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朝一清官,嚴厲打壓官商勾結,造福百姓,雍正對他評價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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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清朝有位清官叫楊宗仁,字天爵,漢軍正白旗人。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出任湖廣慈利知縣,任內興利除弊,造福一方。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駕崩,雍正帝即位,楊宗仁升任湖廣總督。
雍正初年,湖廣一帶官場陋習比比皆是。凡有文武大員上任,都要依照潛規則,收受下屬饋贈的禮物,州縣官員不可能自掏腰包,便向下一級橫征私派,軍隊下級軍官只好採取冒領軍餉的辦法交差。
湖廣總督從食鹽上獲得的「規禮」,也就是好處費,僅此一項,每年就高達白銀四萬兩。
鹽商行了賄賂,便羊毛出在羊身上,開始大肆哄抬鹽價,百姓吃鹽都成了難題。
久而久之,弊端叢生,一些低級別官員也開始乘機中飽私囊,以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為官清廉的楊宗仁上任伊始,就開始嚴格整肅吏治,打壓官商勾結等腐敗行為,廢除了鹽商在荊州關私設的口岸一百五十處,並嚴格平抑鹽價,「以惠窮民」。
與此同時,楊宗仁也充分考慮到小官吏的生計問題。他認為「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擾民?」——官差們餓著肚子,怎麼能夠禁止他們擾民呢?
針對這種現象,楊宗仁請示雍正帝,獲得同意後,下令州縣官員捐出部分俸薪,加上賦稅收入「耗羨」部分的養廉銀,合起來做為地方辦公費用。
他這些除弊興利的卓異政績,既減輕了百姓的負擔,也解決了官吏的正常開銷,堵塞了貪腐的漏洞。
雍正皇帝對楊宗仁的評價極高:「廉潔如水,耿介如石」。
雍正三年(1725年)秋七月,楊宗仁病逝,享年六十五歲,天子聞訊,極為震驚,追贈少保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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