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彩禮,無權分房,婚姻法寒了女人的心,網友:白白付出了幾年
人生四喜之一便是洞房花燭夜,自古以來中國人對於成家都非常看重。喜結連理關乎兩個家庭,諸位覓得良人,或相夫教子,或事業有成,生活也挺好的。如今結婚很難,而且不像從前一樣婦女一定要從一而終,婚姻可以協調終止,而離婚率也大大增長。但現在離婚,女方需要歸還彩禮,還無權分房產,新婚姻法寒了女人的心,網友們嘆息:白白付出了幾年。
今年新婚姻法做出了一些調整,主要是針對離婚時的糾紛而設。法院處理了很多離婚案,有些案子沒有明確的法律條令,判決起來就很有難度。就比如新規定,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家庭的彩禮錢,離婚了女方要歸還給男方。這確實讓很多女性感到不滿和無奈,拿出去的錢竟然還要收回去。
然而最熱門的一個問題就是房產分割,法律新調整傾斜於男方。在很多種情況下,女性都沒有權利參與房產分割,即使房產證上面有女方的名字也不行。結婚的必備條件就是婚房,但如果女人是因為房子而結婚的話,將來離婚了,房子也和女性無關。無論是貸款買的還是男方全款買的,女性基本都分不到房產,最多金錢補償。
這婚姻法的變動也有點太「偏心」,女方在婚姻中完全就處於弱勢。女方辛辛苦苦為了家庭奉獻勞動,為了愛人沉澱青春,最美好的日子已經過完,剩下的就只能是在家做家務帶孩子。可女性做了這麼多,假如男方厭倦婚姻打算離婚,那麼女性就是被動的一方,婚姻法卻未考慮周全。
新婚姻法的出台在網上引起大家熱烈討論,很多人都表示自己有了恐婚心理,完全不敢結婚。因為女性結婚,就意味著要犧牲很多。可現在連法律都沒有給她們什麼保障,那還不如不結婚,一個人保持經濟獨立,生活也能過得很不錯。女人們在家中扮演了眾多角色,可何時婚姻法能為婦女說說話?
※農民注意了,進城買房,不可盲目,弄清楚3個問題,再交錢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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