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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官員抑豪強,「單車刺使」一職為何演變成號令一方的地方大員?

作者: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如果對文史感興趣的諸位,對「刺史」這一歷史官職一定不感到陌生。但大家可能很少聽說「單車刺史」的稱號。這個「單車刺史」,實際上和「車」沒有什麼關係,接下來筆者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刺史的 「發明者」漢武帝

要知道「單車刺史」,我們首先需要知道「刺史」 的來源。西漢文帝時就有向地方派遣官員進行監察的例子,但尚未成為固定制度。武帝時,刺史可以巡行郡縣,秩六百石,以「六條」問事,監察地方官員與鄉里豪強。由於刺史所察之對象為二千石之太守,是典型的位輕而權重之官職,後世也普遍認為刺史是漢武帝為鞏固君主統治而發明的「以小制大」之「利器」。東漢也設置刺史,但只設十二人,州一人,餘一州隸司隸校尉。東漢還一改西漢時刺史無固定治所為各有駐地,且刺史奏事可遣計吏代行,不用事必躬親。可見,東漢刺史的權力逐漸擴大,已經成為地方上的實權官員,這也為東漢末期地方分裂割據埋下了伏筆。

西漢十三州

史籍中對「單車刺史」有一些記載,參看《通典·職官十四》的記錄:「自魏以來,庶姓為州而無將軍者,謂之單車刺史。庶姓謂非帝族。凡單車刺史,加督進一品,都督進二品,不論持節、假節。晉制,刺史三年一入奏。」 魏、晉刺史有領兵、單車之別,單車即不領兵之意。領兵刺史四品,五品。領兵刺史多加將軍號,任重者稱使持節都督諸軍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時都督數州甚至十數州軍事),次為單車刺史「假節都督諸軍事」,又次為使持節。

魏贈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游松墓志銘

西晉統一之處曾改革政治制度,曾停止刺史加將軍號。南北朝沿襲,只有道武帝時不同,一州設置三刺史,其中一人須由皇室擔任,以鞏固中央對地方的牢靠控制。由於傳統社會「槍杆子里出政權」的鐵則,單車刺史手無兵權,為官做事自然沒有可以倚靠的力量,常常為時俗所輕。所以到南北朝時,單車刺史被取消,刺史兼領軍政趨於制度化,成為真正可以「號令一方」的地方大員。

參考資料:

1.郭康達:淺析漢代刺史的地方官化

2.李夢澤:漢代的刺史和刺史部

3.朱涵、柏天航:漢末刺史州牧嬗代再探討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趙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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