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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制定嚴格防範措施應對非洲豬瘟疫情 未發現疫區調入的生豬

近日,在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發現了我國首例非洲豬瘟疫情,引起了一些恐慌。為消除公眾疑慮,維護我區生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自8月3日接到農業農村部關於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生豬非洲豬瘟疫情的通報後,自治區農牧廳高度重視,要求加強排查,做好我區的防控工作。相關部門立即就強化畜禽移動監管、養殖場屠宰場全面排查、屠宰監管等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記者 劉歡 實習記者 央金卓瑪

【科普知識】 此病不是人畜共患傳染病

據介紹,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熱性、高度接觸性動物傳染病,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均可感染,其特徵是發病過程短,潛伏期為15天,死亡率高達100%。該病於上世紀60年代傳入歐洲,70年代傳入南美洲,1921年肯亞首次報道發生非洲豬瘟疫情,2017年以來,俄羅斯遠東地區發生數起非洲豬瘟疫情,主要在非洲、中東歐和高加索地區流行。健康豬與患病豬或污染物直接接觸是非洲豬瘟最主要的傳播途徑,豬被帶毒的蜱等媒介昆蟲叮咬也存在感染非洲豬瘟的可能性。

不過,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患傳染病,也就是說該病毒不會感染人,並且在高溫下還能被殺死,其主要危害還是對生豬養殖業。目前在世界範圍內沒有研發出可以有效預防非洲豬瘟的疫苗,但高溫、消毒劑可以有效殺滅病毒,所以做好養殖場生物安全防護是防控非洲豬瘟的關鍵。

【加強監管】

多個檢查站強化查驗力度

據了解,我區的生豬市場以區外調運的冷鮮肉、屠宰用生豬及區內自繁生豬為主,且區外豬肉來源一般以緊鄰我區的西北居多。「我區在生豬檢驗檢疫方面各地市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號》和《非洲豬瘟疫情應急預案》要求,切實加強了生豬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管,特彆強化了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督促養殖場戶和生豬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規定申報檢疫,配合做好移動監管。西藏自治區駐格爾木動物衛生及植物檢疫監督所、昌都市鹽井、竹巴籠、崗托、甲桑卡、阿里地區多瑪六個省際公路檢查站進一步強化了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查證驗物工作,特別是對來自疫區省份生豬及其產品的查驗力度。」農牧廳工作人員介紹道。

目前在全國範圍內,農業農村部已經嚴禁非洲豬瘟疫區內的相關易感動物和動物產品調出、嚴禁高風險區內的生豬(包括種豬)和未經高溫處理的生豬產品調出。西藏作為低風險區,近期未從高風險區調入生豬。我區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已經加強了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加強了對運載工具的消毒。

【疫情排查】

未發現生豬異常死亡情況

在疫情排查工作方面,自治區農牧廳組織各地各部門對轄區內生豬養殖場(戶)、屠宰場進行了全面排查。8月5日,自治區農牧廳分管領導帶隊赴拉薩市生豬屠宰場、養殖場等進行檢查,對生豬來源、有無生豬不明原因死亡情況進行逐一排查。截至8月7日,排查率已達90%以上,未發現異常,全面排查於10日完成。此外,還組織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村級動物防疫員對生豬飼養場(點)、屠宰場、有生豬飼養的自然村開展日常巡查。工作人員建議,公眾在購買豬肉類產品時應認準藍色的檢驗驗訖章和肉品品質驗訖章,有這兩類驗訖章的豬肉,公眾可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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