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對紋身也有要求嗎?
知識
08-28
作者:DEBRA RONCA
Credit:HW
美國軍方為已入伍士兵和新兵列出了一長串規則和政策。這份清單經常更新和修訂,並且包含嚴格的外觀規則,因為所有軍隊成員都應保持保守、整潔的外觀。
軍人外觀規定比比皆是。例如,陸軍執行以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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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
指甲
側須
鬍子
化妝品
個人衛生
珠寶
眼鏡
制服
紋身與身體改造
美軍的所有四個軍種都有自己的紋身政策。他們禁止任何明確的、極端主義的、幫派相關或種族主義的紋身。然而,在2013年,陸軍修改了其紋身政策,使其規定成為所有軍種中最嚴格的。
首先講點歷史。2006年,在伊拉克戰爭期間,軍隊缺少新兵,所以放鬆了紋身政策,並接受了手和背部有紋身的士兵。但是一旦戰爭結束,他們不再需要這麼多的軍人,所以就能夠再次執行嚴格的規則。
2013的年政策禁止頸部、手部和臉部紋身。軍人僅能有四處紋身,必須低於膝蓋或肘部,並且面積不得大於手掌大小。花臂是禁止的,樂隊紋身只能有2英寸寬。此前入伍的有紋身的士兵可被豁免。但是,最有爭議的部分是,違反這項政策的人(包括合格的士兵)不再有資格晉陞軍銜。隨後來自士兵的強烈抗議迫使陸軍審查並修改其政策。事實上,一名國民警衛隊成員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試圖將該政策宣布為違憲。
2014年,陸軍回應了爭議並修改了紋身政策。該修訂刪除了不得晉陞的規則。但是,其他規定自2015年1月起仍然有效。
本文譯自 howstuffworks,由譯者 HW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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