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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在南昌教案前後

原標題:周浩在南昌教案前後


桂雲峰


《宣城歷史文化研究》微信版第272期


發生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農曆二月二十五日的南昌教案,是對晚清政壇影響巨大而深遠的一次大教案。這次教案的誘因是當時的江西布政使、宣城人周浩受姻親崔湘之請,私放在南昌縣羈押的天主教教民。


福音、天主二教在江西雖同是西方教派,但一直形同水火,利益之下,教會和教會,教民和教民之間多有摩擦。新任江西按察使余肇康來贛後,得知此事與法相悖,嚴厲問責南昌知縣江召棠,並將已經釋放的天主教徒再拘於南昌牢獄。這讓法國天主教主教王安之不能接受,他威逼江召棠放人,在訴求不能實現後遷怒於江,憤而刺之。江喉部重傷,三天後不幸去世。


江召棠被刺的新聞照片


南昌舉子及軍民們久為教會之跋扈所惱,他們聽到這個消息後義憤填膺,怒殺英法傳教士等八人,火燒教堂教產多處,一時震驚中外。案發後,英法兩國罔顧事實,悍然將停泊在吳淞口的軍艦開進鄱陽湖示威,在政治、外交和軍事上給了清廷很大的壓力。官被教戕,教激民變,這也是1870年天津教案後對清朝內政外交產生巨大深遠影響的教案。


光緒三十二年(1906)三月乙丑(23號),帝、後關於江西南昌教案諭內閣:「前經外務部奏派直隸天津海關道梁敦彥前往確查,昨召見該員,詳詢此案情形……胡廷干著先行撤任,布政使周浩已有旨查辦,按察使余肇康……著先行交部議處。……以倉場侍郎吳重熹署江西巡撫。」這樣就出現了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局面:在案件未查清未結案的情況下,在新署巡撫吳重熹還未到任之前,整個江西上層官場,只剩下糧道錫恩和南昌知府、署理鹽道沈曾植二人在苦苦支撐大局。縱觀歷史,這種一省三司同開缺的情況在清朝275年的歷史上也是非常少有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南昌教案導致晚清官場的這場「大地震」,其烈度絲毫不亞於同治年的「楊乃武案」。



南昌教案現場


二十世紀初,正是資產階級改良派所主導的中國報業的發展時期。南昌教案發生後的幾個月,上海的《申報》、《中外日報》、《南方報》等媒體紛紛給予報道,並發表文章,引導了輿論和民間廣泛的探討。其中,北京的《京話日報》還刊登了一張南昌縣令江召棠被害後面部遺容的特寫新聞照片,這也是中國報紙刊登新聞圖片的第一次。這些聲音雖然聲援了江西的反教運動,從側面間接打擊了帝國主義的囂張氣焰,但終究無法左右案件的最終結局。這是民族的恥辱,是時代的悲哀。


1


周浩為什麼為親家崔湘放棄原則?


崔湘,寧國府太平縣人,同治十三年進士,曾在戶部任職多年。光緒26年(1900),當時主持江西大局的護理江西巡撫是布政使張紹華。張是安慶桐城人,也是同治十三年進士,崔張兩人既是皖省同鄉,又是「同年」,所以關係自然不一般。於是這年,經過張、周的斡旋,崔湘以江西候補知府的身份署建昌府試用知府。光緒二十七年(1901)正月乙丑,張向朝廷上考核屬員折,上諭內閣:「張紹華奏考察屬員分別舉劾一摺。江西試用道塗椿年、署建昌府試用知府崔湘、均著送部引見。」這無疑是張在為崔湘脫掉候補的帽子做的文章,也是崔湘政治生涯黎明前的曙光。

