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的威脅!清廷有還手之力嗎?
1861年,普魯士派遣艾林波伯爵(Count F.Eulenburg)為首的使團,率軍艦三艘,前往東亞,與中國、日本簽訂與英、法、美同等權益的條約。3月9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報告,普魯士使團成員班德(M.A.S.von Brandt)來到天津,要求籤訂條約。奕不知普魯士國情,一面向英、法先行入京的官員打聽,一面指示崇厚設法阻止。3月23日,班德由英國駐天津領事吉必勛(J.Gibson)陪同,與崇厚相見,投遞艾林波致奕的照會,稱其「不日」將至天津,要求清朝委派大臣與之立約。此時正值英、法公使進京,清朝上下一片混亂。奕從英、法方面得知,普魯士及當時佔據澳門的葡萄牙,「與英、佛、米相等」,是一大國。英國秘書威妥瑪宣稱:「不可不與換約」。法國參贊哥土耆(M.A.Kleczkowski)又稱:「不必允許」普魯士「公使駐京」,並同意出面「幫同阻止」。既然是大國,自不能與小國相比。於是,奕向咸豐帝報告,簡派大員赴津,與普魯士商訂條約。在這份奏摺中,奕還表示:「只准布魯西亞國及大西洋國(即葡萄牙),其餘斷不能再行瀆請」。咸豐帝據奏派倉場侍郎崇綸與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與普魯士談判條約,「以示一視同仁之意」,並讓法國參贊哥士耆「隨同崇綸前往,曉諭迂酋(指艾林波),阻其駐京」。該諭旨還稱,葡萄牙今後若懇求訂約,「亦可照此辦理,其餘各小國,若紛紛換約,亦屬不成事體」,讓奕設法阻止。為了使崇綸有正式的「名分」,根據奕的請求,咸豐帝委派崇綸為總理衙門幫辦大臣。
崇厚
奕
咸豐帝
艾林波迫日本簽訂不平等條約後,於4月來到上海,與欽差大臣薛煥會見,表示將北上天津,與清朝簽訂條約。薛煥不知朝廷已同意與普魯士訂約,與艾林波「剴切辯論,不惜舌敝唇焦,冀以消其妄念」,並派員轉告英、法、美、俄四國駐上海領事,「此等小國,不能與爾等大國平列,一體立約」,「囑其幫同攔阻」。薛煥在上奏此事時還透露:「若天津不與會商,尚須進京」。這可是清朝最為恐懼者。
廣東人民出版社委託宣傳
( 茅海建:《當代學人精品:茅海建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
( 編輯: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史碩士研究生 謝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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