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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可樂」隨機殺人事件,來路不明的飲料千萬不要喝!


喜歡喝碳酸飲料的人,大概都有注意過比如說可樂,包裝就分為玻璃瓶、塑料瓶、還有易拉罐。就拿我自己來說,相對於另外兩種包裝的可樂,更加偏愛玻璃瓶,雖然裝的東西都一樣,但是喝起來感覺還是不同。




一直以來都覺得易拉罐裝的碳酸飲料,喝得出來有一股「罐子味」----那是鋁罐以及其上塗抹的內膜的味道。




鋁罐既有怪味,又不像玻璃瓶般可以回收再利用,最大好處大概就是輕了點,那麼,到底為什麼廠商和消費者都很喜歡這樣的設計呢?




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時,看到了1977年日本發生的

「氰化鈉毒可樂隨機殺人事件」

之後,終於了解為什麼了──原來,就連

看似密不透風的玻璃瓶,也能夠輕易地在其中下毒

啊。







 01. 

第一個中招的高中生



1977年1月4日凌晨,16歲的檜垣明君和五個同事在東京品川站下車。他們路過了一個電話亭,其中一人發現電話亭里有一枚10元日幣,以及一瓶放在地上的可樂。




「太幸運了!撿到了十元和一瓶可樂」 ──發現可樂的人可樂遞給了檜垣明君。




六人回到宿舍後,約定洗好澡之後在娛樂室碰面,一邊喝酒聊天。還不到法定飲酒年齡的檜垣明君,打開了那瓶可樂,仰頭就是一口。




「這可樂壞掉了!」

才喝了一口,檜垣明君就意識到可樂不大對勁,立刻吐了出來,並趕快用自來水漱口。




但不幸的是,他已經喝下足夠致死的劑量,數分鐘之後便意識不清地倒在地上。




儘管救護車很快地就將他送到了北品川綜合醫院,醫院也火速地進行了

氣管切開術與洗胃

等緊急救護措施,檜垣明君仍在早上7點30分的時候死亡。




16歲的檜垣明君,是京都洛東高中的一年級學生,父親是新大阪站的員工。因此,當檜垣明君想要利用寒假打工時,他就到了父親任職的國鐵,在由新大阪開往東京的「回聲號」列車上擔任工讀生。




這班由大阪到東京的列車,本應是檜垣踏出職場的第一步,誰知道卻淪為一場有去無回的旅行。




一個男高中生發生了這樣的事件,東京的警察自然萬分緊張。案發現場的高輪警察署與警視廳搜查一課的警官,立刻到宿舍查驗。鑒定的結果,確認就是

路邊撿到的這瓶可樂中被加入了氰化鈉




然而當時沒有人知道,這一切不過是「毒可樂事件」的序幕開場。





1977年高中生撿到可樂的電話亭






 02. 


第二個被害者,路上的前科犯




在檜垣明君急救無效過世之後的45分鐘,距離他撿到致命可樂約600公尺遠的人行道上,有民眾發現了一名穿著灰色衣服的中年男性倒在路上。儘管被人儘快送到了醫院,但依然回天乏術。




一開始,警方從他身後遺留的物品:25元的現金、一個單肩背包,和一條毛巾中,推斷此人是因天氣過於寒冷而凍死在路上。沒想到,

遺體解剖的結果,竟然檢驗出氰化鈉




這下不得了。而且警方剛好也發現了遺體附近有吐出可樂的痕迹。




隨著這個痕迹,在約100公尺遠的路燈柱下發現了一個空的可樂瓶,連續兩起中毒事件的發生,這已經不能算是巧合了,很明顯,這是有人蓄意在可樂中下毒的連續殺人案件。




那麼,這是特別針對兩名受害者的行動,還是完全隨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呢?警方開始著手清查第二被害者的身分。




最後,從指紋查出此次的被害者原籍山口縣下關市,名為菅原博。




46歲的他,本來在原籍地從事林業,但因為竊盜罪兩次被捕,之後又因涉入詐欺罪而逃亡,已經銷聲匿跡了13年之久。





事件發生後要求目擊民眾提供線索的看板






 03. 


與死神擦肩而過的第三人 




有了這兩次的經驗,警方不敢大意。立刻組成了約200人的行動隊,在周邊進行搜索。他們立刻在附近另一部公共電話前面,發現一瓶可疑的可樂。




令人嚇出一身冷汗的是,早在警方發現這瓶可樂之前,已經有個住在附近的國三生看到這瓶可樂了。




萬幸的是,他想先去辦點事,回家前再來拿這瓶可樂── 當他辦完事情回來,發現「當事可樂」已經被警察團團包圍的景象,想必嚇出一身冷汗吧。




高輪署管轄的這一帶,接二連三地冒出毒可樂來,警方便以此地做為中心繼續之後的搜查。




透過對三個潛在受害者的調查,警方初步已經判斷這是

無差別殺人事件

,因而難以從受害者的人際關係網中尋得嫌犯。那麼接下來就是清查可以得到毒物的對象了。



然而不巧的是,儘管氰化鈉是劇毒,但它同時也是鍍金工廠不可或缺的藥品。正巧沿著犯罪現場的品川到川崎這一帶,滿街都是鍍金工廠。換言之,氰化鈉對兇手來說根本就是唾手可得的物品。




針對指紋與可樂瓶的搜查也一一進入了死胡同。事件就這樣,在找不到物證、無法鎖定犯人、連犯案動機與具體犯行經過都完全不明朗的狀態下,成為隱藏在歷史之中的謎案。




.......




