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可能才是真愛!
有句爛大街的話是這麼說的:愛情如果不以結婚為目的,就和耍流氓沒有區別。
這句話出自網路,有一定的戲謔意味,但多少能反應大眾對於婚姻以及戀愛的觀點。我們先不管在談戀愛之前是不是都要先在自己心中確定一個結婚的前提,我們可以先思考一下真正的感情是不是一定得以結婚作為保證、是不是沒了婚姻,愛情就不存在?如果後面這個問題在心裡有個答案了,那前一個問題就自然明了了。
我自己是個感情至上者,我曾和女朋友說過:「只要我們一直這麼相愛相守,那麼最後結不結婚,對我來說,是一件無關輕重的事情。」
她比我小几歲,觀念也更為傳統主流一些,她回答:「你這是不想負責吧!」
然後,她繼續說:「對於女人來說,戀愛了,如果最後沒有婚姻,怎麼證明是真愛?作為處於弱勢一方的女性,在以後的生活怎麼有保證?」
「因此,如果你是真的愛我,就必須把結婚作為一個目標,努力是完成它!別整這些幺蛾子想法來糊弄我!」
她這麼說,讓我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因為在她沒有完全理解我意思的前提下,我一味認同她的話,其實就是敷衍;但堅持自己的看法吧,肯定又會死得很慘。
現實中和我女友一樣想法的人,應該佔大多數吧。在她們來看,女人在這個社會上的很多方面都處於不公平和弱勢的地位,所以一旦有了感情,就得讓自己的感情有保障有著落,而婚姻就是目前為止最好的方式。所以,張愛玲說:「現代婚姻是一種保險,是由女人發明的。」多麼精闢啊!
其實,如果感情淪落到雙方日常談「保障」「保險」這個份上,它就有點偏離正常軌道了。可能是我們歷史圖景上的女性地位太低,普通人的生活又經歷過太多的磨難,以至於出於歷史的慣性,我們大多數人最在乎的是眼前的衣食無憂,是平穩生活下去的安全感,在男女感情上更是如此。
她們這麼想,我完全能夠理解,即便我自己是個感情至上者,也堅決支持她們這合情合理的想法。但是,如果暫時拋開、或者有能力拋開這生活的苟且,我還是認為,真正的感情,並不需要婚姻作為保證。
在一些物質生活發達的地區,不結婚而憑藉著感情長時間生活在一起的情況已經並不鮮見。在一些明星、富豪、高級知識分子等所謂的精英群體中就更為常見了。可能因為現實的強大,這種現象永遠都成不了社會的主流,但卻不能否認它在某種意義上更為接近感情的本質。
我不相信一對真正相愛的人,或者說男方,會為了一些外在的條件,特別是物質條件方面對對方遮遮掩掩、斤斤計較。所以,如果你與愛人的感情基礎足夠,而外在條件又允許,你完全可以把婚姻這件事情看得淡一點,好好去享受純粹感情帶給你的美好。否則,出於愛、出於責任,給對方一個婚姻吧。
※內外兼修,這樣的剩女不愁嫁
※做男人真難,男人的虛榮比女人複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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