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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違約?會不會是做的局呢?

8月19日,為中國泳軍男隊贏下亞運首金的孫楊成了最大焦點,然而他卻在頒獎儀式上穿了一套與隊友截然不同的一身領獎服出場。

後者穿的是中國代表團官方指定的贊助商品牌領獎服,而孫楊穿的卻是其個人服裝贊助商提供的一套服裝,而且外套手臂上還有孫楊代言的某汽車和某手機廣告品牌。

贊助商的聲明,孫楊的「頂風作案」

贊助商也針對孫楊這一舉動發表了一份非常嚴肅的譴責聲明:「按契約要求和國家代表隊統一形象的要求,運動員在登上領獎台時必須統一著裝官方領獎服……同一隊伍的運動員身著不同的領獎服登台,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我們相信中國代表團對於違紀違規的事件,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決議。」

但是在第二日的男子800米自由泳比賽中,孫楊再次斬獲冠軍,在頒獎儀式上孫楊又將國家隊官方贊助商logo遮蔽。

在隨後的4x200自由泳接力的頒獎儀式上,孫楊再次用國旗貼紙把中國隊贊助商品牌LOGO貼住,同時身披國旗出場領獎。本屆亞運會上,其他中國運動員,都沒有孫楊這麼「特殊」,孫楊的行為自然引起了外界各種議論。

運動員自己代言的品牌和組織贊助商不是同一家的情況比比皆是,以本次亞運會的中國代表團參賽選手為例,有和官方贊助商不同的品牌簽約的運動員遠不止孫楊一個——男籃隊員丁彥雨航與耐克簽約、女子網球球員張帥和亞瑟士也有合作,但他們也都得身穿贊助商品牌領獎服登台。

肆意破壞遊戲規則,那麼以後還怎麼玩?

要知道,不管在國內還是國外的運動會,贊助商都是大金主,是萬萬不能得罪的。從組織角度來說,運動員需要配合國家奧委會和所在的職業體育聯盟,完成最高商業夥伴的權益,這在任何一個國家和職業聯盟都是共識。如果有商業贊助條款,就應該根據條款,確保贊助商利益,這也是體育組織持久發展的基礎之一。

再從個人角度來看,運動員是代表國家或組織去參加比賽,即便他與其代言的品牌有約在先,但是對不起,這一刻,他所代表的就不再是他一個人,而是整個國家隊的形象。這就叫規矩,你參加我這個遊戲,你就必須遵守規矩。如果誰都可以肆意破壞遊戲規則,那麼以後還怎麼玩?

例如巴薩的梅西代言的是阿迪達斯,但是巴薩球隊簽約的卻是耐克。不論什麼情況下,梅西只要代表巴薩,作為巴薩球員參加的任何活動, 一律都是耐克,沒什麼好多說的。這就是規矩,這就是規則,不容破壞。

為什麼破壞規則的人總是層出不窮呢?

從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籃球頒獎喬丹選擇用美國國旗蓋住自己遮掉銳步品牌替耐克站台,到易建聯在2016年一場比賽中公然脫下官方贊助商李寧的籃球鞋。再從2016年足協對華夏教練李鐵因參加比賽穿個人代言的品牌鞋子處罰40萬,到寧澤濤因為個人贊助商和國家隊贊助商出現衝突被開除出國家游泳隊……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利益。

首先,重大的比賽顯然是為自家品牌打廣告的好機會。比賽勝利後,無疑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都會是冠軍的身影,而在領獎時身穿自己代言的品牌,自然能令品牌知名度大增。

另外,一旦違約,贊助商決計不會善罷甘休,雙方掀起大戰必定會帶動起巨大的話題效應,而不可避免的會提到雙方的品牌,那麼雙方品牌都會隨著話題效應發酵,得到更大的傳播效果,這樣的品牌宣傳效果是其他廣告很難達到的。所以這種事情在運動場上才會層出不窮。

歷史就是鏡子,陽光下沒有新鮮事

2015年11月21日,廣州恆大隊在主場天河體育場以1:0戰勝阿爾阿赫利隊贏得亞洲冠軍聯賽的冠軍。這場比賽中恆大球員的球衣上應該印有東風日產汽車的標誌,卻被改成了恆大人壽。

要知道,在2014年東風集團與廣州恆大簽訂了贊助合同,以每年一億一千萬的贊助費用買斷恆大球員的球衣廣告。廣州恆大隊在兩年內參加的一切比賽中都包括在內,如果想要更換球衣廣告,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而在這次比賽之中恆大並沒有徵得東風集團的同意便私自將球衣廣告更改。

後來東風日產請求法院判定恆大賠償經濟損失3244.1萬元,並免除雙方此前簽訂的《廣告合同》中約定的第六期2400萬元付款義務。

不過法院最終判定賠償2477萬元的金額,並未免除東風日產之前與恆大淘寶簽訂的《廣告合同》中2400萬元的付款義務。這意味著恆大淘寶需要支付給東風日產2477萬,而東風日產仍要向恆大淘寶支付2400萬元的廣告費用。

結果是東風日產一毛錢沒花還賺了77萬加免費登上各大媒體頭條,恆大隻用了77萬元「廣告費」就成功得到各大媒體的免費跟蹤報道,這樣的廣告的宣傳帶來的效益遠遠大於對於東風日產違約的賠償,你說他們雙方誰是傻瓜?

誰是最大的受害者,誰又是最大的受益方?

毫無疑問,這次事件受損害最大的自然是孫楊自己,不僅形象受損,而且參考寧澤濤被開除國家游泳隊的案例,料想孫楊受處罰是避免不了的。

受益方最大的自然是某汽車品牌、某手機品牌和孫楊個人代言的某品牌,不僅在運動會期間得到了媒體更多的曝光,後續還會有大批媒體自發的跟進報道。

對於那個贊助商來說,雖然表面上看是受損害了,但其實卻也增加了曝光度。而且還打出一副「悲情牌」,從令一個角度來看,其實也是受益者。

通觀整件事件,孫楊可能就是一個「背鍋俠」, 但是奇怪的是孫楊為什麼會三次選擇「衝鋒」呢?

我不是當事人,原因我自然不知道。不過我卻知道,如果想一家公司想讓我跳槽,那他開給我的好處一定是大於我現在的利益的。當然,這些都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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