話說回來,到底為什麼當時的這些人看到路邊的可樂都能很放心的喝下去呢?翻閱眾多資料,偏偏這一點沒有得到什麼樣的解釋。只能說當時的東京一帶,或許是個出乎意料民風純樸的地方吧!




// 事件餘波:

大阪的受害者與謎之毒巧克力 //




在搜查沒有什麼進展的情況下,一個月後在大阪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態--出現了毒可樂的第三個受害者:在運輸公司擔任司機的39歲男性。




他在出勤的途中到自動販賣機買煙,然後順手拿了被放在販賣機機頂的可樂。同事勸告他東京才剛剛發生毒可樂事件,這玩意別喝比較好,但死者說 

「只喝一口沒關係吧。」




他喝完不久,就開始覺得噁心,感到雙手麻木,同事急忙叫了救護車。在病床上,他告訴同事還看到另一瓶可疑的可樂。經警方檢驗,這些可樂和引發東京騷動的可樂,都含有劇毒的氰化鈉。




在受害男性返家休養的隔日,警方上門想要詢問他相關的問題。沒想到卻發現該名男性自殺的遺體。沒有留下遺書,但其妻說,丈夫為了自己的愚蠢引發如此騷動感到相當羞恥。




但是,有糟糕到需要自殺的程度嗎?




由於這樣不平常的舉動,使得該名男性就是犯人的說法也浮上檯面。關於他的各項行動也被一一檢證,並找到一些確實令人心生懷疑的行動:




比如說,

明明知道東京隨機毒可樂事件,在路邊撿到的可樂,卻又執意喝下肚?又比如說,其實沒有人真的看到他喝下可樂。




再來是,據稱送醫時,該男性是可以自己走到診療室,而血壓與脈搏並無異常的情況。就醫師的診斷,似乎也沒有中毒的跡象。




儘管有種種可疑跡證,但警方卻也找不到該名男性就是犯人的確實證據。




也許他確實沒有中毒,只是懷疑自己中毒,後來發現弄錯了,覺得顏面無光,而在臉皮特別薄的狀況之下,決定告別人世?然而究竟為何原因,也不得而知了。




就在此時,

東京的八重洲地下街發現了一批毒巧克力,總計四十箱。




上面以橡皮戳章蓋著以片假名寫著

「這是對驕傲的醜陋日本人降下天誅」

這樣一句話。




警察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甚至無法確定該批毒巧克力與毒可樂之間是否存在著關聯----是同一個犯人,又或者是模仿犯的手筆?

事件就在什麼都不明朗的狀況下,默默的結束了。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消費者只好開始用各種方式來保護自己。最簡單的就是從此不喝玻璃瓶裝的飲料了。




以此為契機,自動販賣機中越來越少出現原本是主流的可回收玻璃瓶的包裝可樂,本著「打開後不可恢復」的原理,改而開始流行起易拉罐。帶有油膜味的罐裝飲料,終於以安全性擊敗了相較之下更環保也更美味的玻璃瓶。




此外,這件「毒可樂事件」對日本社會還有著更深層的影響:




由於犯人的動機不明,既非想要勒索,好像也不是想要報復,因此出現了

「說不定是喜歡看到世間因為自己的行為騷動難安,而感到愉快吧?」

這樣的說法。




也就是說,犯罪本身就是目的,根據這樣的思路,提出了「愉快犯」的概念,即隨機殺人犯。




日本投毒案到此也就告一段落,之後便在也沒有出現過上述的案件。




出於好奇,搜索了一下我國有沒有類似的案件發生,結果,還真有...




// 12歲女童投毒殺人:買老鼠藥放進可樂 //




在2015年,湖南省衡陽縣界牌鎮發生一起小學生中毒事件,造成湯某霞、湯某林姐妹二人身亡。







而犯罪嫌疑人是一個年僅12歲的小女孩小雯,與死者相熟。




當時有媒體報道,當地流傳著2種說法:





一是小霞、小林姐妹因不堪飢餓,吃下垃圾堆里的食物中毒身亡;


二是小姐妹被兩名男子哄到山裡,喝下有毒可樂中毒身亡。


  


後來根據警方取證調查及小雯本人供述,兩種說法都是小雯編造的謊言。




3個孩子本是同班同學,都是出生在農村的留守兒童,爸媽常年在外打工,他們只能交給高齡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




因為一些小孩子的瑣事而鬧了彆扭,小雯懷恨在心。


隔天小雯買了耗子葯和可樂,混成毒可樂後,給小霞和小林喝了下去,結果雙雙死亡。




小孩子嘛,上一秒在吵架,下一秒就好了,所以小霞和小林並沒有任何防備就喝了下去,而小雯,估計都還不懂什麼叫「謀殺」,只知道耗子吃了那個東西會不見,可能對死也沒有任何的概念。




一定程度上而言,和小雯一樣,農村留守兒童中一些孩子也面臨著父母不在身邊、缺乏溝通交流的尷尬境況。他們比其他的孩子,更需要來自家庭、學校和全社會的心理關懷和疏導。




如果曾有人傾聽、紓解過小雯內心發酵的怨恨,一閃而過的念頭或許就不會發酵成危險的情緒和行動。


  


如果曾有人發現她書包里放了多天的鼠藥,尚未實施的危險行動,或許就會被遏止。




.......




最後,扣一下主題:來路不明的飲品,千萬不要喝。現在路上擺著的不明飲品應該很少有人去碰,都怕不幹凈。




所以著重要說的是在公共場所,酒吧或者有陌生人的飯局上。離開再回來後的飲品就直接倒掉,重新再要吧。




酒水下藥的案件,可真的是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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