候,他開始想像那個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類的人。
孟子和中國最偉大的歷史家司馬遷都表現過同樣的觀念。一個人在十二小時之中,能夠在一個不同的世界裡生活二小時,完全忘懷眼前的現實環境。
不但如此。讀者往往被書籍帶進一個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
縱使那是一本關於現實事情的書,親眼看見那些事情或親歷其境,和在書中讀到那些事情,其間也有不同的地方,因為在書本里所敘述的事情往往變成一片景象,而讀者也變成一個冷眼旁觀的人。
所以,最好的讀物是那種能夠帶我們到這種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讀物,而不是那種僅在報告事情的始末的讀物。
我認為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去閱讀報紙,並不是讀書,因為一般閱報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發生或經過的情形的報告,完全沒有沉思默想的價值。
據我看來,關於讀書的目的,宋代的詩人和蘇東坡的朋友黃山谷所說的話最妙。
他說:「三日不讀,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
他的意思當然是說,
讀書使人得到一種優雅和風味,這就是讀書的整個目的,而只有抱著這種目的的讀書才可以叫做藝術。
一人讀書的目的並不是要「改進心智」,因為當他開始想要改進心智的時候,一切讀書的樂趣便喪失凈盡了。
他有一天晚上強迫自己去讀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讀畢好象由一個噩夢中醒轉來,除了可以說他已經「讀」過《哈姆雷特》之外,並沒有得到什麼益處。
一個人如果抱著義務的意識去讀書,便不了解讀書的藝術。
這種具有義務目的的讀書法,和一個參議員在演講之前閱讀文件和報告是相同的。這不是讀書,而是尋求業務上的報告和消息。
所以,依黃山谷氏的說話,那種以修養個人外表的優雅和談吐的風味為目的的讀書,才是唯一值得嘉許的讀書法。
這種外表的優雅顯然不是指身體上之美。黃氏所說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體上的醜陋。醜陋的臉孔有時也會有動人之美,而美麗的臉孔有時也會令人看來討厭。
我有一個中國朋友,頭顱的形狀像一顆炸彈,可是看到他卻使人歡喜。據我在圖畫上所看見的西洋作家,臉孔最漂亮的當推吉斯透頓。他的髭鬚,眼鏡,又粗又厚的眉毛,和兩眉間的皺紋,合組而成一個惡魔似的容貌。
我們只覺得那個頭額中有許許多多的思念在轉動著,隨時會由那對古怪而銳利的眼睛裡迸發出來。那就是黃氏所謂美麗的臉孔,一個不是脂粉裝扮起來的臉孔,而是純然由思想的力量創造起來的臉孔。
一個人的談吐有沒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讀書方法
。
如果讀者獲得書中的「味」,他便會在談吐中把這種風味表現出來;如果他的談吐中有風味,他在寫作中也免不了會表現出風味來。所以,我認為風味或嗜好是閱讀一切書籍的關鍵。
這種嗜好跟對食物的嗜好一樣,必然是有選擇性的,屬於個人的。吃一個人所喜歡吃的東西終究是最合衛生的吃法,因為他知道吃這些東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順利。
讀書跟吃東西一樣,「在一人吃來是補品,在他人吃來是毒質。」教師不能以其所好強迫學生去讀,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們一樣。
如果讀者對他所讀的東西感不到趣味,那麼所有的時間全都浪費了。
世上無人人必讀的書,只有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和生命中的某個時期必讀的書。
我認為讀書和婚姻一樣,是命運註定的或陰陽註定的。
縱使某一本書,如《聖經》之類,是人人必讀的,讀這種書也有一定的時候。
當一個人的思想和經驗還沒有達到閱讀一本傑作的程度時,那本傑作只會留下不好的滋味。
孔子曰:「五十以學《易》。」便是說,四十五歲時候尚不可讀《易經》。孔子在《論語》中的訓言的沖淡溫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讀者自己成熟的時候是不能欣賞的。
四十學《易》是一種味道,到五十歲看過更多的人世變故的時候再去學《易》,又是一種味道。所以,一切好書重讀起來都可以獲得益處和新樂趣。
我認為一個人發現他最愛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識發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間確有一些人的心靈是類似的,一個人必須在古今的作家中,尋找一個心靈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讀書的真益處。
一個人必須獨立自主去尋出他的老師來,沒有人知道誰是你最愛好的作家,也許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這跟一見傾心一樣。
人家不能叫讀者去愛這個作家或那個作家,可是當讀者找到了他所愛好的作家時,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
關於這種發現作家的事情,我們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證。
