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年前有人發明了一種奇葩刑罰,比死還羞辱人,想死都難做到
600年前有人發明了這一種奇葩刑罰,比死還羞辱人,想死都難做到
都說治理國家就要德法兼修,雙管齊下。中國上下五千年,歷朝歷代也大都是德法並重。若說到法,大家腦海中大概會有「法律」、「刑罰」等詞語,刑罰的目的大概是讓人們能夠知羞恥遵法律,維護社會秩序。於是後來,為了使人們能夠知羞恥,統治階級發明了許多羞辱人的刑罰。據說在600年前,中國人發明了一種比死還羞辱人的奇葩刑罰,而且這種刑罰讓人想死都難做到,這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刑罰呢?
這種刑罰,叫做「枷號」。在看古裝劇時,我們經常會看到誰誰誰犯了大不敬之罪,從而遊街示眾,在遊街示眾的過程中,罪犯一般都會帶著枷號。可能有人疑惑,這並沒有什麼羞恥的啊,怎麼還會比死還羞辱人呢?且聽小編細細道來。據說枷號這種懲罰,在很早以前就存在了,但在早期,它僅用於羈押犯人,一直到明朝時期,才有了變化。
都知道朱元璋酷愛刑罰,他將原本作為羈押工具的枷變成了羞辱人、折磨人的工具。朱元璋時期規定,處以枷號刑罰的人每天必須要帶著枷遊街。在封建社會,若有誰戴上枷遊街,那必然是千夫所指之罪,哪怕有朝一日犯罪之人得以釋放,他大概也是要被人戳著脊梁骨過一輩子的。而這,在當時,要比一刀斃命殘忍的多,也羞恥的多。
朱元璋死後,再後來清軍入關,明朝被滅,朝代更替最是尋常不過,而刑罰卻是有增無減。滿族的人們非但沒有廢除枷號,反而「改良」了這種刑罰,使得統治者用的更加「得心應手」。他們在原本的枷號的基礎上,發明了站枷,又稱為站籠。這種站籠類似於囚籠,但比囚籠要小的多,它從下到上逐漸變窄,最上面是木枷,剛好可以卡住人的脖子。
一般的站籠,犯人在被卡住脖子之後,腳是觸不到地面的,所以犯人的腳下一般都會墊上類似於磚塊、石頭一樣的東西,而磚塊、石頭的數量往往取決於犯人罪名的大小。在這種情況下,被囚於站籠的犯人往往生不如死,甚至連吃飯喝水都是問題。很多人可能會說,與其接受這種生不如死的懲罰,倒不如一死了之,也省得活活受罪。這種想法固然是好,卻不知,被囚於站籠之人,就算一心求死,大概也很難痛痛快快的死去。話說能想出這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奇葩刑罰的人也真算是人才了。
※六小齡童成也西遊,敗也西遊,如今讓人們越來越煩,是何原因?
※戰後拉下來上百車,高級指揮官看了流淚,指戰員看了當敢死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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