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文化】中國文明的三觀是如何形成的?

【文化】中國文明的三觀是如何形成的?

原標題:【文化】中國文明的三觀是如何形成的?



五千多年連綿不斷的中國文明,是在長期演變過程中形成的,以漢字為書寫和交流語言,以四方中心、陰陽五行為宇宙觀,以中、對立、變通為思維方式,以禮、規矩等文化價值觀為行為處事方式的文化體系。

從四方中心到陰陽五行的宇宙觀


文明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成果和獲得的能力進步到一定程度的結果。世界範圍內的所有文明都是由宇宙觀、社會治理觀、核心文化價值觀構成,它們互為因果、彼此支撐。三者的不同是各文明間差異的主要因素。


文化遺產是一個民族、群體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凝結物,其中物質文化遺產所承載的文化發展過程中的核心基因,是文明在不同時期由宇宙觀、社會治理體系及核心文化價值觀三者交互作用的產物。探究不同歷史時期三者的特徵以及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與模式,是研究中國文明的必由之路,也是探尋中國文明獨特智慧的根本。


宇宙觀是不同時期關於天、地、人之間相互關係的認知體系,是任何一個文明體系下人們思維方式的來源。宇宙觀最核心的功能是為不同時期的社會治理體系提供合理性與合法性支撐,這一支撐不僅僅在文明社會時期如此,即使是在文明社會產生之前也是如此。

「上下四方曰宇,往古來今曰宙」,「宇宙」是萬物的總稱,是時間和空間的統一。宇宙觀主要包涵了宇宙的起源、天地運行等規則、天地規則對人世間的影響方式以及途徑、人世間在天的支配下的應對等內容。中國古代宇宙觀是基於陰陽、四方、五行、八卦等概念進行關聯構建的龐大體系,它視天地萬物為一個有序的系統,這一體系將涉及人類世界的各種範疇,如身體、行為、道德、社會秩序和歷史變化與天地、空間及季節轉換、自然現象等所有內容關聯起來。中國古代文明自產生後有兩種宇宙觀,即夏商周時期的四方中心觀和戰國晚期至晚清的陰陽五行宇宙觀,它們分別為王國體制和帝國體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供理論依據。


夏商周時期的四方中心宇宙觀


在西漢中期「渾天說」出現之前,以天圓地方為主要理論的「蓋天說」,曾在數千年間深深地影響中國古代的文化。在中國古代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不論是史前時期,還是王國時期、帝國時期,觀測天象、敬授民時,從來就不只是一項純粹的天文活動,它更是一項有獨佔獨尊、君權神授意味的政治活動。


距今6000年前的河南濮陽西水坡龍虎蚌殼擺塑以及上圓下方的墓室形狀、距今5500年的牛河梁紅山文化的圜丘方壇、約距今5000年的安徽凌家灘的式盤、距今4500多年的良渚文化祭壇和禮玉、距今4000年左右山西陶寺遺址的圭表等,體現的都是「蓋天說」中的天圓地方觀念。


從觀象授時到時空體系的建立,古代農業社會的發展出現了重大突破。通過立表測影來確定空間方位,並在觀測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在天地之中「擇中」的觀念,進而出現了「居中而治」的政治思想,居中是因為在此可以直接來聽取天命。於是,具有人格化的、權力至高無上的「天」這一形象就被創造出來,天的意志即為「天命」,早在《尚書·召誥》成書時「有夏服(受)天命」的天命觀就已經成熟。王的權力來源於天,「君權神授」的觀念也因此應運而生,上天與人王之間親近或直接血緣關係最終得以確立。「受命於天、天命不可違」的意識貫穿了中國古代文明的全過程,無所不在的天命觀也是中國文明的獨特現象。同時,天命觀影響了古代中國宇宙觀的發展和成熟,還催生和推動了祭天制度、禮儀制度的產生與完善。

中國古人崇尚的「地中大地觀」中的「地中」概念是指,在「地中」處觀象與祭天,是最高統治者獨享的特權,它顯示王或皇帝不僅是塵世間最高的統治者,更是天命的唯一傳達者和執行者,擁有無可置疑的通天法力。


《道德經》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雖然沒有特意談到「上天」的概念,但他對天地、陰陽、萬物之間辯證關係的相關論斷,使人們相信了日月星辰的天體運轉規律和人世間的生老病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同時代的宇宙觀,會逐漸演化成為該時代文明體系下人們特有的思維方式。同時,受不同時代宇宙觀的影響,人們的行為處事方式也必然會有所不同。


以商王、周王和其祖先為中心,王藉助祖先崇拜而壟斷神權,進而通過祭祀祖先達到和上天直接溝通。王成為集治權與神權為一體的化身,位於王畿四方邊緣的異族政體拱衛著王的中心地位。


商周時期,墓葬設計的顯著特點再現了死者生前的世界,今人可以從中探知古人的宇宙觀。最高等級的王所使用的「亞」字形大墓,其中墓室中央棺槨中的王,是上天在人間的代表,四條墓道代表著位於四方的方國及其首領,是四方中心宇宙觀的物化體現,有著相同理念的「亞」字形徽標圖案在該時期的青銅器上也屢有所見。


