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你獻身的男人,不可能對你有愛情
自從上次我和小果一起去做了個新髮型,時隔2年沒有見到她,這次因為一場同學聚會見到她。
記得上次和小果見面,她還單身,說這輩子不想結婚,這回見了她卻意外得知她交了男朋友。
她說,交往2個多月,男朋友最初一直對她還可以,挺照顧,挺暖心,這段時間卻因為一件事經常爭吵。
她說,男朋友以前交過女朋友,一直都是同居狀態,現在交往到了這個階段,他也想和她同居了。
而小果,26歲還是處女之身,不想那麼快交付給交往不久的男朋友。
男朋友對她說:「你不願意獻身於我,說明你不夠愛我。」
她說:「不是我把獻身看得太重,而是我認為不到時候,你急著想要和我同居,不顧我的感受就是不尊重我,不夠愛我。」
兩人對於此事各執一詞,不願讓步。
小果說,其實她心裡特別喜歡現在的男朋友,他長得很高,很帥,很陽光,很幽默,和他在一起很開心。
她問我,男朋友總在這件事方面為難她,到底是不是真心愛她呢?她該怎麼辦?
我說,如果夠愛你,不會在這件事方面為難你。
你們交往時間那麼短,你不一定需要同居來證明自己愛對方。
如果你不願意,愛你的男人就該尊重你的意願。
如果因為這件事你們達不成妥協,或者他提出分手,那麼支持你離開他。
一個男人其他方面再好,如果不尊重自己的女朋友,強人所難,那就是不愛。
愛一個女人,不會看她難受,還要堅持強加自己的意願。
小果,你要是對他說堅持不願意,看他的反應再說。
如果,他懂得退讓,懂得尊重你,那就再給彼此相處的機會,否則,分手或許才是最好的選擇。
小果很鬱悶,說現在的男人為什麼都那麼猴急,剛戀愛就想著上床這種事呢?
現代不比古代,婚前同個居還要被抓出來吊打,這種男歡女愛的事只要雙方情願,那是一拍即合的事。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願意,另一方就不能強迫,那不是愛,是強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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