但好景不長,崔的美夢並沒有做到天亮。清廷在義和團運動結束與西方媾和後,政府要求地方「護教」,而民間對西方教會的仇視並沒有結束,大大小小的教案仍然時有發生。隨著張紹華改任湖南布政使,李興銳擢升江西巡撫,發生在頭年夏秋時節建昌府的一場教案被朝廷問責,一下將崔湘推入冰冷的谷底。史載,光緒27年(1901)3月,「上諭內閣:李興銳奏特使曧夕辦理教案不善之地方官一摺。江西署建昌府試用知府崔湘、代理南城縣試用通判翁寶仁、輕聽謠傳。暒穴曧夕,查教堂軍火。以致刁民滋事。釀成焚毀教堂之案。南豐縣知縣鄧宣猷不能彈壓莠民。以致教堂焚拆。且於民教控訴詞訟,匿不稟報。廬陵縣知縣馮蘭森於匪徒焚毀教堂、搶劫教民不能防範,商議賠款又多遲誤。均著即行革職。」


1903年,崔湘的兒女親家周浩重回江西,這讓已經是革職廢員的崔精神為之一震。據孫洪軍、馮素芹所著《論南昌教案按察使》①一文透露,1904年,布政使周浩、按察使陳慶滋和派辦政事處以法國主教和安當屢次照會部院與兩司,請為崔湘援例。周浩在告奏中稱:「該員於被議後,仍竭力分認賠款,尚知勤奮,人亦有可用之才,廢棄可惜。現接法國主教和安當來文,……仰懇天恩俯准,江西試用知府崔湘開復原官原職,留江西補用。」



南昌天主教堂


早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南昌縣天主、福音兩教教民械鬥,天主教教民葛洪大、鄧貴和因傷福音教教民6人最終被判入獄10年,這一直讓法國人耿耿於懷。在周浩為崔湘謀求開復的過程中,天主教法國主教和安當出力甚多,大主教郎守信趁機向周浩提出要求,希望將二人以患病為由,予以保釋。於是周投桃報李,口頭授意南昌縣令江召棠,於光緒三十年(1904)10月將人犯放出。這就是南昌教案的導火索。


按當時的《大清律例》,沒有按察司的公文,沒有巡撫衙門的批文,南昌縣私自放出囚犯是不具合法性的,這也就是後任江西按察使余肇康問責江召棠的原因。周浩當時署理巡撫,應該可以出具批文,加蓋自己的印章,但他很謹慎;余肇康新官上任,公事公辦,也無可厚非,只不過他們兩人都沒想到會因此釀成大禍,自己竟然成了自己官場的掘墓人。


2


周浩與胡廷干、余肇康的人脈關係及朝中奧援


胡廷干(1841—1906),字鼎臣,河南光山人,同治十三年進士。歷任戶部郎中,福州知府,福建按察使,山東布政使,南昌教案時任江西巡撫。胡與當時的直隸總督河南項城人袁世凱是同鄉,且在山東一起共事多年,其子還曾認袁世凱為乾爹,兩人私交,由此可見一斑。胡在任江西巡撫之前任山東布政使,經袁世凱斡旋,本已獲得山東巡撫之職,只是因為遭到德國的阻擾,才改放江西的。胡在山東民間,頗有清譽,但在外事上沒有袁世凱圓滑精通,所以不得德國人喜歡。自1897年巨野教案強佔膠州灣後,德國人左右清廷官員的任用就更加明目張胆。案發後,外務部來贛全權調查處理案件的直隸天津海關道梁敦彥,恰好是袁世凱的屬下,這一則說明了袁氏當時在朝廷的影響力,再者也喻示著胡廷干在朝中的人脈關係。


胡廷干像(前排右三)


南昌教案後,有關胡攀附袁世凱上位,袁派梁幫胡廷乾洗脫罪責的說法很多。胡廷干作為江西的決策者一把手,受到民間報界的「關照」,在所難免。上海《申報》就以此案為由,告誡封疆大吏們不要「刻意媚外」,《南方報》還列舉了胡的「四大罪狀」,其中,上海《新聞報》有這樣一篇文章:


梁觀察(梁敦彥)以極能辦理交涉之人,今為權貴所牽掣,勢必動多顧忌,或生瞻徇,不得不希風仰旨,保全胡鼎(胡廷干)之富貴功名。為之隱晦,為之開脫,則對於此案將不能照實情確據與法國人相周旋,國體辱,主權失,此亦必然之事也。蓋教案發生之地在南洋之轄地,不在北洋之轄境,而梁觀察以北洋人員由奏請派贛查辦教案,自其外觀之,主之者一若鄭重是案,顯示不敢輕視之意,然自其內容以窺之,主之者意旨所在,實為胡鼎帥一人之富貴功名也。而並非為國體主權計也。梁觀察不仰承憲意辦理,猶可堅執萬一,有投鼠忌器之心,必代胡鼎帥卸責而歸獄於人,為胡鼎帥洗冤而嫁禍於國人。


報界如此非議胡廷干,其實是對當時朝廷的處置方案知之甚少。在最初調查處理南昌教案過程中,所有情況彙報的奏議電文,都是按察使余肇康在主導,胡作為巡撫,應該負領導責任,但他不應該承擔所有的責難。這就是後來余肇康得知三司共同獲罪,深感有愧於胡的原因。


余肇康(1854—1930),字堯衢,號敏齋,湖南長沙人。光緒十二年進士。歷任工部主事,漢陽知府,湖北荊宜施道,江西按察使。余在朝中最大的靠山是同鄉和兒女親家瞿鴻禨。瞿當時任軍機大臣兼外務部尚書,是慈禧太后身邊的大紅人。晚清處置教案的常規,一般是由外務部主導,讓熟知洋文洋務的道員來和洋人交涉處理。但南昌一案,朝廷卻顛覆了這一規定,而是先由當地政府處理。作為江西主管刑獄的按察使,余肇康自然當仁不讓。後來內務部發現余並不擅長外交,於是才派來外事通梁敦彥。梁來贛後,和英法談判,面對大開口的獅子,他一個小小道員難免力有不逮,於是報界開始質疑梁氏作風偏軟。之後,朝廷又派湖北按察使梁鼎芬來接替梁敦彥,余肇康在湖北經營多年,和梁鼎芬一直關係緊密,這些都不能否認有瞿鴻禨從中周全的影子。


和胡廷干受到報界的痛批不同,事情因余肇康而起,而他卻並沒有佔領多少版面。只是由於梁敦彥回京後的據實以告,並隱晦地點出江西官場「兩司不和」,朝廷感到余肇康的前後奏議頗多謬誤,有欺瞞罔上之嫌,梁敦彥所言不繆,才痛下決心,將江西三司一擼到底。




余肇康日記稿本


在梁敦彥回京奏報此案不應該再由地方處理,而應該「提京辦理」後不久,江西就收到朝廷降罪的上諭。余肇康在三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寫道:「梁敦彥自江西返京,乃妄騰口說,……院司三人一同獲罪,自來未有。」鬱悶委屈之情,躍然紙上。在湖北張之洞的手下歷練多年,多少受到「清流派」的耳濡目染。有人品官品,還要有擔當;國力衰微,官場險惡,派系黨閥鬥爭激烈,誰能獨善其身?這也是科班出身的文官的一種矯情。

相比這兩位各有奧援的科班同僚,作為江西僅次於巡撫的周浩在南昌教案的危局中就略顯得捉襟見肘。周氏在朝廷有沒有奧援?從當時官場的政治生態來看,榮祿去世後,他一定會在內閣中再找依附,但這不可能一蹴而就。「感情」,是需要時間「培養」的。換而言之,如果有,其人地位也肯定不如袁世凱和瞿鴻禨中的任何一位。但可以確定的是,周氏曾經有過一個非同一般的奧援,這個人就是李寶嘉《官場現形記》中「華中堂」的原型——西太后最倚重的滿人榮祿。


