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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3個「婚後條件」,讓婚禮散了

(口述:鄭麗華/整理:明一悅讀,謝絕轉載)

我今年32歲,大齡剩女,也正因為年齡的原因,所以才湊合著跟35歲的男朋友談了半年戀愛。

我倆是男朋友的二姨介紹的,當時我對他印象並不好,有點摳門,相親當天三個人點了兩個菜,後來介紹人一直撮合,說「這樣的男人懂過日子」,而且我父母也勸我「年齡大了,不能那麼挑了,人品沒問題就成」。

說實話,35歲的男朋友是個老實人,人品還可以,戀愛時本本分分,說話也實實在在,這點很讓我放心,我們之間的感情沒有轟轟烈烈,但也算細水長流,只是沒想到我會遇上那樣的婆婆。

認識的第二個禮拜,婆婆就打電話給我,讓我上門去吃飯,去了他家才發現婆婆把菜倒是洗好了,等著我下廚,說是「不知口味,怕咸了淡了的,你來炒吧」。明一悅讀你知道嗎,第一次上門,就讓我炒菜,當時就感覺婆婆這人有點強勢,後來才知道,不過是她一步步設計好的。

婆婆說「我兒子從來沒下過廚房,必須找個會做飯的」,她當時是笑著說的,我也沒反駁,結果臨近婚禮時,婆婆把這條當成了婚後必備要求。

大齡男女結婚,在很多人心裡都是湊合,甚至在婆婆看來,彩禮這種事都可以湊合。因為房子是男朋友早些年貸款買下的,所以裝修好了,婆婆一直認為「我們家條件好,你來就住現成的,還要什麼彩禮。」

以為她是開玩笑的,結果上個禮拜訂婚宴上婆婆只給了8800的彩禮,還說「年齡大了,知道你們也不挑彩禮啥的,意思一下就行」,我父母的尷尬還沒化解,婆婆又當著我家親戚面開出了3個「婚後條件」,她的條件一說完,我馬上坐不住了。

婆婆開出的3個「婚後條件」是,一,女方婚後要保持經濟獨立,生活費全包,男方工資還房貸。二,女方婚後要做飯做家務,因為男方家規矩是男人不下廚。三,女方婚後必須保證生兩胎,最好生個孫子。

婆婆的條件開完的時刻,大家飯只吃了一半,我馬上起身要求退婚,父母和親戚們勸我再想想,我和男朋友開始了冷戰,因為他一點也不幫我說話……

昨天我給出了男朋友答案,分手,取消婚禮,他問我「你都32了,還能找到比我更合適的嗎?」我當時就笑了,年齡就是女人湊合嫁人的理由嗎?男人,真的是老實就足夠了嗎?婆婆的3個婚後條件讓即將舉行的婚禮散了場,我是不是該感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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