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機場怒砸充電寶被拘留,這個鍋背得冤不冤?
昨天(8月21日),一名孔姓旅客在鄭州機場過安檢時,由於安檢員質疑其攜帶的充電寶容量超過規定(民航局規定大於100Wh的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不允許其將充電寶帶上飛機。該旅客憤然將充電寶摔砸在安檢通道的地板上,結果被怒砸的充電寶馬上發生自燃,並發出黑色濃煙。
安檢人員啟動處置預案,迅速將燃燒中的充電寶進行撲滅,並疏散旅客並關閉安檢通道。隨後機場公安局民警趕到現場將該肇事旅客帶回警局,並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事後該事件引起了廣泛的爭議,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充電寶被砸在地上是否必然會引發自燃?若是,該旅客則存在故意引燃充電寶,並引發機場安全風險,擾亂社會秩序的責任;若否,充電寶自燃是意外事件,該旅客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因為他並不是主觀引發此次事故,只是因為充電寶質量問題導致的,承擔責任的應該是該充電寶的廠家。
那充電寶被砸在地上是否必然會引發自燃?我們來分析一下。
當前幾乎所有的充電寶都是鋰離子電池,主要是因為鋰離子體積小、容量密度高,非常適合做成消費級的電池。但是,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暴露在空氣中就會與氧氣產生激烈的氧化反應引起爆炸。
為了解決安全性的問題,電池研究人員發明了用石墨及鈷酸鋰等材料來儲存鋰原子,形成奈米等級的細小儲存格子來限制鋰原子的自由活動,這樣處理後,哪怕電池外殼破裂,氧分子體積太大,無法進入儲存格與鋰原子接觸而避免爆炸。
根據存儲鋰原子的材料不同,鋰離子電池大致分為鈷鋰、錳鋰、三元、鐵鋰等,其中鈷鋰和三元的熱失控溫度均低於300攝氏度,錳鋰約400攝氏度,鐵鋰高於700攝氏度。所以,一般情況下,鋰電池是比較穩定的,尤其是,在我國關於鐵鋰電池的標準中,鐵鋰電池都應該經過金屬針刺試驗,在針刺後是不會發生燃燒和爆炸的。
當然,以上所述都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鋰電池是安全穩定的,但如果電池內部結構在受到外力作用(如摔砸)下受損嚴重,造成隔膜損壞導致電池短路,直流短路時發熱巨大,造成電池熱失控,熱失控時會在毫秒級時間內溫升至300攝氏度以上,同時,電池外殼破裂會導致電解液流出,而電解液的燃點是130攝氏度,當內部熱失控溫度高達300攝氏度,馬上就會發生自燃甚至爆炸(上述案件中應該就屬於這種情況)。另外,高溫環境、過度充電、過度放電等因素也會造成電池自燃。
綜上所述,前面發生充電寶自燃事件主要誘因是旅客摔砸電池導致電池結構破壞,引發電池內部短路,進而造成電池熱失控。這跟電池產品質量關係倒不是太大,所以,這位孔姓旅客這個鍋背得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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