在將近2500年的時間裡,中國文明的思維方式從「擇中」到「居中」,並通過「建中立極」的理論與實踐過程,才產生了「中庸」或「中」的思想。受此影響,兩漢之際出現了以漢長安城安門大街為基線、南北74公里長的地理、空間、文化意義兼備的中軸對稱理念。

戰國至晚清的陰陽五行宇宙觀


戰國之後的宇宙觀由陰陽、四方、五行和八卦等概念相互關聯而形成。陰陽與五行是古代兩種不同的源遠流長的思維體系,至戰國後期才合二為一,成為帝國時期的宇宙觀,為帝國體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供理論支撐。


陰陽觀認為萬事萬物都是對立統一的結果,兩種對立的因素不是固定不變的,是始終處於消長交替、不停運動之中的。五行思想指世界統一於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及其運動,它們之間既能相生也能相剋。戰國後期,五行相剋觀作為自然界乃至社會運轉的基本秩序建立起來,成為王權更替、事物變化的理論依據;到了西漢後期,五行又發展出相生的觀念,至此五行相剋相生觀念完全成熟。隨著陰陽觀的不斷發展,中國文明中「對立」「變通」的思維方式得以形成,逐漸成為人們分析、評判事物的依據。


帝王陵墓的設計會體現唯王獨享的通天宇宙觀,天地陰陽是最主要的表現內涵,具體內容是具象和意象的天象。這些內容一般被描繪在形似天穹的墓頂,這一現象的出現始於戰國後期。至秦始皇陵時,墓室形態呈現出上具天文、下具地理的構造,將天地陰陽五行(二十八星宿、帝國版圖、水德)都模擬表現在墓室中。

獨特宇宙觀產生的社會治理觀


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為了使社會按照一定的模式有序運轉,統治階層通常會通過實踐探索,創建出一套反映其意志、具有普遍約束力且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觀。為了使社會能平穩運轉,需要構建一套有關天、地、人之間相互關係的認知體系即宇宙觀,以及在其指導下產生的思維方式。同時,為保障社會治理有效運行,還需要構建一套能反映出人與人在相處過程中的最大共識,即核心文化價值觀及其反映的行為處事方式。歷史的實踐證明,若三者能和諧運轉,那麼該階段的社會秩序就相對穩定,反之則動蕩。、


王制和帝制的治理依據是根據宇宙觀中「君權神授」說產生的。中國文明起源的標誌是與「擇中」實踐活動相關的理論與遺存。帝制時代,以「規矩」為核心價值觀的行為處事方式無所不在。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社會治理體系的構建和完善是一切社會形成與發展的根本。社會治理體系是指各種社會共同體在形成合作性關係的基礎上,運用禮、法等手段,為達到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目的而實施的政治制度、管理組織和與之配套的支撐體系。它的不斷構建和瓦解是為適應社會在發展中面臨的不同挑戰而變化的,其構成特徵也成為任何文明形態最根本的特徵。


中國古代先後經歷了以血緣宗法為基礎的分封制和以地緣為基礎的中央集權郡縣制兩大階段,前者實施的是王國體制,後者實施的是帝國體制,雖然兩者間有質的區別,但其依據均產生於宇宙觀中的「君權神授」說。


中國文化從「滿天星斗」逐步演進到「中原一支獨秀」的態勢,隨著上古時代農業社會的觀象授時的出現和發展,中國文明開始萌芽。在這一過程中,蓋天說對古代中國各地區史前文化的發展影響深刻。立表測影是蓋天說成立的基礎實踐,「北極之下天地之中」的「地中」是蓋天說理論的自然推論,並成為世俗生活中一處神聖的地點——在此可以受命於天。「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擇國之中而立宮,擇宮之中而立廟」,因「擇中而立」觀念的逐漸得到認可,各酋邦也紛紛通過「擇中」這一活動來體現號令天下的做法成為必然選擇。正因為龍山時代晚期「少暤氏之衰也,九黎亂德」,才有了顓頊在中原大地上率先開展的「絕地天通」宗教改革,也正是因為如此,中國文化才由此開始進入文明階段。


處於分封制下的王國文明經過夏商時期的發展,於西周時期得以成熟。中心城市、文字、高等級建築等的出現固然是文明的表現,但中國文明起源的核心標誌不應該僅是這類物化的因素,而應該是與「擇中」這一實踐活動相關的理論與遺存。王制時代的社會治理理念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們依據和王之間的血緣關係遠近、姻親關係以及功臣和上古聖王后裔等作為標準,從王那裡獲得土地,人們的身份高低也只決定於血統。此階段的物質文化遺產,如宮殿和陵墓規模,各級墓道多寡,隨葬器物等級、類別、數量以及規格等,都是在「禮」這一核心價值觀約束下以及各社會階層行為處事方式下的產物。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生活中處處均體現「禮」的約束。