3


周浩與榮祿的私誼


榮祿(1836—1903),字仲華,瓜爾佳氏,滿洲正白旗人,世代軍官家庭,歷任西安將軍、步軍統領、兵部尚書等職,是當時的大學士、軍機大臣兼直隸總督,他也一直被認為是滿人中少有的有軍事思想的人。據記載,光緒26年(1900年)三月丁未,上諭:江西吉南贛甯道周浩奏籌議練兵事宜一摺,著摘鈔給與榮祿閱看②。此上諭一出,明顯透露兩個重要訊息:


一、庚子之亂,在義和團大鬧京畿、各國軍艦陳兵大沽口的情勢下,一個經歷過咸同之亂(太平天國戰爭)的湘軍老臣,正以道員的身份在江西組織地方團練,秣馬厲兵,並有主動請纓北上勤王的決心。


二、情勢危如累卵,戰爭一觸即發,國家正值用人之際,帝、後已經把身家性命和國家前途託付給了主戰派榮祿們。所有此刻上表向帝後表示盡忠的仕宦,都將引為肱骨,並委以重任。


6月,直隸保定戰事吃緊,直隸布政使廷傑留京當差,帝、後和榮祿在火線任命直隸按察使廷雍(滿人,戰敗後被八國聯軍擒獲斬首)為直隸布政使的同時,想起了在江西練兵的周浩,於是即刻下諭「以江西吉南贛甯道周浩為直隸按察使」③,併火速帶江西團練人馬進京勤王拱衛京師。時勢造英雄,英雄不論出身,自古已然。在地瘠民貧的江西蹉跎多年之後,周浩終於等來了機會。這次北上,不僅從此在帝、後和榮祿的心目中有了一席之地,也為自己的政治生涯贏得了難得的際遇。



榮祿像


有關周浩和榮祿的私誼,《榮祿存札》一書中多有記述。比如在《周浩致榮祿札》④一篇中,當時已經是直隸按察使的「門生周浩」就婉轉地向榮中堂表達了自己想當直隸布政使的請託。清末,大員投拜門生的情況不如候補文官普遍,但也為數不少。除了周浩之外,端方、岑春煊、陳夔龍、張紹華以及甘肅布政使何福堃、山西按察使樊增祥、山西布政使李紹芬等均是榮祿門人,來往書信禮札很多。

對於周浩來說,恩師榮中堂沒有辜負他。史載,光緒二十八年(1902)九月癸亥,上諭:「以直隸按察使周浩為甘肅新疆布政使。」⑤僅僅過了三個月,到了同年十二月癸卯,上又諭:「調新疆布政使周浩為直隸布政使,現月。」⑥提拔短放外任後速回,相當於現在流行的下基層鍍金鍛煉,這已經是晚清官場提拔用人的常態,時人屢試不爽。而周對於恩師榮中堂的「超擢」和「恩植」,也紛紛來札表示了感謝⑦。


當然,大恩只言謝是不符合官場潛規則,也是表達不了周氏的心情的,還得「聊表寸心」。以榮祿女兒大婚為例,凡受過榮祿好處或曾經有求於他的,無不趁此機會大獻殷勤,所送「奩儀」動輒以千兩計。《榮祿存札》記載:長蘆鹽運使楊宗濂送3000兩,兩廣鹽運使國鈞送2000兩,直隸按察使周浩送1000兩⑧。官場的迎來送往,上司同僚子女內眷的婚喪嫁娶,送多還是送少,皆有定數規律,不能僭越,更不能從官的品級上來衡定。看的是「職」和「缺」。所以品級比布政使低但卻是「肥缺」的鹽運使送了「大禮」,就很容易理解了。


