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里的「龍哥」,被一刀斃命
崑山龍哥,最近成為新聞熱點,刷爆了各種圈。
被殺,這本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可很多人並沒有為之惋惜,只因這位「龍哥」太橫了,拿刀砍人在先,只是刀脫手,被對方拾起來「狂魔亂舞」般的砍死。
「龍哥」,看那一身好花綉,便知是混社會的人士。
龍哥砍人反被殺,可謂是不作死就不會死。
在法治社會裡,龍哥街頭拿刀砍人,恐怕是古惑仔電影看多了。
「龍哥」之死,讓我想起了《水滸傳》里的那位破皮無賴。
當然,他不叫「龍哥」,只是與最近的「龍哥」相似,他叫牛二。
原著道:「原來這人,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有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
大蟲,也就是老虎,在《水滸傳》里都稱作大蟲。
沒毛大蟲,也就是算不上大蟲,只是兇狠的樣子像大蟲,本事沒大蟲大。
這牛二,糾結了一幫子破落戶潑皮橫行鄉里,滿城人都怕他們。
「連為幾頭官司」,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有案底,且很多。
開封府為何拿他們沒辦法呢?不是沒有清官,而是他們都是小打小鬧,夠不上刺配等罪過。
牛二等人,屬於那種抓了放,放了抓,只要有案件發生,就要「請」到衙門「喝茶」的混混兒。
這樣的人,還真不好治。
牛二,欺負人慣了,看見楊志賣刀,想去「碰瓷」,白拿了刀。
換做以往啊,牛二還真能白拿了那刀,誰都不敢惹他,就算是江湖人,也要給地頭蛇面子。
可是,青面獸楊志不同,他當時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原著道:「心中煩惱了一回,在客店裡又住了幾日,盤纏都使盡了。楊志尋思道:卻是怎地好!只有祖上留下這口寶刀,從來跟著洒家,如今事急無措,只得拿去街上貨賣得千百貫錢鈔,好做盤纏,投往他處安身。」
當初拒絕白衣秀士王倫的入伙邀請,是因怕污了祖宗。
後來,為了回到官場,拿出了銀子上下打點,可高太尉還是容不下他,手裡的銀子花完了,無路可走。
這樣的楊志,已經是心灰意冷到極點。
他那把刀,成為唯一能救他的東西,謀生或者繼續上下打點在官場找個出路全靠賣刀的錢。
牛二在光天化日之下奪了刀,這等於要楊志的命。
如此情形之下,楊志殺人也就不足為奇了。
最重要的是這牛二自己找死。
原著道:「二道:你好男子,剁我一刀。楊志大怒,把牛二推了一跤。牛二爬將起來,鑽入楊志懷裡。楊志叫道:「街坊鄰舍都是證見。楊志無盤纏,自賣這口刀。這個潑皮強奪洒家的刀,又把俺打。街坊人都怕這牛二,誰敢向前來勸。牛二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口裡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著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顙根上搠個著,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還真是不作不死啊,楊志給他機會了,可他還是不依不饒。
在牛二徹底激怒楊志的那一剎那間,楊志內心的委屈、不甘,對牛二的恨湧上心頭。
楊志殺人,雖然是主觀意識,但那完全是因牛二激怒他之後的憤怒之舉。
殺了牛二,老百姓們拍手叫好,因為大家都想牛二那樣的畜生死,他死了,大家也都安生了。
雖然是為民除害,但楊志還是因殺人被捕。
面對楊志,開封府尹很為難,他清楚牛二該殺,可他又罪不至死;楊志殺人雖然大快人心,可防衛過當,又不能不判。
兩難。
通過這點來看,這開封府尹是個清官。
楊志被打入死囚牢後,死囚牢里的押牢禁子、節級都敬他是條漢子,因此不來問他要錢,又好生看覷他。
天漢州橋下眾人,因楊志除了街上害人之物,心懷感激之情,湊到一塊斂些盤纏,湊些銀兩,給沒有親人的楊志送飯,還替他上下打點。
推司見大家都護著楊志,他內心也敬楊志是條漢子,與東京街上除了一害不說,還自首,並且牛二家也沒苦主,因此把款狀改得輕了。
三推六問之後,將此案做一時鬥毆殺傷,誤傷人命處理,兇器沒收。限滿六十日,推司稟過府尹,將楊志帶出廳前,除了長枷,斷了二十脊杖,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與林沖和盧俊義不同,楊志遇到的不是董超和薛霸那樣的混蛋公差,而是張龍、趙虎兩位秉公執法且有人情味的公差。
他們兩位對楊志不錯,有沒有人想害死楊志的原因,也有他們敬佩楊志的原因,還有開封府廉政的原因。
看到這裡,書生想起了《包青天》里的王朝、馬漢、張龍、趙虎。
《水滸傳》里的開封府尹不是包拯,但施耐庵卻用了「張龍、趙虎」的名字,可見他想間接的告訴我們,這裡的開封府尹是青天大老爺。
牛二之死,純屬活該,自己找死,誰也救不了他。
「崑山砍人案」還沒有結果,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案,因為我們的有關部門也是清官。
參考資料:施耐庵《水滸傳》百回本第十二回「梁山泊林沖落草,汴京城楊志賣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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