經過不斷的理論爭鳴和社會實踐,秦代以中央集權郡縣製為標誌的帝國文明,取代了之前的王國文明。郡縣制萌芽於戰國時期,形成於秦始皇時期,完善於漢武帝時期。以地緣為基礎的皇帝專制下的郡縣制,執掌地方的官吏由中央皇帝直接任免,其在轄區內只行使行政管理權,主要負責管理百姓、收取賦稅和徵發兵役和徭役等。此階段的一切官吏的權力均來源於皇帝的賦予,採取郡縣制也是為了消除因分封制存在的割據隱患,使皇帝能夠直接管理地方,從而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而皇權則是來自至高無上的「天」,作為天子的皇帝是所有權力的中樞和中轉,這一時期以「規」「矩」為核心價值觀的行為處事方式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衣食住行到言談舉止,「規」「矩」意識無所不在。


從鴉片戰爭開始,中國的國門被打開,中國古代文明也因此面臨著世界上不同文明的衝擊和挑戰。180年來,歷代前賢們前赴後繼救亡圖存的目的,就是為了構建一套新型的社會治理觀,使之能夠適應新的世界秩序和中國社會自身發展,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各類需求,為完成這一歷史任務仍在不懈努力中。


禮與規矩構成的文化價值觀


中國文明形成了以「禮」與「規矩」為核心的文化價值觀。王國時期的「禮」源於血緣制,它約束的是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人們。帝國時期的「規矩」適應的範圍擴大到整個帝國的疆域。


文化價值觀是一種文明體系下人們行為處事方式的依據,是一定時期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最大共識,是社會群體判斷是非的標準與遵循的行為準則,它能為社會治理體系的健康有序運轉提供動力與支撐。


中國文明經過王國與帝國制度的發展演變,形成了「禮」與「規矩」為核心的文化價值觀。「禮」與「規矩」是社會治理的理念,規範、有序是其目標,一切法律、制度、條例、習俗等都是在核心文化價值觀約束下人們行為處事方式的產物。從氏族到部落、從古城到酋邦、從王國到帝國、從近代走向現代的發展過程,是中國文化一次次不斷打開已有的或文化、或心理、或自然地理的界限,學會如何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和諧相處的過程。


王國時期的核心文化價值觀——「禮」


王國時期盛行「禮」為核心的文化價值觀,進入文明社會後,「禮」開始具有等級性,「禮」及彰顯出的「禮儀」成為調整人們尊卑貴賤關係的標準和依據。「先王惡其亂,故制禮義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窮於物,物不屈於欲,二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這一切均源自於血緣制,其約束的對象是彼此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人們。


王國時期,人們基本認同社會治理的根本規範是「禮」。禮可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禮可以「治政安君」,禮可以「經國家,定社稷」。王國制時期的物質文化遺產,如禮器的數量種類、建築物的規格尺寸等,就是以「禮」為治國理念下的表現形式。春秋晚期,「禮」和「禮儀」的內涵被視為一致,這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人們對個人行為修養提出更高要求所導致的。管仲提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裡提到的「禮」顯然是針對個人道德修養而言的。禮無所不在,管仲的觀點在古代中國影響也是很深遠的。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社會發生的巨大變化,基於血緣制的「禮」在國家治理上不能滿足社會的有序發展,構建新的社會治理觀與適應新時代的核心文化價值觀成為時代訴求。


帝國時期的核心文化價值觀——「規矩」


戰國時期是王國文明向帝國文明的轉變時期,這一階段血緣制國家治理體系下「禮」的核心文化價值觀已經開始難以適應新的社會需求。非血緣性、跨文化、跨民族人群間的交往與合作廣泛出現,與此相適應的新的核心文化價值觀迫切需要被構建。經過400多年的發展,直到王莽時期,中央集權社會治理體系、陰陽五行相生相剋宇宙觀和以「規矩」為核心文化價值觀的漢文明被最終確立。「規矩」適應的範圍是帝國的整個疆域。


「規圓像天,矩方像地,效法天地」,這一過程和蓋天說的成熟、流行和被認可有關。因觀象授時的需要,規矩圖像逐漸發展引申被應用到「天圓地方」理念上,「規天矩地」的觀念進一步形成。此階段,「規」和「矩」被認為是天地、陰陽宇宙觀下人間社會秩序的象徵。規矩的價值體現在「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法」。這一時期,管子、韓非子等不同的學術流派都認同這一觀念,規矩的意識也開始滲透到生活的諸多方面,如人文始祖伏羲執矩(方正)、女媧持規(圓融)圖像深入人心,連大禹也用「左準繩,右規矩」來寓意他治理的合法性。兩漢之際以「規矩」為核心價值觀的文化體系的確立,標誌著構成漢文明的三觀智慧已經形成。若「禮」是中華文明的基礎,是人際交往過程中的前置條件,那麼「規矩」則是將文明發揚光大的法理保障,是人們行為處事的原則和底線。在基於血緣分封制形成的「禮」和基於地緣郡縣制形成的「規矩」之間,如何把握他們之間的平衡始終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管理階層需要面對、思考和權衡的。


來源:《學習時報》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海外網 的精彩文章:

美國要求伊朗原油11月前退出國際市場 伊朗回擊:不可能
特朗普閉門會議diss同僚「討厭」 先問對方在不在場

TAG:海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