1903年4月,榮祿病逝。周是榮祿的人,榮祿既死,作為直隸總督的袁世凱當然不能再用他的人。他先將自己的嫡系直隸按察使楊士驤提拔到江西任布政使,然後再讓周浩和楊士驤來個對調。史載,光緒二十九年(1903)6月壬戌,上諭:調江西布政使楊士驤為直隸布政使。直隸布政使周浩為江西布政使,現月⑨。一來一去,袁世凱既滿足了屬下楊士驤升遷的請託,又讓周浩相對風光體面的重回江西官場,同時又實現了自己建立直隸小王朝的夙願。相比榮祿幫周浩跑官用了三個月,袁世凱幫楊士驤跑官只用了兩個月,讓人不得不為袁氏的官場高超的政治手腕所折服。


4


周浩與余肇康「換帖」始末


南昌教案發生之時,周浩已經重回江西三年,其間數次署理護理巡撫,加上十多年在江西的經營,儼然有土皇帝之相。但在朝廷上層,他並沒有再找到足以依附的「大樹」,這給他政治生涯帶來了不可小覷的危險性。面對兩位根基深厚的同僚,雖然大廈將傾,三人同檐,他也沒有取得兩人的信任。相反,由於私放教徒之錯在先,余對周有很深的意見。


最近發現的余肇康的《未刊日記》有這樣的記載:三月二十三日(三月乙丑,即上諭三司去職那天),「鼎帥(巡撫胡廷干)引為大憾,轉慰藉之,周方伯(周浩)同坐,說請換帖(結拜)為兄弟。余對曰:生平未嘗換帖,請自今日起,我兄公,公弟我何如?乃解此紛。」而幾天後,余肇康把自己打算歸隱的想法告訴胡廷干,「帥幾淚下,謂我兩人真患難交,餘生平未嘗與人換帖,擬自今互呼昆弟以志勿忘。帥頷之。」


同樣是換帖結拜兄弟,余肇康對周浩和胡廷干兩人的態度前「倨」後「恭」,足可看出余肇康對周浩的成見之深,對胡廷干內心的不安和歉意。當然,周浩主動提出和兩位同僚結拜,也不見得是發自肺腑的欣賞兩位的人品和道德文章。這樣的想法,除了讓自己能沾染一點江西政壇集體「共進退」的清譽外,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余兩人來江西不久,因為自己的一己之私,讓二人仕途遭此沉重打擊,周浩的內心應該還是有那麼一點歉疚的。


南昌教案卸職後不久,胡廷干鬱鬱寡歡,後染疾不愈,同年病逝於家鄉。而余肇康則在1907年出任法部左參議,還未上任就因親家瞿鴻禨被彈劾罷官打道回府。後出任粵漢鐵路湘路總理。清帝遜位後,余託病不出,隱居鄉里,直至去世。其人才情甚高,身後留下文集和日記凡400多萬字。因為他的日記,使得後人了解了更多的南昌教案的內幕和細節,讓歷史清晰地再現,讓人物豐滿地回歸。


在南昌教案中,周浩是當時唯一一個沒有鼎力奧援的江西官員。當年作為一個小小道台,在國家危難之時能挺身而出,在民族大義面前不懼生死,他多少還是有點血性的。而受到御史的多項彈劾,是他久居官場不知其嗅,是權利慾望的膨脹使然。作為一個準封疆大吏,沒有國際視野,缺乏政治敏感性,對民族主義運動的力量嚴重估計不足,這些都是硬傷。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所以無論是胡、余還是周,面對一個行將就木的腐朽封疆王朝,如果沒有經天緯地流之才,扭轉乾坤之力,歸隱又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呢?

註解:


①江蘇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3月第11卷第一期


②《清實錄光緒朝實錄》之154卷


③《清實錄光緒朝實錄》之155卷


④《榮祿存札》之144頁


⑤《清實錄光緒朝實錄》之171卷


⑥《清實錄光緒朝實錄》之172卷


⑦《榮祿存札》


⑧《榮祿存札》第1函宙字本,第135頁,周浩札


⑨《清實錄光緒朝實錄》之175卷

(作者系宣城市香興食品有限公司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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