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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認為草書古法「唯我三人」,為何鮮於樞卻懟其不入流?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號山谷道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書法獨樹一格,為「宋四家」之一。

黃庭堅對草書筆法具有深刻認識和掌握,當是「得張長史、僧懷素、高閑墨跡,乃窺筆法之妙」。他在《跋此君軒詩》中寫道:「近時士大夫罕得古法……數百年來,唯張長史、永州狂僧懷素及餘三人悟此法可……」黃庭堅認為掌握草書古法的只有張旭、懷素和他本人。

黃庭堅草書

不過元代書法家鮮於樞卻表達了很不屑的觀點,在他的《論草書帖》中,對歷代主要草書大家進行評論,以他的眼光來看,認為張旭草書時常超出法度,只能算一般;懷素草書遵從古法「特多古意」,高閑「用筆粗,十得六七」,及格水平,至於黃庭堅的草書,鮮於樞認為「大壞,不可復理」。

黃庭堅草書

鮮於樞原話如下:「張長史、懷素、高閑皆名善草書。長史顛逸,時出法度之外。懷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閑用筆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壞,不可復理」(註:山谷即黃庭堅)。

黃庭堅行書

麓風軒認為:以上論述只代表鮮於樞個人看法,主流並不這麼認為。個人論書,總是從自己的角度,站在自己的立場,用自己的審美眼光來看待別人,實際上具有很大的主觀色彩,不一定就中肯。鮮於樞雖評價黃庭堅草書「大壞,不可復理」,但理由卻沒有說,也拿不出實證,難以令人信服也!

鮮於樞《論草書帖》

而一些網友也留言說:每個人對書法都有不盡相同於他人的審美觀,所以鮮於樞的獨立觀點並不奇怪。無論如何,我覺得黃庭堅的草書還是很漂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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