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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順風車曾試水台灣 不到2月違法被罰4000萬下架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

8月27日零時起,滴滴全面下線順風車業務。而在台灣地區,順風車業務今年4月因為9張罰單、4000萬人民幣罰款而暫停。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3月9日報道,滴滴出行在今年1月19日進入台灣,「滴滴順風車」業務在2月1日上線。

不過「滴滴順風車」上線後,台灣「監理所」經常接到舉報「違法營利」,3月初時已經累計多達19件。根據舉報,滴滴順風車有營利行為,而非「共乘」。在台灣「公路總局」開出9張罰單後,滴滴在台代理商樂迪科技表示,暫停順風車業務。

圖源:台灣「東森新聞」

台灣「東森新聞」稱,順風車向乘客收費內容是油費、過路費、車輛損耗等總和,但是台灣「交通部」認為費用已經超過正常油資分攤,因為就算車主不載客也會有車輛損耗,所以車輛損耗的費用不能讓乘客分攤。

除此之外,有的滴滴順風車一天限定3班:上班、中午用餐和下班,但是台灣「交通部」認為,原則上1天最多2班,若一天多趟在路上繞行並載客就可能是違規營利。

因此,台灣「公路總局」認定順風車涉及違法載客營利行為,有的車主刻意繞路載人,也有人一天跑好幾趟,變成「專業順風車」,是認定違法的主因。3月22日,依照上述標準,對滴滴順風車在台代理商樂迪科技開出9張罰單,罰款金額依照「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務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裁罰基準」,高達1.81億新台幣(4000萬人民幣)。

此外,台灣「公路總局」還呼籲所有相關車主,可以利用順風車賺取外快,但如果整天一直開順風車賺取,明顯就是屬於違法營利行為,他們將會持續取締到底。

滴滴順風車在台代理商樂迪科技表示,鑒於過去市場上出現許多打著「共乘」名義卻並非共乘的營利行為,以致台灣長期以來普及的民間互助行為「共乘」,即順風車的價值遭到質疑,加上樂迪科技的初衷絕非顛覆既有產業,積極與監理單位溝通期間,為避免造成順風車用戶困擾,滴滴順風車與4月13日下午6時其暫停服務,期盼用戶理解,並希望很快與用戶「在順風車重逢」。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當時,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工會實測滴滴順風車,發現順風車就是違規載客營利,並非順路載客,除了收費增加,且若不加「感謝費」,根本叫不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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