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崑山「砍人反被殺」案死者所開寶馬非本人所有,騎車男真實身份是…
8月27日,在江蘇崑山,一名開寶馬車的男子與騎電動車的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司機劉某某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於某某,過程中長刀掉落,被於某某撿起還擊。最終,劉某某在衝突中被砍身亡。
兩名當事人究竟是什麼身份?案件發生過程究竟是怎樣的?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在崑山展開了深入走訪調查。
記者探訪案發現場 血跡綿延數十米
8月27日晚上,在蘇州崑山市順帆路與震川路路口,寶馬車司機劉某某與電動車司機於某某因為行車口角引發衝突,最後,劉某某被砍身亡。在案發現場的地面上,仍然可以看到十分清晰的血跡。
記者在現場看到,案發的十字路口剛好也是一座橋的橋面,現場點點滴滴的血跡綿延數十米,從橋面中央一直到橋下。
在橋下一塊草坪上,則有一大片血跡,這就是疑似寶馬車主劉某某倒下的地方。
在離案發現場不遠的一個門衛室里,記者找到了一位目睹事後現場的保安。保安告訴記者,他在橋邊上看到了這把刀,「我還到跟前看了一下,一個尖刀。」
保安用手比劃尖刀的長度
騎車男為酒店工程部負責人 沒有服役經歷
記者來到電動車司機於某某工作的酒店,這家酒店距離案發現場只有幾百米,他在擔任酒店工程部的負責人,負責水電等設施的維修。此外,針對網上傳言於某某曾是特種兵等說法,經多方查實,於某某並沒有服役的經歷。
寶馬車非死者本人所有 生前經營一家典當行
記者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到了一名計程車司機,他自稱是死者劉某某的鄰居。「他以前有一個北京現代跑車,因不符合規定被交警沒收了,他又買了一個寶馬,估計是二手的,肯定是抵押車。」鄰居說。
劉某某駕駛的寶馬車保險信息顯示,車主並非劉某某本人,而是屬於一家公司。而網傳劉某某在崑山市陸家鎮合豐村開的一家典當行,經核實也並不歸他所有,他只是負責經營。
記者走訪典當行時了解到,案發當晚,典當行就已經關門,直到現在依然大門緊閉。周邊居民反映,此前典當行每天都是正常營業的,他們和死者劉某某平時接觸不多。
是否正當防衛引發熱烈討論 期待更多細節
這起案件中,爭議最大的焦點就是,於某某反砍劉某某的行為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有律師認為,於某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吳立偉:
寶馬男劉某某被砍傷以後,從他折返回到車內那幾個動作來判斷,他不是在躲避,不是在逃跑,也不是躲在車裡避免受到進一步傷害,而是在繼續尋找武器或者工具,對於某某進行二次攻擊。
這完全是基於寶馬男劉某某的行為邏輯下做出的判斷,那種情況下於某某的生命安全還沒有完全脫離危險,追砍劉某某導致其死亡,我認為不屬於不法侵害實施終了以後實施的防衛行為,不是防衛過當。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刑法》第20條規定了正當防衛制度,但針對的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自衛行為。視頻中,於某某持刀反擊後,劉某某已經逃竄,但於某某仍持刀追砍,雖然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也超出了防衛過當的範疇。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蔡慶濤:
寶馬男劉某某在這個時候已經轉身離開了,甚至是已經逃離了,騎車男於某某仍然在追趕,並用刀進行砍殺,應該屬於防衛過當。黑衣男子轉身的時候,就不能再去追了,在這之前都屬於正當防衛。
不過,蔡律師同時表示,刑法還有特殊防衛的規定,如果構成特殊防衛,那就無需負刑事責任,「我們國家刑法也規定,有一些暴力行為,比如行兇殺人、搶劫、綁架、強姦等行為可以無限度地實施正當防衛,哪怕把侵害人傷害致死,這屬於正當防衛,不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對於這樣一個複雜的案件,目前的觀點見仁見智。而案件關鍵細節的查明,對行為認定至關重要,比如致命的砍傷到底發生在寶馬男轉身逃跑之前還是之後等等,這些都要通過證據來依法認定。
微評
目前,專家們的觀點也是通過現有監控視頻來推測和梳理的,但從整個過程來看,雖然劉某某最終慘死,但案件確實因他而起:搶佔非機動車道,先動手打人,還從車上拿刀砍人,這一系列行為印證了他是諸惡的始作俑者。
我們不主張私力救濟,也不會為暴力和血腥叫好,但總體來說,現實中多數人都是和於某某一樣的"老實人",期待並需要著法律的保護。
對於本案的進展,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也會繼續關注。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
杜震宇 熊玄 林昱 耿昊東 郭彧 楊芹 劉啟鴻
編輯: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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