有許多學者似乎生活於不同的時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們思想的方法和他們的情感卻那麼相似,使人在一本書里讀到他們的文字時,好象看見自己的肖像一樣。
以中國人的語法說來,我們說這些相似的心靈是同一條靈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說蘇東坡是莊子或陶淵明轉世的,袁中郎是蘇東坡轉世的。
蘇東坡說,當他第一次讀莊子的文章時,他覺得他自從幼年時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著同樣的事情,抱著同樣的觀念。
當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詩集里,發見一個名叫徐文長的同代無名作家時,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來,他的朋友開始拿那本詩集來讀,也叫起來,於是兩人叫復讀,讀復叫,弄得他們的僕人疑惑不解。
伊里奧特( GeorgeEliot )說她第一次讀到盧騷的作品時,好象受了電流的震擊一樣。
尼采對於叔本華也有同樣的感覺,可是叔本華是一個乖張易怒的老師,而尼采是一個脾氣暴躁的弟子,所以這個弟子後來反叛老師,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這種讀書方法,只有這種發見自己所愛好的作家的讀書方法,才有益處可言。象一個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見傾心一樣,什麼都沒有問題了。她的高度,她的臉孔,她的頭髮的顏色,她的聲調,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處的。
一個青年認識這個作家,是不必經他的教師的指導的。這個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風格,他的趣味,他的觀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處的。
於是讀者開始把這個作家所寫的東西全都拿來讀了,因為他們之間有一種心靈上的聯繫,所以他把什麼東西都吸收進去,毫不費力地消化了。
這個作家自會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樂自為所吸;過了相當的時候,他自己的聲音相貌,一顰一笑,便漸與那個作家相似。
這麼一來,他真的浸潤在他的文學情人的懷抱中,而由這些書籍中獲得他的靈魂的食糧。
過了幾年之後,這種魔力消失了,他對這個情人有點感到厭倦,開始尋找一些新的文學情人;到他已經有過三四個情人,而把他們吃掉之後,他自己也成為一個作家了。
有許多讀者永不曾墮入情網,正如許多青年男女只會賣弄風情,而不能鍾情於一個人。
隨便那個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一切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他們是不會有甚麼成就的。
這麼一種讀書藝術的觀念,把那種視讀書為責任或義務的見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國,常常有人鼓勵學生「苦學」。
有一個實行苦學的著名學者,有一次在夜間讀書的時候打盹,便拿錐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個學者在夜間讀書的時候,叫一個丫頭站在他的旁邊,看見他打盹便喚醒他。
這真是荒謬的事情。
如果一個人把書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說話的時候打盹,那麼,他應該乾脆地上床去睡覺。
把大針刺進小腿或叫丫頭推醒他,對他都沒有一點好處。這麼一種人已經失掉一切讀書的趣味了。有價值的學者不知道什麼叫做「磨練」,也不知道什麼叫做「苦學」。他們只是愛好書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讀下去。
這個問題解決之後,讀書的時間和地點的問題也可以找到答案。讀書沒有合宜的時間和地點。
一個人有讀書的心境時,隨便什麼地方都可以讀書。如果他知道讀書的樂趣,他無論在學校內或學校外,都會讀書,無論世界有沒有學校,也都會讀書。他甚至在最優良的學校里也可以讀書。
有些人在要讀書的時候,在書台前裝腔作勢,埋怨說他們讀不下去,因為房間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線太強。也有些作家埋怨說他們寫不出東西來,因為蚊子太多,稿紙發光,或馬路上的聲響太嘈雜。
宋代大學者歐陽修說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馬上,和廁上。有一個清代的著名學者顧千里據說在夏天有「裸體讀經」的習慣。在另一方面,一個人不好讀書,那麼,一年四季都有不讀書的正當理由:
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來冬又至,不如等待到來年。
那麼,什麼是讀書的真藝術呢?簡單的答案就是有那種心情的時候便拿起書來讀。
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
他可以拿一本《離騷》,或奧瑪開儼( OmarKhayyam,波斯詩人)的作品,牽著他的愛人的手到河邊去讀。
如果天上有可愛的白雲,那麼,讓他們讀白雲而忘掉書本吧,或同時讀書本和白雲吧。
本文選自《林語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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