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曾經還有一位小說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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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許多年之前,我自己寫過可以算作小說的東西。
有過一個讀者。
有些記不清楚了,應該是一段關於遊戲「星際爭霸」的類似於同人的小說。
之所以說是一段,是因為當時也沒寫完,只是一個開頭的故事。
不過那個讀者還是問了我,什麼時候還會寫下面的故事呢。
我記得我的回答是,最近沒什麼時間寫下去了。
然後也就真的沒有寫下去。
回憶起來,當時應該也不是沒有時間。
應該是已經沒了下面的構思。
我寫故事的時候,總有一個毛病。
總會想出一個具體的場景或者事件。
然後再延抻出一些背景或者後續。
這當然就是那種沒有大綱的寫作了。
故事可能走著走著就沒有主線,也更說不上有伏筆和高潮了。
這樣的東西,可能放出來都沒什麼人看的。
畢竟它完全不符合現代人娛樂閱讀的習慣。
可依然還是有人願意看。
我覺得,這應該就是藝術,或者說是創作的生命力所在。
當作品可以碰觸到大多數人心靈上的某一點的時候。
這個作品就會火。
不論是哪一點。
為什麼專業的作家要去閱讀,要去找素材,要去深入地研究文化。
目的就在於,他們需要讓自己的作品有更大的機率去碰觸到多數人的心靈。
而能碰到人心靈的東西,都是又深,又質樸的東西。
比如說,愛,恨,情,仇,生命,死亡,無奈,相聚,離別,等等。
如何能讓讀者感受到這些,被這些所感動。
這才是一個創作者的工作。
只不過,我可能不是一專業的創作者,我就不大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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