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教師要學會「助學」,把學習的責任還給學生!
?要解決教師課堂講授內容不夠清晰,講授方式趣味性不夠等問題,並不是讓教師退出課堂;與之相反,而是應該讓教師更主動地介入課堂,更深刻地理解課堂,更科學地設計課堂。我們經常講「教師主導,學生主體」,其本意應該是教師要主導課堂,實現課堂對學生學習的引領和指導功能;但教師在課堂中實現助學功能的時候,不能剝奪學生自己的學習責任,課堂教學的目的並不是讓教學有效,而是讓學生的學習更有效,不管是判斷教學有效與否,還是判斷學習有效與否,判斷的依據都是學生的經驗,包括知識的數量,更包括知識的結構,還包括學生對知識與生活的思維水平,是否發生有效率的變化。
在分科教學的背景下,儘管教師每天的課時數並不少,但落到具體的班上,課時數就顯得彌足珍貴了,像政治、生物、音樂等課程,可能一天一節課都沒有;即使像語文、數學和英語等課程,一天也就一節課。換句話說,對學生來講,他們每天也就只有四十或者四十五分鐘的時間,來聽取教師對自己學科學習的引領與指導。
從這個角度來看,教師課堂講授時間是非常珍貴的,整個課堂教學過程也是非常珍貴的。既然課堂教學時間如此珍貴,那就意味著教師應該把這些時間利用好,讓課堂在幫助學生學習這個方面起到應有的教育作用。
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小編認為今天課堂教學的發展趨勢,並不是讓教師如何把課堂時間還給學生,而是如何讓教師更好地利用課堂時間,發揮教師在課堂中的主導功能,實現課堂教學的助學價值。
既然課堂教學時間是彌足珍貴的,所以教師要儘可能地在課堂上發揮教的功能,而此處教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對學生學習的引領和指導上,而不是對知識本身的講解上。
教師並不是學科知識的化身,也不是學科知識的傳聲筒;而是學生知識學習困惑的疏導者,學生知識應用難題的幫助者。教師講還是不講這個知識點,並不是這個知識的難易程度決定的,也不是這個知識考還是不考決定的,而是由學生在學這個知識時是否會遇到問題決定的。
教師備課,最需要問的是,學生學習這個知識最大的難點何在,學生學習這個知識最容易患的錯誤何在,然後按照這個邏輯去設置課堂教學的重點與難點。
要解決學生學習過程中的難題與問題,教師對具體知識與題目的講解肯定是一種方法,而且是一種非常直接的方法,也是一種看起來非常有效的方法。正是因為這種方法的直接性和有效性,基本上成了獨一無二的方法,所以我們容易把課堂教學與課堂講授等同起來,把上課和知識的講解和題目的解答等同起來。
?事實上,這種方法的確只是眾多方法中的一種而已,也因為直接和有效,而成為一種應急的解決方法,而不是一種更徹底、更長效的方法。要真正徹底而有長效地解決學生學習中的難題和問題,還是需要對學生的學習態度予以糾正,對學生的學習方法予以指導,對學生的學習過程予以引領。
所以,儘管課堂是要教師主導的,但並不意味著課堂一定是要教師講授的;即使課堂是以教師講授為主的,也並不意味著教師一定要講學科知識。就目前的教學實踐來看,課堂最大的問題是教師並沒有把課堂組織起來,課堂始終處於幾十個學生向一位教師學習的狀態,師生間因為互動而生成,生生間因為互動而創新,都是非常稀缺的教育現象。還有,就是教師對知識和題目講授過多,對學習態度的引領,對學習方法的指導過少,似乎只要教師把知識講清楚了,把題目講明白了,學生自己就把知識搞清楚了,就把題目搞明白了一樣。
要讓學生徹底地搞清楚知識,徹底地搞明白題目,還得通過學生學習這一關,而真正支撐學生學習的,教師只是間接因素,最直接的因素還是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方法。
教師要承擔教書育人的責任,也就是說要在學生知識學習過程中,承擔起幫助學生解決知識難題和問題的責任;要在學生人生成長過程,承擔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難題和問題的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教師而言,不管是對學生的知識學習,還是對學生的人生成長,需要教師承擔的責任,都只是幫助的責任,而不是學習知識和人生成長的責任。學習知識,始終是學生自己的責任;人生成長,也始終是學生自己的責任。教師幫助學生是可以的,而且幫助得越到位,教師的教學價值也就越大;但教師不可以替代學生的學習責任,當然更不可以剝奪學生的學習責任,其實替代就是一種最仁慈的剝奪。
學習的責任是學生的,助學的責任是教師的。將兩者放在一起,我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學生學習越多,教師承擔的助學責任也就越大;學生學習越深刻,教師助學的要求也就越高。反之亦然,當學生學習越少,教師承擔的助學責任也就越小;學生學習越膚淺,教師助學的要求也就越低。
之所以把「反之亦然」再寫一遍,是想強調這種情況的普遍性,更想強調這種情況的嚴重性。在傳統的觀念中,我們一直以為只要學生會學習了,教師就不用再教學生了,也就是我們經常講的「教是為了不教」;事實上並非如此,當學生會學了之後,教師再去教這樣的學生,當然這兒的教主要是助學哈,對教師的挑戰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所以,讓學生主動承擔起學習責任的過程,也就是教師主動承擔起教學責任的過程;教師在教會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挑戰自我教學能力的過程。
把學習責任還給學生,不僅僅教師要把這樣的觀念傳遞給學生,更重要的是教師要把這樣的觀念,融入自己的教學流程之中來。
我們一直都在提倡「先學後教」,這樣的觀念肯定是正確的,沒有學自然就沒有助學;但把這樣的觀念放在課堂中,就變成了把寶貴的課堂教學時間還給學生學習,這樣的「先學後教」既是對「不教」、「少教」和「教不好」的放縱,也是對學生課後不學的縱容。先學後教的本意,是學生要在課前有充分的預習,這兒的預習就是學生自學一遍。
還有,學生下課後往往只做作業,於是教師們就在作業的選擇和分層上做文章,這肯定是對的;但下課後真正重要的,並不是急著做作業,而是對今天教師所教的內容再自學一遍,這就是我們經常講的複習。預習那一遍主要是學習新知識,複習這一篇主要把所學知識融入自己知識結構。
把學習責任還給學生,並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除了態度與意識之外,最具體的表現,就是要把預習和複習還給學生。有了學生主動的學,才可能有教師主動的教(助學);學生學好了,教師才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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