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個稅法修改: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法制日報北京8月27日訊 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今天再次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考慮到目前個人所得稅法中列明的所得範圍已經比較全面,可不必再由國務院或其有關部門確定「其他所得」,草案二審稿刪除了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最後一項「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的規定。
資料圖
據了解,此前,有的常委委員和有關方面提出,按照稅收法定的要求,應納稅所得的範圍、減免稅均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稅制基本要素,個人所得稅法中關於「其他所得範圍」「其他減免稅情形」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或者批准的規定,不符合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建議將相關事項盡量在法律中明確,確實無法在法律中明確的,也應由國務院作出規定。
草案二審稿還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項、第五條第三項「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減稅的」分別修改為「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同時,分別增加規定,國務院關於免稅、減稅的規定,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在常委會審議和徵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適當降低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上述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草案起草階段進行過認真研究測算,相關規定兼顧了當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變化、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對上述問題的有關規定不作修改;同時,建議國務院方面結合征管及配套條件的完善,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逐步擴大綜合徵稅範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並根據改革進程對上述問題予以統籌考慮,抓緊總結改革實踐經驗,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切,及時提出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的建議。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記者 朱寧寧
※講述 女子吸毒20年最終戒掉 父親臨終前沖她豎起大拇指
※第12話:保健品稱中央首長專供 背後實為詐騙團伙操縱
TAG: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