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事件屢出,我替滴滴提建議
今年5月5號的滴滴司機姦殺21歲空姐事件還記憶猶新。
被害空姐
8月24號,浙江溫州樂清20歲的漂亮姑娘又在乘車時,被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強姦、殺害並拋屍。
被害人
為何類似惡性事件還在發生,我們從滴滴的相關流程,來看事件發生的必然性。
註冊
雖然滴滴有對駕駛員的背景審查,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甚至犯罪記錄篩查。
但網上註冊,沒有必要的保證金,連人都沒見到,司機的身體狀況、人品連個初步印象都不可能具備,司機行為完全自由,從劉振華事件看,誰在開誰的車也不一定清楚。
登記一定要實地、實車、實人,這是平台必須要付出的成本。
車況如何?一旦發生車禍,平台如何處理乘客的理賠?這些麻煩事不比殺人事件,以後一定會有。
這就是網路的好處,坐於帷帳而收天下夥計;這就是網路的缺陷,泥沙俱下,莫辨魚龍。
至於代為註冊現象,只是聽說而已,且不足為據。
監督
就在案發前一天,司機鍾某還因對另一名乘客林女士圖謀不軌,被其投訴至滴滴平台,滴滴給她的回復是兩個小時回復,但實際滴滴既沒有對林女士回復,也沒有對鍾某處理。
犯罪嫌疑人鍾某
又據此次事件受害人趙某的好友介紹,事發當天從下午3點42分,他打電話給滴滴平台求助,希望得到順風車司機的信息。1小時內,7次向滴滴平台確認事情進展,但滴滴只是格式化的機械回復(很多平台一模樣)。反覆回復「一線客服沒有許可權」、「請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
下午5點42分,他接到了滴滴打來的電話時要求告知滴滴司機信息,被滴滴平台以不能泄露用戶隱私的理由拒絕了。
晚上8點後,收到滴滴消息,表示已把司機信息告知警方,配合調查。
下午3點42分到晚上8點,4個多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助長罪惡。
那麼,誰有許可權呢,如何讓心焦的朋友接觸你家的許可權呢?
加急標紅意味著什麼呢?是否就是晚8點時的告知警方?
不能泄露用戶隱私沒問題,問題是平台既然拒絕客戶好友請求,也就意味著你對客戶的全權負責,那麼,滴滴對涉嫌司機進行什麼監督與控制呢?
有人說,哪知道投訴的內容是真是假?再說平台每天面對這麼多的投訴,怎麼忙得過來?
是啊,這就是網路的便利,一呼百應;這就是網路的流弊,真假莫辨。
你只想利用網路的便利,卻不想承擔彌補網路缺陷所需的成本。
我們很多引以為傲的網企也有這個與生俱來的基因。
共享單車,它帶來人們出行的便利,也是建立在對公共資源的佔用與妨礙上獲得的收益;
網購平台也是,它的流弊嚴重傷害了多少品牌實業,滋養了多少新時代的山大王(山寨)?
為什麼很多發達國家不大規模施行這種對我們來說呼為新技術、新經濟的模式?這種模式是否是獨角獸,難以複製與普及?
我們對網路這個新生事物太過利用,太過崇拜了。
意外處理
事發之後,滴滴發表道歉,深感自責與愧疚。並承諾,未來平台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我不知他們自責與歉疚在什麼地方,3倍賠償,多麼熟悉的腔調。
今年5月5日,在21歲的空姐在鄭州航空港區滴滴打車後遇害。滴滴也是在道歉後,於5月10日懸賞百萬尋找涉案司機劉振華。雖然這是無濟於事的馬後炮,甚至說一種危機公關而已,這筆獎金不知是否已經落實?
早有人幫滴滴算過事後的補償與事前安全系統設計的成本比。
但有一個成本無論多少,首先需要計入,就是肯為一條命做什麼?
8月26號滴滴公告: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客服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上次惡性事件不是已經評估了嗎?結果如何?不要玩弄那些專業名詞。
加大客服團隊投入,遇到類似事件就能解決了嗎?
因為你還要確定投訴情況的真偽,所以,行車必裝監控,這是車輛人員實地登記後必需的第二步,還要全程監控。
車內監控
劉振華卸載了滴滴app,致使無法平台定位,加大了搜尋難度,其他人難道不可以?
我們不能杜絕危險的發生,所以,不要說什麼計程車、大巴也有危險之類的推脫話。監控、公司約束大大加強了司機的約束性。
所以,我們只有把危險降到最低程度。
這無疑要大大增加滴滴的成本,但沒有這些相關係統和措施的落地,號稱天下最大的計程車公司和一切的道歉與說明都是耍流氓!
要麼你這樣做,要麼你不要做了。
最後說一句,企業的偉大在哪裡?不僅具有價值感,還須具有道德感。
華為的偉大,科技領先,為國爭光;任正非,人設非凡。
隆平高科,為解決世界最多人口的糧食問題做出巨大貢獻;袁隆平,樸素、低調
李嘉誠,喬布斯,扎克伯格,雖然個個富貴潑天,但給人的感覺都不以財富驕人,誠信做人、工作狂、家庭好男人。
一個大企業如果沒有道德感,一個企業家不是人品榜樣,終究不是第一流的。
※教育當從細微處——教育孩子不要當著別人的面
※普吉島海難悲劇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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