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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20年,因為這一點我離婚,但我始終不後悔」

01.

在我22歲的時候,嫁給了陳先生,當然,他現在已經是前夫了。

婚後的生活,雖說激情較少,但至少安然無恙,那時我還年輕,還不知婚姻的絆腳石其實是可以有很多種。

在我25歲的時候,生下了第一個女兒。女兒的到來,讓我有初為人母的喜悅,熟不知,這是我們婚姻里遇到的第一個大問題。

陳先生看到是女兒,喜悅之情逐漸消失。婆婆過來伺候我幾天,再也不來探望。

那時候我才意識到,兩個人多半是想要個男孩兒。

但為人母親,我對男孩女孩疼愛都是一樣的,我也無法理解他們的這種封固思想,因此在這件事上,沒有再和他們有太多交流。

後來陳先生提出,再要個孩子。雖然沒有明說,但我也明白他想要兒子。

這時候大女兒已經5歲,我覺得她一人也孤獨,也便同意再度備孕。

02

二胎出生後,陳先生和婆婆的臉色,是真的不好了,因為又是個女兒。

兩個人也不願再維持表面祥和,對我以及兩個女兒的態度,都日漸冷落。

有時看著兩個女兒,我便有些心疼,明明都是自家的骨肉,為何讓孩子從小就受到不好的待遇?

但那時還未想到要結束這場婚姻,真正讓我下定決心要離婚,是在我們結婚20年時。

那時我已42,丈夫躊躇半天說,老婆,我們再要一個孩子吧。

我聽到後彷彿不認識這個人,不考慮其他因素,單就我的年齡來講,再次生孕已會有危險。而他沒有考慮這一點,一心只想要兒子。

婆婆那時就坐在一旁,看著她穩如泰山的樣子,我便知道二人已經是商量好了。

從未想過,自己當初篤定的婚姻,如今卻會將自己變成一個生育工具。

03

陳先生和婆婆在等我的回復,但最後等來的,是已經簽了字的離婚協議書。

也許有的人覺得我是大題小做,活了快半輩子了,女兒也已長大,多數家庭亦是如此,我何必這樣自斷後路。

可兩個女兒在家裡受到的冷落與苛刻,我只是沒有細講而已。

20年過去,都未能將他們自私的心改變,那我帶著女兒離開,也沒什麼不妥。

我是一個母親,我的後半生,只想奉獻給自己的孩子,我也不允許她們受到半分委屈。選擇離婚,我始終不後悔。

大數人覺得重男輕女是家庭常態,從而對這一現象變得冷漠苟同,可孩子始終是無辜的。

身為一個母親,請你及時保護那些渴望被愛的女孩子,哪怕是離婚,也不要讓她們對親情產生懷疑。

END

今日話題:夫家極度重男輕女,這種婚姻值得維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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